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时光(1)

  一

  母亲那一代,是背着《毛主席语录》,听着收音机里知识青年的故事长大的。

  母亲家里兄弟姐妹9人,她排行老二,除了平日里帮着父母做家务,干农活,她还要像大人一样照顾弟弟妹妹。她心灵手巧,不管是什么活儿,别人做的,她只要看上一遍基本就会了,做饭,洗衣,打扫家,种地,喂鸡,喂猪等所有家务活儿、农活儿没有她不会干的。最重要的是别人不会干的她也会,比如理发、做衣服。她天资聪慧,做啥像啥,理的头发有模有样,做的衣服款式各异,所以颇得加德亥村里乡亲们的称赞。那个时候的人们过的是大集体的生活,劳动是挣工分的,所以若有人想臭美,就一定会辛苦劳动,把挣回的工分分给母亲,让她给理发或做衣服。

  母亲年轻时,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马兰花。高挑的身材,乌黑的头发常被一条黑色皮筋束在脑后,柔顺又不失活泼。她的皮肤白得像雪,没有一点瑕疵,双颊绯红,虽不是知识女性,但看起来高贵优雅,妩媚动人。看到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村里村外来提亲说媒的人络绎不绝。偏偏母亲相中了父亲。

  父亲是抱养的,高中毕业,是村子里首屈一指的才华出众的后生。父亲是村里的小队长,后又因其擅长写作,唱歌,吹笛子,弹琴,拉二胡、拉手风琴等被木肯淖中学以临时工的名义要回去当了老师。在文化生活极其落后的村子乃至乡里,他简直是一朵艳丽的奇葩,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1973年,就在那个寒冷的冬天,天空中浊云低沉,东北风呜呜的吼叫,肆虐在旷野里,仿佛锐利的刀剑,刺向那严严实实的羊皮袄,让人们感到透骨奇寒。父母亲成了亲。没有海誓山盟,更谈不上两情相悦……

  从结婚那天开始,母亲几乎包了所有的苦活儿、累活儿、脏活儿、重活儿。吃点苦,受点累也无所谓,因为她从小受惯了,早已经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可她心中的苦没人能够理解。母亲在生姐姐郭艳芳时,大出血,血从炕前漫到了炕底,人早已昏迷,气若游丝。是父亲请来了乡村大夫,母亲才死里逃生,躲过了一劫。

  1976年,母亲再次怀孕。在农村,对男孩比较重视。因为第一胎生了女孩儿,所以这次母亲有了一些压力,她不止一次祈祷:一定要生个男孩儿,一定要让他健健康康,活泼开朗。可天公不作美,这一年,创建新中国的三位伟人相继逝世,母亲和乡亲们都沉浸在无限的悲痛和巨大的恐慌中。就在这凄风苦雨中我出生了。我出生不久后受了凉,得了痢疾,天天拉肚子,让母亲操碎了心……

  二

  记得七岁那年,父亲在木肯淖乡政府所在地教书,姐姐跟着父亲在乡政府所在地上学。家里只有母亲在支撑。一天晚上放学回家,我看见母亲满身都是泥巴,尤其是裤腿和鞋子,像刚从泥里捞出来的一样。饭还没熟,母亲正忙着做,这顿饭比往常稍晚了些。

  “妈妈,你身上咋这么多泥?”我好奇地问。

  “哦,我在东边选了块地方,咱们盖新房住。饿了吧?等等,你先写作业,今天忙得做饭迟了。”母亲边说边麻利地烧火,切菜,捞米饭。

  我似懂非懂。我不知道在我上学期间母亲又经历了怎样的苦,她是多么的善良,多么的温顺,父亲不在家,她竟然要自己动手去盖新房,那岂是一个弱女子能独自完成的工作?

