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学成归国第一步: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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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8-03 13:43
近年来,中国有越来越多的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发展。2015年度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40.91万人,相比2014年增加4.43万人,增长了12.1%。年度出国与回国人数比例从2006年的3.15∶1下降到了2015年的1.28∶1。有媒体称之为“有史以来的最大回国潮”。
对于回国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高校等单位就业的留学生来说,必须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以后寸步难行,工资、社保、职称都受影响。
要顺利办好学历认证,应当在海外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即毕业前半年就开始准备各种所需材料,这样才不会耽误时间。当然,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并非强制,可自愿选择,对于想留在海外工作,或者进入私营企业、家族企业工作的留学生来说,不认证同样没有关系。
为什么要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第一大用处就是在找工作时,部分单位要求提供,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部分外企也可能要求提供。另外,如果留学人员回国,入户广州,包括以后修改户口本的学历信息,同样需要提供海外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如需享受各地针对留学人员优惠政策的,需要先办海外学历认证。
留学人员如需在国内升学,比如自己在国外读了硕士,想回国读博士,需要学历认证。在国内的单位评职称的时候,同样需要学历认证。甚至办理失业证,也要用到学历认证。
目前,相当一部分留学人员不了解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的重要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等同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是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是留学回国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时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挂靠手续、评定职称、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授权,依照相关规定,可为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服务。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则可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认证从前置学历开始
在海外学历认证的过程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评估的是整个受教育的过程,从前置学历开始,到在国外留学期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就会影响认证。同样,认证之中还有很多难点,有些学历复杂的情况,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申请海外学历认证的过程中,留学服务中心要求提供前置学历的毕业证书。所谓前置学历,就是你所认证学历之前的学历,比如你在海外读了硕士,获得硕士学位,回国进行认证,同时也要提供你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果你在海外获得本科的学位,回国办理认证,同时要提供国内高中的毕业证。
如果学士学位是全程在国外完成的全日制课程,就不用交国内的高中毕业证。如果学士学位是跨境教育课程(如2+2等跨境教育项目),则必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如高中毕业证已遗失,可回到高中就读的学校开具毕业证明。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系统申请材料的说明中,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另外,按照规定,如前置学历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外国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
证书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分互认必须是高考统招学生才能认证
如果学生在留学的过程中有学分转移的情况,一定要注意。在三种情况下学分转移是能够办理的,国外一学校转学分至国外另一学校;国内计划内招生的学校转学分到国外;跨境教育经教育部批复的项目。换句话说,如果是未经批准的跨境教育项目,转移学分无法认证。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中规定,申请者根据中外高等院校校际交流协议到外国(地区)高等院校学习,以学分相互承认方式,分别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两个(含)以上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同样是跨境教育的一种形式。
参加此类协议项目的中国学生应为通过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并被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认证机构须根据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自主决定是否为以此种方式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申请者提供认证服务。
中外合作办学经审批符合要求才认证
在留学服务中心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系统中,各省市经过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在系统中,申请人可以直接选择自己就读的机构或者项目。
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中查到有办学项目的,并且这个项目是要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可以认证。有些经教育部批准但实际情况不符合办学要求的项目,也是不属于合作办学项目的申请范围。这种情况,申请人应该先联系办学机构,让他们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完之后才可以进行申请认证。
Diploma可认,Certificate不认
中国留学生在海外留学,获得的文凭或者证书大致分为三类:
一种的Degree(学位),比如Bachelor’s Degree(学士学位)、master degree(硕士学位);还有一种是Diploma(文凭),比如说加拿大的postgraduate Diploma(研究生文凭);另外一种Certificate(证书)。如果留学生获得Diploma,一般是可以认证的,如果获得Certificate是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
第三国文凭难认证
第三国文凭多系申请者在跨境高等教育机构(项目)学习获得,涉及两个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院校资质及质量保障,情况相对较为复杂。留学人员在选择此类机构(项目)时既要考虑证书颁发院校(第三国)的资质,也要留意拟就读院校(第二国)的相关资质。
