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周足协向苏小春、付玉培、郭辉三人支付了6月份的工资,6日晚工资已经到账。三名工作人员自2015年12月之后停发的工资,足协也正在核算中,将在近期补发拖欠的工资。
足协去年9月开始协会化改革,在实际执行中,引起了对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的文件的不同解读。足协以“工作需要”等名义,调离苏小春等六名老员工到体育总局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其中林卫国、李晓旭和陆煜等人接受调令到总局内部其它单位工作。
苏小春以足协违反国务院文件规定和国家法律为由,将足协诉至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裁决,足协败诉,裁决足协继续履行与苏小春的聘用合同,补发停发的工资福利。足协不服裁决结果,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庭审中,足协提出的理由是“足管中心已经被撤销”,但是在相关单位和公示中,并未有撤销的实际依据,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足协败诉,再次判决双方的聘用合同有效,继续执行,并补发所停发的工资福利等。足协未再提起二审,只能依照法庭裁决补发工资。
从足协改革中出现这起纠纷和足协两次败诉的结果看,足协在执行国务院足球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足协调整改革方案》中,的确存在了错误的理解。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对足管中心员工在改革后的足协中的去留选择,该国务院文件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足协将苏小春等六人调离足协,这一行为既没有文件规定,也没有总局的文件批准。至此,足协也只有执行法律判决,继续发放苏小春等人的工资来纠错了。可以说,这次发生在足协协会化改革中的纠纷,足协有错就改,还是值得赞扬的。
足协与苏小春等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看似是一起单位内部的人事调整工作,但是实质是涉及是否依法治体、依法治球的大问题。足协不管是否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总局对足协具有党纪政纪的监督管理权。至今尚未解决的足协与苏小春等之间的工作纠纷,还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对足协实施必要的监督指导权。
今年3月,体育总局对足协党委书记做出调整,任命于洪臣为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上任后,如何妥善解决好这起纠纷是他必须要做好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局对苏小春等人的诉求一直非常重视。据了解,于洪臣一直与总局有关部门和领导保持联系,积极寻求妥善解决纠纷的办法。从目前发放工资的情况判断,新书记上任之后,足协内部已经开始重视并一揽子解决好从足协被逼离开而提出返回足协工作的同志的合理诉求。
记者程善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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