  马上就到周末了,我迫不及待跟着母亲到“新房”去帮忙。就在现住的家东边四五里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块平整的土地,周围没有任何遮挡,更没有人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唯一让人不觉得孤独的是,通往木肯淖乡政府所在地的公路就在这附近。这里的景色很美,远远望去,绿油油一大片,地上长满了沙蒿、灯香、棉蓬、芦心等植物(这后三种植物具体叫什么名字,直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只听大人们那样叫)。在这些绿草当中,点缀着各色野花,有黄的、粉的、紫的,五彩缤纷,十分美丽,为这乡村的夏天增添了几分情趣与生机。

  因为过于平整,母亲垒的那一堵墙格外显眼,这堵墙所用的材料全部是大块石头和泥坯,墙的旁边还堆着好多石头及几堆未混水的泥土和数块倒好的没有晾干的泥坯。我不知道搬这些大石块,拉这些泥土,倒这些泥坯耗费了母亲多少时间与心力。

  “妈妈,你什么时候拉下这么多石头和泥?”

  “哦,在做完家里和地里的营生后,抽时间来拉的。你没看见妈妈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很迟才回家?就是做这些营生。当然这也不是我一个人拉的,你爸也给帮了不少忙,他上班走后剩下的都是我一个人拉的。”

  “妈妈,你每天做这么多营生累了吧?这么大的房子你能盖起来了?”

  “不累,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成的事,盖个房子算甚了。你可要记住了,人必须有骨气,只要有决心啥事也能办成。来,艳梅,赶快给妈妈铲泥。”

  “唉!”我飞快地拿起铁锹和母亲一块儿铲泥,和泥,倒坯子。母亲一边干着活儿,一边给我讲他们那个年代的故事。也许是觉着梦寐以求的新房子即将落成,妈妈的心情格外好,她清了清嗓子唱起了《南泥湾》。妈妈的声音真好听,像是从收音机里放出来的,我却从来没听她在家里唱过。也许是妈妈每天的营生太多了。

  “如今的南泥湾与往年不一般,再不是旧模样,是陕北的好江南……”

  “陕北的好江南,鲜花开满山,学习那南泥湾,处处呀是江南……”

  妈妈的歌声回荡在乡村的旷野中绵延悠长……在那歌声回荡的地方,一座漂亮的房子若隐若现,环绕它的是绿草、野花,还有翩翩起舞的蝴蝶……忽然,它又变成了一座宫殿,耸立在云间,云,雾,白纱,缭绕其间,如梦如幻……

  “鲜——花——送——模——范——”

  妈妈清脆嘹亮的歌声把我从梦幻唤回到现实。

  “咿,这个女子咋了,瓷迷楞瞪想甚了?”妈妈一边看着我一边笑着说。我突然觉得妈妈今天特别漂亮,眉眼舒展了,好心情带给她好气色,她的脸颊愈发白里透红,泛着细密的汗珠在阳光下水润光泽,乌黑亮丽的发辫随着挥舞的铁锹一甩一甩。妈妈好美。

  从此以后每逢放学我必会跟着母亲和泥,倒坯,砌墙,听母亲讲祖辈们、乡亲们以及她的故事,高兴时再和母亲吼两嗓子。空旷的原野上,时常回荡着我们母女俩欢乐的笑声和优美的歌声。那时候我不知道读书人与没读书之人有什么区别,我也不懂得父亲经常指责母亲没文化是什么意思,我只觉得我的母亲满腹经纶,无所不知,不论什么时候说话,都是引经据典,侃侃而谈。直到长大成人后我才明白,我的母亲是个有心人,也是个记性很好的人,别人说过的话她听一遍就记住了,她平时也好听收音机,很多东西就是从那里学来的。

  房子的墙体在母亲昼夜不眠,辛苦的劳作中终于完成了(当然,周末时父亲也回来帮忙),我们只需再上个房梁,就可以搬进去住了。这房梁最让人犯愁,因为当时村里几乎是没有树木的,像盖房子的粗木头更是少之又少。母亲平时攒了几根,又花钱买了一部分,加上小姑父送了我们四根,这才算凑够。但当往墙顶上搭木头的时候,父母才发现两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小了,他们使出浑身力气也搭不上一根木头。于是父亲叫了几位乡亲,加上母亲叫来的我的小舅舅,他们花费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合力完成了最后的工程。

