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研究
- 来源:现代商业研究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数字普惠金融,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4-10-18 20:30
刘美扬(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摘要:数字普惠金融是数字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实体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提高金融包容性和金融普适度,改善了社会整体的金融服务环境,特别是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业氛围,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技术壁垒、数字鸿沟、监管短板、风险管理短板等方面的挑战。要想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助力作用,有关机构需要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科技创新、补齐监管和风险管理短板方面入手,以更好地应对数字普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并积极把握其中的机遇,从而促使数字普惠金融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K825.3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五大金融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成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力量。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数字普惠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不仅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扫除了金融服务的盲区,还为公众和中小微企业开辟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渠道[1]。然而,目前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实践,在多方合力下,促使数字普惠金融在维持商业可持续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
数字普惠金融整合了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资源,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从而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比如,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端的线上支付渠道,持有移动设备的人群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线上购物、支付结算等活动;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广泛延伸,很多个人消费类筹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随着数字科技和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将更多的客体随时随地纳入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以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经济活力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参与度,从而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在传统金融环境中,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而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畅通线上和线下渠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更加精准的“资信画像”,并利用海量信息建立更加全面的客户准入、信用分级、风险监测等模型,在满足线上融资需求的同时,为线下金融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以缩短融资过程、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良好的融资环境。比如公众所熟知的一些金融产品,能够随时随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数字普惠金融依托金融科技丰富金融产品,从而延伸金融服务,并提高金融服务的质效。通过持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惠及更多的金融消费弱势群体,为“三农”、孕育和成长期的小微企业、新市民、老龄化群体等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使其更容易获得金融关怀,从而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标和创业梦想。在数字普惠金融的支持下,原本在传统金融环境中融资资质较差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可以凭借诚信经营创造的“数据力量”和较高的信用评级获得资金支持,从而有效推动就业创业、产业升级、产业融合和规模化转型,真正将金融资源引入实体经济,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技术壁垒和数字鸿沟持续存在
技术壁垒是指金融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关卡,一方面源于金融服务主体的金融科技水平偏低;另一方面源于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科技的掌握水平偏低,从而难以获得数字金融服务。这两方面的技术壁垒,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难以有效引入并利用金融科技[2]。
数字鸿沟是指数字普惠金融在不同区域、行业、客群之间,由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创新能力的差别而产生的信息落差和领域分化。地域限制、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收入水平、信用评级、对现金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导致金融数字化和金融普惠度的发展水平不够均衡。
技术壁垒和数字鸿沟持续存在,导致部分人群难以把握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机遇,也难以享受数字普惠金融带来的便利,这正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难点之一。
(二)商业可持续性与社会公平性存在一定的冲突
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商业可持续性和社会公平性。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主要依靠各个金融机构,除了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需要考虑商业可持续性。数字普惠金融在为公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部分金融机构的盈利本能,促使很多盈利性的金融机构放缓了普惠金融的步伐。此外,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可能会导致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出现萎缩和衰退现象。数字普惠金融虽然旨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技术壁垒和数字鸿沟持续存在,仍有部分人群难以享受同等的金融服务,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在区域、行业、客群等维度的发展不够均衡,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平性。
(三)监管和风险管理存在短板
随着数字普惠金融不断发展,监管和风险管理存在的短板导致金融市场呈现不稳定性,甚至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第一,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相对滞后。这导致现行的监管政策和方法与行业发展的需求有所脱节,传统的监管政策和方法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的新风险和新挑战。
第二,数字普惠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略显不足。数字普惠金融涉及海量数据的收集、存储、运算和应用,每个环节都有可能面临遭受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风险,这对其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第三,数字普惠金融的合规标准普及存在盲区。部分机构和平台可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从而引发金融风险。
三、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有效策略
(一)紧跟新基建的步伐,提高金融科技水平
