新闻事件:近日,部分卖家借助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兜售有一定毒性的菌菇。在产品介绍和评价中,一些人还宣扬菌类的“致幻”作用。专家提示,一些菌类的“致幻”作用严重可致人死亡,切莫为寻刺激生食,更不要尝试购买含有国家管制药物的“毒菇”。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数据,从2020年5月至7月20日,云南省已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273起,12人死亡。
令人诧异的是,这些带毒的野生菌非但没有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反而摇身一变成了网红商品,其致幻作用竟成了一些商家的营销噱头。以学名为裸盖菇的“致幻蘑菇”为例,它的外形犹如普通蘑菇,但食用后能让人产生幻觉,甚至出现精神分裂的症状,是一种新型毒品。换言之,食用裸盖菇等于变相吸毒,任何在网上销售或购买裸盖菇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贵州、新疆等地警方陆续打掉多个利用互联网销售裸盖菇的犯罪团伙。
不法商家乐此不疲,主要原因是利益驱使——如一些打着“致幻蘑菇”旗号的店铺中,“见手青”是常见品种,从收购到售卖,每公斤利润为100元左右,如此暴利诱惑之下,一些商家铤而走险可以想见。
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网络直播和销售平台难辞其咎。不法商家以“致幻”描述進行噱头营销,虽然成功吸引了网友的注意力,但却未能引起网络平台的警惕和关注,对于此类极具误导倾向且隐含巨大风险的行为,网络平台不仅没有任何风险提示,甚至坐视毒蘑菇成为“爆款”,由此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究其原因,还是在网络上兜售有毒野生菌不需要提供任何资质证明,电商平台也缺乏有效的信息审核与质量监督机制。不法商家铤而走险的背后,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廉——即使被网络平台发现,往往也只是产品下架,鲜有人因此承担具体的惩罚。
“致幻蘑菇”成为网红商品,提醒了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网售“致幻蘑菇”行为保持零容忍、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同时,持之以恒加大科普力度,多措并举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形成自觉抵制“致幻蘑菇”的社会氛围。
生命安全面前,噱头营销是可耻的,以身试险是可笑的。消费者面对异想天开的噱头营销,有必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切勿为了追求刺激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当你“猎奇”的时候,很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悄悄瞄准的“猎物”。(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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