  看着自己的杰作,母亲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长长舒了口气。

  三

  我们终于要搬到新房了,我的心不免有些激动。

  父亲领着姐姐从乡政府所在地回来了。我们开始搬家。母亲养了四十多只鸡,平时靠卖鸡和鸡蛋挣钱。要把这么多鸡全部捉到笼子里搬运,可不是一般的工程。往笼子里捉还挺费事的。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我和姐姐算是立了大功,因为小孩子跑得快,身手敏捷。等到午饭时,我们已把鸡一个不落全部送到新房那里。

  搬家在村子里来说算一件大喜事,所以要吃好的庆贺一下。考虑新房距离太远,会给客人造成不便,我们回到旧房吃饭,吃完饭拿走锅灶就算彻底搬完家了。

  母亲请了爷爷奶奶后,又急忙走村串户,请帮了大忙的邻居们。

  记得那天吃的是炖鸡肉加烩酸菜,还有爸爸用自己的工资买的一瓶二锅头酒。那时村子里的家家户户几乎都很贫穷,吃肉喝酒是少有的事。母亲忙着把饭端到桌上,然后招呼大家都坐下。母亲手脚依旧不停地忙碌着。母亲有一个习惯,从来都是在最后吃饭。母亲常教导我:有客人先尽客人,没客人就顾老人,老人完了再给小孩儿。倘若到最后没饭了,母亲就凑合着吃锅巴,吃糙米。

  母亲把锅里的肉你一块他一块不一会儿工夫就夹完了,甚至连鸡脖子、鸡爪子、鸡头都不曾剩下。母亲又急忙将烩菜端上来,众人又是一阵风似的,吃了个精光。母亲站在地下灶火旁,弯着腰在锅里铲了些锅巴(捞米饭时剩下的),凑合吃着。我一看妈妈吃着锅巴,就来到妈妈身边。

  “妈妈,我饱了,吃不进去了,这块肉你吃吧。”我顺势把碗推给了妈妈,转身就往外跑。妈妈一把拉住了我,使了一个眼色,把嘴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悄悄儿,不要那么大声,一共一块肉还让来让去,你让人家笑话咱家没吃的了?千万不敢给妈妈丢人,赶紧把碗拿走,坐下吃。”我相信了母亲的话,端起饭碗吃了起来。那块肉确实很香,因为我们也好久好久没吃肉了。

  酒足饭饱后众人散去,我们一家收拾起锅碗瓢盆,赶着毛驴车去了新家。刚刚走出公路,便在妈妈踩出来的那条小路上发现了令人惊悚的一幕。就在路旁的沙蒿林,埋着我家养的一只公鸡,这只公鸡毛色洁白如雪,冠子像戴了顶小红帽,平时威武得很,可今日,它的白毛混着泥土,脏兮兮的,头露在外面,身子被埋在土里,就像一只没有身子的幽灵,四下张望。

  “这是谁干的缺德事?这才刚刚一顿饭的工夫,谁这么有闲心跑这么远来害人?附近连个人家都没有,这人又是从哪儿来的?”母亲叨叨着,赶紧把鸡从土坑里救出来,顺便和父亲一起查找周围的脚印。这一查,两人都觉得毛发直竖,周围没有人的脚印,全部是动物的足迹,再仔细辨认,确定那是狐狸的脚印。母亲背上开始冷汗涔涔,所有父辈人讲过的牛鬼蛇神的故事一个接一个跳跃在眼前。

  “妈妈,你快来看,这儿还有好多小鸡都死了。”弟弟惊恐地大声叫妈妈。在我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这只白公鸡身上时,弟弟早往家的方向跑了。

  我们急忙赶过去,弟弟说的一点不假,小鸡被活活咬死了,有的小鸡瞪着眼睛,脖子上流着血;有的翅膀被撕成几片;有的肠肚都清晰可见……

  我们一家人靠紧了,一边数着死了多少只小鸡,一边继续往家的方向走。到了院子中央,发现有一只大花公鸡向北面跑了,这是今天见到的唯一一只自由的鸡,母亲急忙跟上去,走到家北面约二百米的地方,发现那里埋着一只母鸡。

  一时间,我们全家人都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慌,包括一向不相信迷信的父亲也不再说话,沉着一张脸和我们一起寻找剩余的鸡。

