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九部门支持提升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

  • 来源:中国会展
  • 关键字:商务部,水平,电商
  • 发布时间:2024-07-27 13:58

  文、整理/ 裴超 责任编辑/ 常予莹 861563981@qq.com

  “借展出海” 促进发展

  意见提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 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 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此外也提到要畅通跨境电商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 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 为跨境电商国内采购提供保险保障。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按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营销、仓储、物流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收支手续,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 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意见还提出要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发展。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相关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资源, 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加强对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支持。编制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操作指引, 进一步指导企业用好现行政策。

  同时要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 模式。支持物流企业结合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特点, 加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建设。鼓励物流企业与东道国寄递企业开展合作,提升“最后一公里” 履约能力。

  优化服务促进交往

  在优化监管与服务方面提出,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 模式。加强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提升跨境数据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允许跨境电商、跨境支付等应用场景数据有序自由流动。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依法依规利用数据赋能产业链上下游, 增强生产企业柔性化供应能力。

  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 加快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建设。鼓励地方汇聚行业、企业、高校、智库等资源, 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生产、营销、支付、物流、售后等各领域的标准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协会、企业等参与制定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与跨境电商主要市场开展进出口产品标准对接。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修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鼓励地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境外知识产权权益维护等培训力度, 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跨境电商合规出海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务、税务资源对接,指导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纠纷。

  引导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尊重风俗习惯。积极推动企业提升绿色化水平, 推广可再生、可回收、可降解产品与技术。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万国邮联等多边机制谈判和交流合作,深入参与电子单证、无纸贸易、电子交易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与规则制定。在自贸区谈判、双边经贸联(混)委会、贸易畅通工作组中推动加入跨境电商、物流快递、支付结算等议题。

  大力发展“丝路电商”, 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相关领域的经贸合作。鼓励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丝路电商” 合作先行区等深入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

  推动外贸发展效能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称, 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交流培训。举办跨境电商综试区现场会、外贸新业态专题培训, 邀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试点以及行业企业代表等参加, 进行政策解读, 加强经验分享, 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加强跨境电商企业供需对接。办好广交会、数贸会等重点展会, 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 推动进一步优化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功能, 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三是扎实推进综试区建设。指导165个综试区深入开展规则和标准建设、品牌培育、海外仓高质量发展等系列专项行动, 积极利用跨境电商赋能本地产业发展。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多双边交流合作中推动加入跨境电商等相关议题, 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丝路电商” 合作先行区开展国际交流, 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发展环境。

  壮大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跨境电商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 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推出15条举措, 旨在拓展跨境电商出口, 优化海外仓布局, 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 为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 近期商务部将加强行业交流培训, 加强跨境电商企业供需对接, 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办好广交会、数贸会等重点展会, 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 推动进一步优化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功能, 为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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