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 村民以手续不齐全为由敲诈勒索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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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09 13:04
日前,浙江省青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廖某涉嫌敲诈勒索养猪场一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并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 40000 元。法院经查明:
2013 年,被害人陈某成立一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并于 2015 年开始在青田阜山乡经营养猪场。这个养猪场之后进行了扩建,于是当地村民廖某便认为养猪场的手续不齐全,还和同乡的李某、廖银某一起拍摄了养猪场的相关照片。
2019 年 12 月 10 日,被告人廖某在青田县城某咖啡吧内以陈某经营的养猪场手续不齐全要去控告的方式威胁陈某,并向陈某索要人民币 3 万元,陈某迫于害怕养猪场经营受到影响,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廖某 3 万元人民币;次日,廖某又以钱不够事情未解决,有人还是要去控告养猪场为由,再次索要 1 万元人民币,陈某迫于压力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再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廖某 1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4 月 26 日,廖某在青田鹤城街道被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