  等把所有地方都找遍了,我们开始清点数量,连死的带活的一共加起来,发现还差一只芦花公鸡。母亲又吩咐我们全员出动,在家周围一里地内仔细搜寻。这一次弟弟立了功,他在东边沙蒿林里找到了这只被埋着的鸡,埋法和前几只一样,都是整个身子在土里,头露在外面。

  鸡的数量全部齐了,死的有一半,活着的也有一半,损失很惨。母亲没有过度悲伤,她心里此时更多的是恐惧。她想:动物也会思考了?它为什么不吃掉这些鸡,而是像人一样给这么多鸡挖坑,再埋进去,还单单露出一颗头,不让鸡闷死?再说一顿饭的工夫就埋了这么多的鸡,这是多少只狐狸干的事?它为什么把大鸡埋了,小鸡全部咬死?母亲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可能是搬家前没请神官看日子惹的祸!”母亲自言自语。一向不信鬼神的父亲,看到今天这样的情况,也不免有些害怕和担忧,他没有言语。

  “我是专门等你和艳芳星期天才搬家,怕对不上时间,才没找神官。”母亲很沮丧。

  “要不咱们先收拾这些东西回家吧,顺便把这些死鸡埋了,我明天找孟来则问问是咋回事?”孟来则住在加德亥村,是我们那儿有名的神官,常常“下马”(迷信术语)给人家看病,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也都要去他那择日子,搬家也包括在内。

  第二天母亲找了神官。说是犯硬日子,不适合搬家,否则小妖小鬼们会打搅一辈子,他重新给我们选了个大吉大利的日子……

  1982年的秋天,阳光温馨恬静,白云飘逸悠扬,就在这收获的季节里,我们一家终于如愿住到了新房。与其说我们一家倒不如说我和母亲,因为在搬家时经历了那么一场老人们都很忌讳的事情,奶奶便不让弟弟和我们住。对于奶奶的这一做法,我们都很赞成,因为奶奶家院前院后都有小伙伴,和他们在一起弟弟就不会孤单;再者,奶奶舍不得让弟弟跟着母亲,她也早已习惯了和弟弟在一起,若是弟弟走了,那就等于把奶奶的心掏空了。这间母亲一把土,一块泥堆砌起来的房子里,只有我和母亲的身影……

  在这偏远的地方居住,迫在眉睫的任务就是解决饮水的问题。村子里的水井很少,大概有两个,分别位于村南头和村北头,离原来旧房子不远,若是去那里拉水,还得走四五里的路程。而新房往南三里地就有一口井,属于加德亥村,因为这口井深三四十米,故名曰“深井”。

  每逢闲时,我都会陪着母亲,赶着毛驴车,拉上水箱,去深井拉水。来这拉水的人很多,经常得排队。深井口上有一个手摇的辊子,支在木头架子上,辊子上缠着很粗很长的绳子,吊水时要先把绳头上的钩子紧扣在水桶的提手上,防止它掉入井里,然后摇动辊子,把水桶放到井下,接触水面后使劲晃动绳子,让水桶没在水里,待水满时,就把绳子的一端背到肩膀上,使劲往前拉,那动作像极了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不同的是来这里拉水的人个个眉开眼笑,谈笑风生。绳子被拉出四五十米后,水桶上来了,就这样一桶接一桶倒入水箱。这水箱是用比较厚的铁皮焊接的,呈圆筒状,平放在毛驴车上,除了上面露一个圆柱形的注水口全部密封,以防漏水(乡亲们都叫这水箱为水缲)。要装满一箱大概得二十几桶水,一个人拉肯定是吃不消的,这些排队等候的乡亲们就会闲谈家常,相互帮忙。

  我至今还记得有一次跟母亲拉水的情景。那天天色已晚,深井旁不见了往日长长的队伍。

  “妈妈,现在没有人排队,你先往好停车,我去准备。”我迅速地从毛驴车上跳下来,提着吊水桶跑到井旁,学着大人扣好水桶,摇动辊子,待水满时解开绳扣,拉起水桶就往前跑。哎呀!不好,我刚跑出去,又被水桶倒拽回来了。

  我一惊,大声喊:“妈妈——”

  母亲一个箭步上前拽住绳子,边往前拉边说:“这个娃娃真是个急性子,你不能等等我?才几岁的娃娃,哪能拉动这么一大桶水了,再不敢一个人拉了,太危险。”

  “唉!”我答应着,跟着母亲拽着绳子使劲往前跑。

  “妈妈,你盖房时用的水都是从这儿拉的?”