目前第三国文凭较为常见的留学国别有马来西亚、新加坡、瑞士等,留学生在这些国别学习获颁的第三国文凭申请认证时,需参考相应国家权威质量保障机构公布的认证信息或该国的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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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去留学的学生最关心的是什么样的海外学历不予认证。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简单来说:
就读项目是否得到教育部的认可。如果没有得到教育部的认可,那么学历是得不到认证的。
海外就读学校,如果没有在留服备案,那么学历也是得不到国内的认可。
海外学习必须是全日制面授。函授和远程授课学历不能被认可。学习时间至少6个月以上。(不同国家要求略有不同)。
在第二国留学,拿第二国和第三国两国共同授予的学历,可认证第二国授予的学历;在第二国及第三国均有学习经历,则第二国和第三国授予的学历均可得到认证。
暂不在学历认证范围证书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非全日制面授所获学历暂不认证
学生所获得的海外学历能否获得认证,关键看两点,海外学历认证主要考察的是真实性,首先,留学的学校是否经过教育部的认可;第二,留学方式和途径也很重要,去国外留学必须是全日制就读,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必须经过教育部的审批,另外,还考虑到中国和海外国家和地区双边甚至多边学历认证的协议。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评估标准规定,对以非全日制面授学习方式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申请者,认证机构暂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服务。
高校自设留学预科涉及学分学历认证不受理
有个误区:只要在国家双边互认学历范围内的海外院校就读,最后获得的学历都能得到认证。部分机构也有类似的宣传,实际上是不准确的。
如果通过留学这条途径去海外院校读书,必须是全部课程在海外院校就读,最后获得的学历才能认证。
如果是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项目必须经过教育部的批准,按照规定招生,所获得的学历、学位才能得到认证。
如果是中国高校与海外院校通过校际交流、学分互认的形式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参与的学生必须是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在籍学生,所获得的海外学历、学位才能认证。
个别高校针对高考落榜生或者不愿在国内就读的学生,开设留学预科课程,如果这些课程仅仅是涉及提高语言水平,为适应海外院校教学作准备,不涉及学分,学生通过在海外院校全程学习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是可认证的。
如果所开设的课程涉及海外院校的部分学分,比如在国内上半年或者一年课程,到了国外减少正常的修学时间,最后取得的海外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即使该学校在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双边互认学历范围,学历学位认证也是不予受理的。
Q&A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申请认证?
没有期限要求。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无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得时间或早或晚,只要符合受理标准,均可申请认证。
如果在国(境)外学习获得不同层次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要同时申请两个(含)以上证书的认证吗?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依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进行。如申请人同时拥有几种不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几份认证申请,由申请者根据自己的聘用单位、报考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等单位的要求决定。如提交了多份认证申请,需提交相应份数的认证材料,缴纳相应份数的认证费用和邮寄服务费。对同一证书,只能申请一份认证。
对认证结果如果有疑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认证复议适用于对认证结果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认证申请人可在认证结果出具后的六个月内在线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对同一认证结果可免费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的申请者,如果所能提供的认证申请材料内容有实质性重大变化,可按照认证申请程序和要求重新提出认证申请。对申请材料没有实质性重大变化的第二次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将拒绝受理。
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如果想在非北京地区递交认证申请,如何办理?
中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机构,不在北京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者可以到临近的验证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不是中心设立的验证机构可以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吗?
不可以。没有被列入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验证机构名单》的机构如果声称可以代理认证申请或可提供认证咨询,均为虚假宣传。这些机构一般通过网络或在线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利用一些申请者暂时缺少某项申请材料而又急于认证的心理,吹嘘可以为申请者准备材料,借机收取高额费用。但真实的情况往往是他们制造虚假材料并冒充申请者的代办人到中心验证机构递交材料。在此,特别提醒申请者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认证评估时间自初审通过之日起,至认证结果制作完成之日止。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认证时间可能需要相应延长。因认证辅助材料不全,涉及第三国文凭、文凭颁发为三年前等原因与中心签署认证延期协议的申请,认证完成期限将相应延长。
已完成学业,但暂时未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证明。中心经过评估后将为申请者出具一份书面证明。但由于缺少正式学位证书,开具书面证明的工作周期较长,会超出20个工作日。
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后到验证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交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翻译件,办理正式认证手续,认证周期为20个工作日。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校际交流项目赴外的留学人员不能办理此项业务,必须获得正式学位证书后才能提交认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