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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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知识产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6-11-03 13:59
知识产权,用赋予权利人一定期限垄断权的形式促进创新和竞争。近些年来,知识产权已逐步成为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间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竞争也愈演愈烈。有些竞争行为甚至已经超越了法律界限,落入不正当竞争的范畴。特别是在互联网及相关行业里,有关侵犯某项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的纠纷与诉讼呈持续高发态势。为此,在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送审稿)》中,专门设立了“互联网专条”用以调整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行为。而针对该专门条款的设立,理论界和实务界皆有不同声音,赞许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而更多的观点是在肯定的同时,提出了颇具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期封面故事,我们汇集了来自一线法官、著名学者和互联网行业精英等多方人士的观点,共同探讨“互联网专条”的是与非。力图通过各位专家的多角度评议与解读,引发业界更多的关注与参与,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谈及“知识产权”与“竞争”这两个关键词时,难免涉及到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内的日趋白热化的竞争。近两年来,特别是“互联网+知识产权”模式盛行之后,整个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尤其是代理申请领域的价格竞争愈演愈烈,进而催生很多不正当竞争甚至涉嫌诈骗的行为。这样的局面,难免让我们担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的未来。当然,绝对不能将现有的略显混乱的竞争局面完全归咎于互联网模式的出现,而是应该更多地从行业基本规则的角度审视当下混乱的局面。为何很多申请服务可由不具备专业代理人资质的人员完成?为何很多服务机构频繁假借主管机构的名义对外发送警告性的信函?为何很多“莫须有”的知识产权类型不断涌现?……
创新驱动发展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成效,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知识产权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没有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绝不可能产生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因此,当下略显混乱的行业竞争,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及业界人士足够的重视,并应尽快着手加以解决。而问题的解决,绝不能只是采取简单的“专项行动”,而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建立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长效解决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有效的竞争才能维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及意义,也只有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才能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