  “是啊,要不然去哪拉了?”

  “妈妈,你太辛苦了!以后我帮你拉。”

  “啊呀,我这个女子还知道心疼妈妈了,呵呵!”母亲说着扭转身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顿时感觉心花怒放,浑身充满了力量。哦!从出生到现在好像谁都没亲过我,母亲也应该是第一次,对我来说那可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

  不一会工夫我们的水箱装满了。“走吧,回家!”母亲说完,牵着毛驴的缰绳走在了前面,我跟在后面,我们和以往一样,一路行走,一路歌唱。清冷的天空中回荡着我们甜美的歌声,乡间小路上撒下我们欢乐的笑声。月光如此皎洁,她把柔和清澈的光辉洒遍了乡村田野,我们行走的这条羊肠小道,披着银辉蜿蜒远去,道旁的沙蒿、柠条,还有远处我家的房屋,草垛,都蒙在一望无际的洁白朦胧的轻纱里,缥缈、神秘而绮丽。就连这满天的星星也调皮地眨着眼睛,好像正在与我分享此刻的愉悦。

  到家了。母亲先把水桶放在水车旁,再找出软胶皮管,把一头放到水箱里,另一头握在手里,然后嘴对着手握着的这一头用力一吸,那水汩汩地全部出来了,我们就这样把水一桶一桶提回家,再灌到水瓮里。这些水不都是人喝,母亲除了辛苦种地,还喂养了两头猪、二十多只鸡(本来是四十多只,被狐狸咬死了一半)、三十多只羊,还有拉车的毛驴和骡子、看家的狗、捉老鼠的猫。嘴多了,吃喝也自然多了起来,所以一车水最多也就能凑合用两三天。

  住到新房感觉一切都好,就是上学远了些,因为原来的房子离学校几步远,起得迟一点也无所谓,而现在的新房,离学校有四五里的路程,早晨必须早早起床,还得带上中午的干粮,到下午放学时才能回家。这样母亲也就多了份担心,常怕我走丢,天天叮嘱我。记得一次上学,马上就到了学校门口,猛然想起忘了给母亲打招呼。若是回去再打招呼,路程这么远,恐怕一个来回要迟到了;若是不回去,又怕母亲找不着我着急。我的心里矛盾着,仿佛看到了母亲着急寻我的神情,于是掉头飞奔回家。

  “妈妈,我上学了!”我气喘吁吁地大声对母亲说。

  “你不是早就走了么,咋又回来了,把书丢下了?这敢迟到呀吧?”母亲闻声出来,用手拭去我脸上密密的汗珠,担心地问我。

  “没丢下书,我也不怕迟到,因为我刚才走得早,再说我跑得快,迟不了。我回来是因为刚才忘了给你说我上学了,怕你担心。现在好了,妈妈再见!”我说完转身就跑。身后传来母亲的声音:“哦,赶紧跑!哪有这么傻的娃娃,走了这么长时间还又倒回来,就为了给我说一句话。唉,我那憨女子!”

  我摆脱了心里的困扰,愉快地一路飞奔,小脚丫带起的沙尘伴我到了学校,很庆幸,我没有迟到。

  因为上学,所以我不能时时陪着母亲去干活,而我的母亲就像一只勤劳的蜜蜂,昼夜不眠,永不停歇地劳作着。

  转眼间已近深秋,母亲忙完庄稼后又急着储备冬草。她每天半夜起床,把我一天的饭全部做好放到大锅里,让我自己烧火热着吃。她也打包了一天的伙食,天不亮就出发打草了,一直到深夜才回家。因为当时草长得不是很好,而我家那么多牲口都需要吃草,再说每年打草的人甚多,若走得迟了,好草被别人割了去,自己就有可能空手而归,所以母亲必须起早贪黑,转遍周围五六个村庄去打草。