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有关机构需要紧跟新基建的步伐,做好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持、相关人员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第一,对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优化升级,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高质量的网络覆盖、服务器支持和金融设备更新,以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数字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引进掌握先进金融科技的优秀人才以充实金融服务队伍,同时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主研发,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在不能自主研发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并确保安全性的情况下,有关机构可以考虑科技引进,与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科技公司合作或外包业务,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3]。
第三,打造良好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环境。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团队可以借助有关部门在财税方面的政策支持,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合力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有关机构可以建设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通过政、银、企合作的模式开展数字金融创新试点项目,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血液、增添科技活力,从而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在产业链、生活链上的全面应用。
第四,提高全民数字金融素养。有关机构可以开展与数字普惠金融相关的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着力提高全民数字金融素养,特别是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数字金融应用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第五,优化顶层设计,通过跨部门合作制定并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并确保这些政策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以建立契合实际的监管框架,避免重复监管和冲突监管,从而充分发挥监管的效能。
第六,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金融科技经验,不断加强国际金融科技交流与合作,从而建立开放互通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
(二)依托金融科技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有关机构可以通过金融科技创新加快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在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的同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而促进金融行业转型升级,并提高金融普惠度和金融获得性。
第一,充分利用信息科技的便利以细分市场和客户。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运算、建模等过程,有关机构可以实现对客户资信等级、风险偏好、性格爱好等信息的综合描绘,并获得客户“资信画像”,从而与客户进行精准、高效的对接。
第二,大力开辟线上服务渠道。有关机构可以搭建舒适的线上移动服务场景,通过线上营业厅、手机银行等平台丰富移动端金融应用市场。同时建立跨行业联盟,尽可能多地将金融服务场景嵌入各个行业平台,以增添服务接触点、扩大服务覆盖面。
第三,创新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并通过个性化、差异化的精准推送,提高产品、服务与客户的匹配度。比如适老化服务、“一村一品”等特色“三农”金融服务,青企创业贷等创业融资支持服务等,都是与客户匹配度较高的服务。
第四,优化并改进服务方式,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信特点等,利用金融科技细分客户群体,并搭建与客户群体匹配度较高的服务流程和业务框架,从而提高金融科技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质效。
(三)补齐监管和风险管理的短板
实现有效监管、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不仅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必然要求,更是金融行业行稳致远的必修课题。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有关机构可以从补齐监管和风险管理的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为金融行业和数字普惠金融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第一,持续优化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框架。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关机构需要提高监管能力,以便及时发现新问题、提出新策略。有关机构可以在第一时间建立健全准确性和匹配度较高的数字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和评估监测机制,并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服务平台,细分程序简便、灵活有效的监管沙盒和合规监测机制,避免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式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4]。同时加强对数字金融机构准入、运营和退出的管理,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第二,推进协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技术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并建立多部门、跨机构的协同监管机制,以加强科学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提高监管前置监测和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而有效地监管数字普惠金融相关机构和平台。
第三,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成为当前金融行业中的两大新增威胁,因此监管机构要促使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争取立足于全局审视各类风险,从而建立全面、协调的风险管理框架。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有关机构需要特别关注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制定并实施更为科学审慎的风险偏好和风险监测模型,以提高数字服务端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水平,同时妥善处置风险点、降低风险传染性[5]。
第四,全面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化水平。有关机构需要平衡科技创新和风险管理,以平稳有序地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并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引进先进的金融科技来确保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自身数据的安全性,特别是确保服务数据和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四、结语
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无论是金融行业自身还是监管方或大众,都面临一定程度上的技术壁垒和数字鸿沟。在数字普惠金融未来发展的过程中,有关机构应抓牢金融科技创新这一核心要义,不断加大金融科技创新力度,并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从而为各行各业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此外,有关机构应着力提高全民数字金融素养,并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以解决数字普惠金融在区域、行业、客群等维度的发展不均衡问题,从而促使数字普惠金融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程炜.数字金融对我国实体经济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经济管理,2022(10):28-32.
[2]李恒,张宁珊,翟得杰,等.数字化背景下河北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困境与路径分析[J].智库时代,2021(8):7-8.
[3]姜松,孙玉鑫.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影响效应的实证研究[J].科研管理,2020(5):32-39.
[4]徐翀.发挥“五大优势”推动普惠金融行稳致远[J].中国金融,2023(24):40-42.
[5]安彦君.农村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战略研究[J].金融客,2023(7):4-6.
作者简介:刘美扬(1988—),女,本科,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