  而平时母亲不在时,我每天从黄昏开始就站在这没有院墙的院子中央,远远地望向那条羊肠小道,期望能出现母亲的身影,尽管我知道,这样的张望是徒劳的,因为母亲每次回来都是半夜,是从我根本就看不到的地方摸着回来的,可我依然这样期望着,说不定某天母亲提前回了家,那该多高兴啊!我渴望母亲回家,最多的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孤独,害怕寂寞,更害怕莫须有的鬼魂(因为搬家时的场面吓着了我,所以七岁的我坚信这世上肯定有鬼)。

  黑暗一点点向我涌来,我张望着远方,周围高低不平的植物被夜色笼罩着,仿佛一个个潜伏着的吃人猛兽,高的,低的,大的,小的,张牙舞爪,越看越让人不寒而栗。我不敢再往远处看,看近处吧,只有一条拴在水箱旁边的狼狗,自从搬到这里,这只我平日里不太喜欢的狼狗便成了我唯一的伴儿,不过,到了夜晚它也一样让人毛骨悚然,因为它的眼睛每到晚上都发着绿光,神秘,阴森,尤其是在我最害怕的时候,就感觉那绿光一点一点在向我靠近,逼迫得让我喘不过气来。

  深秋的夜晚越来越冷,屋外又好像到处游荡着鬼魂,我不敢再待下去,索性回家吧。可家里比外面也好不了多少,因为我曾听一位长者讲过一个鬼故事,他说:有一天,一个牧羊人夜里回家,点着灯后发现炕上坐着个披头散发、青面獠牙、身罩白衣的吸血鬼,发现主人后,猛地扑上去,抱住主人的脖子,疯狂吸食主人的鲜血,人死后方离去。我感觉那个吸血鬼就在我家炕上坐着,随时都会扑向我。所以每次推开家门,我都会骨寒毛竖,硬着头皮划着火柴点着灯,然后检查家里的每个角落,确定没有什么东西后才敢锁门,再上炕,上了炕也要时不时检查,生怕它趁我不注意从背后偷袭我。幸好,家里的煤油灯还有个玻璃罩,罩上它,满屋子都亮堂堂的,这样我的恐惧就会少一些……

  因为害怕孤独,也为了能多帮帮母亲,所以不论母亲干什么活儿,我都会跟着。记得那年的初冬异常寒冷,我和母亲从过去的村里打草回来时,已是月朗星稀,因我年龄还小,走路误事,所以母亲将我放到了车上拉着的草堆上面,她牵着毛驴的缰绳伴着月色往家赶。一路上我们没有言语,母亲以为我在草堆上睡着了,其实我早在草堆上面冻僵了。到家了,母亲叫我下车,可我除了哼哼两声,全身都僵了。母亲爬上草堆,急忙抱起我,心疼地说我是灰女子,冻成了这个样,怎就不说话!那天,正好爷爷奶奶都在我家,他们和父亲一起责怪母亲糊脑子,差点把娃娃冻死也不看一看。

  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这是1982年农村冬天的真实写照。就在这个容易让人充满幻想的冬天,我们一家满怀喜悦地迎来了爷爷的六十岁生日庆典。那天场面非常隆重,三个姑姑的家人,以及亲戚、邻居,还有爷爷的好朋友们都来了,奶奶的家里院外一时间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奶奶的家是坐东迎西的,有两间正房,横着并成一排。凉房有两间,其中一间坐北向南,另一间坐西向东,与正房正对面。这四间屋子从东西北三个方向围回来,正好形成了一个长方形院子,留着正南方作为大门,院子里一年四季阳光明媚,风水较好,据说这样的布局能给家人招来好运。我家的房子自从我们搬走后,平时被奶奶当库房使用,今天人多,所以就收拾开来,作为宴会的主厅。当然,奶奶住的那屋也不歇着,人多时,要两间屋子的锅灶同时开工,熬茶、炒菜,捞黄米饭、炖肉等。

  农村的屋子设计很简单,一进门正对着的就是灶火,都是用泥抹出来的,锅台前面安放一个小铁锅供家人做饭用;后面放一特大号铁锅,那锅大得足够一个大男人洗澡,一般情况是蒸馒头或炖肉时才用,但用得最多的时候还是给猪煮山药;猪很能吃,两头猪每天得煮一大锅山药,所以像这样的大锅可是劳苦功高,在村子里家家必有。

  锅台紧挨的就是炕,与大锅锅台连接的地方有一道宽一米,高约五十厘米的墙,防止人或东西掉到大锅里。这个炕的底下和灶火是通的,夏天热时用泥堵上,煮饭时烟就会跟着另一条道直通到屋顶的烟囱;冬天冷时再把泥捅开,做饭的烟雾就有多一半钻到了炕底下,这样就变成了暖气炕,老人小孩儿们在冬天尤其留恋那个热乎乎的滚锅头(方言:意思是热炕头)。

  今天来了这么多人,家里的桌凳自然是不够的,爷爷就从学校里借来了些桌凳,摆在了地下,这样所有来参加祝寿的人就都有了自己坐的地方。他们有的聚集在炕头,抽着旱烟,聊着过往;有的围坐在炕底,切磋棋艺;有的玩着扑克,情绪激昂;周围还有伸着长脖子观战的,指点着,吼叫着。炕上炕下,家里院外,男声女声,吼声笑声此起彼伏,悦耳动听,交织成欢快而祥和的乐章。

  因为爷爷过寿把全村人都请来了,长辈们计划上午准备,中午吃饭,下午请乡政府放电影的人给全村人放电影。听说放电影的要来了,孩子们都兴高采烈,迫不及待,争先恐后往东沙梁跑。因为通往乡政府所在地的路就在东边,孩子们站在高高的沙丘上,伸长了脖子向远处张望,一拨儿跑了,另一拨儿又来了;孩子们追逐着,嬉戏着,打闹着,欢笑着;整个沙丘尘土飞扬,把偶尔散步的公鸡也吓得东躲西藏,“咕咕咕”直叫唤。孩子们的身上,头发上,鞋子上到处都是沙子。因为这里的小孩子只听过却没见过电影,那种焦灼的心情甚于现在孩子观看明星演唱会。中午时分,只见从东边公路的尽头处出现一个黑点,紧接着黑点越来越大。近点再近点,哦!看清楚了,是一个赶着骡子车的人,车上还拉着很多东西,大概是放电影的工具吧。不知谁喊了一声:“哦!放电影的来喽!放电影的来喽!”其他孩子闻声停止追逐打闹,从沙头处一拥而上,不约而同地踮起脚尖向东方眺望,“哦!放电影的来喽!放电影的真的来喽!”孩子们齐声欢呼,呼声震耳欲聋,大人们都笑了:“看把这些娃娃高兴成甚!”说着话,大人们也往东沙梁跑,其实他们和我们的心情是一样的,他们中间的很多人也没有见过电影。

  爷爷过寿,主要食物是猪肉,村里人都很穷,每年喂一两头猪,能卖的肉就尽量卖了攒钱。如果养活不起两头猪,那就养一头,每年到过年时杀了,把猪肉炼好放点盐腌到搪瓷瓮里,用于满足一年的做饭所需。爷爷很勤劳,家里喂养了两头猪,今天过寿,决定杀掉一头猪给乡亲们解馋。

  听说要杀猪了,我们小孩子都跟着跑出去看热闹。只见二姑父、小姑父和村里的几位大力士,跳到猪圈,形成包围圈逮住了猪,一起抬到猪圈外面;陈换升提着杀猪刀,大姑父拿着大脸盆等着接猪血。父亲和几位邻居在院子南边空地上搭起了木头三角架,供吊猪用。母亲在杀猪场地临时挖的土灶上坐了一口大铁锅,加了满满一锅水,正一把接一把地烧着柴火,因为一会儿烧好的这一大锅水要用来褪猪毛。

  要杀猪了,只见四位壮士一人紧握着一只猪蹄,第五人摁着猪头,猪四脚朝天胡乱蹬着,撕心裂肺地嚎叫着,大概已经意识到自己要被杀了,那凄惨的声音十里地外也许还能听得着。孩子们听到猪的惨叫吓得都跑了,我也准备跑,但看见正在烧火的母亲抽空在家里给客人们倒茶,于是我接替了母亲烧火的工作,这样我就亲眼目睹了杀猪这个血腥的场面。杀猪者掂了掂大约一尺多长的杀猪刀,说:“你们看着,杀鸡抹脖子,杀猪捅心脏;我一刀下去,保证它再不会动弹,你们抓好,我要动手了!”说完:“呸!呸!”给两手心分别吐了口唾沫,农村人干活用力前好像都有这个动作,可能是为了防滑吧,只见他挥舞大刀,直捅猪的心脏,猪哼一声真的就不动弹了。大姑父急忙拿着大脸盆接猪血,整整接了一脸盆。众人对杀猪者又是一阵赞美,因为刀法好就能接一脸盆血,若刀法不好可能连半脸盆血都接不到,血都会流到猪的腹腔里,那样也会影响猪肉的味道。

  杀完了猪,众人将猪抬到刚烧开了水的大锅上,因为猪身比锅大,正好横搭在了锅上,大姑父和小姑父各拿一黄铜舀水瓢舀起滚烫的水一瓢一瓢往猪身上浇,给猪褪毛。待毛褪干净后,众人又将猪抬到刚被父亲他们用木头搭的架子底下,给猪的两只后脚各拴了一条粗牛皮绳,再将绳子头分别扔到木架两头的顶上,顺着木架上挖开的槽子把绳子头拉下来,只听得木架两边的五六个人齐声喊着:“一,二!一,二!”他们拽着绳子头一起用力往下拉,将猪身慢慢升起,倒悬吊于木架子中间。

  接下来是吹气,大姑父从猪的前脚处割开一个口,然后嘴对着那个口子往猪身里吹气,吹几口吹不动了,就赶紧把口子捏住;二姑父赶忙拿着擀面杖使劲捶打猪身,让气在猪的身体里运转开来;如此反复大约二十分钟,整个猪的身子就肥肥胖胖,活脱脱一个猪八戒大气球。接下来用线扎紧吹气口开始刮皮,主要是刮掉那些未褪干净的猪毛及猪皮本身的污垢,刮完一层用水冲洗后再刮一层,刮上五六遍一直要刮到刮不下脏东西为止。冲洗干净后开始开膛破肚,把猪从脖子往下,中间划开,取出内脏,最后割下猪头,拆卸分块。

  主食自然是炖猪骨头加烩酸菜,其他下酒菜多数是自家原来就有的,如瓜子、咸菜、炒米、沙葱、沙芥、苦菜等,还有部分是大姑和父亲在乡政府所在地买的,因为当时大姑家已经在木肯淖乡政府所在地开了食堂及旅馆,所以在回来时他俩已经备好了家里还没有的东西。

  宴会正式开始了,没有爆竹声声,大家都好像集体过年,享受着满桌的佳肴盛馔,也享受着那份快乐的气氛。

  孩子们在家里肯定是没有座位的,都跑出去玩了,我却坐到了热乎乎的炕头,看着大人们推杯换盏,划拳行令。忽见母亲递过来一只碗:“嗯,艳梅,给你。”我接过碗一看,里面盛着一块长约五厘米,宽约三厘米的肥猪肉片。我捧着碗,三下五除二吃了个精光。

  我一连吃了三块。母亲又夹给我一块。

  我咬了一口,油油的,软软的,绵绵的,越咬越感觉像是在咬一只死虫子。“啊——”我一口吐了出来,从此以后,只要一看见肥肉和油我就觉得非常恶心,一直到现在。母亲一看我那熊样,说:“嗯,给你颗酸果子。马上要放电影了,再晚会儿就没你的座位了。”

  “啊?要放电影了?”我飞身跳下炕,穿上鞋,提起小凳子飞跑出去,院子里已经黑压压坐满了人。天实在是冷得很,大家穿着厚厚的羊皮袄,活像一个个臃肿的披着羊皮的大熊猫。这样的穿着很占地方,拥挤得我都有些插不进去脚。好不容易在两个“大熊猫”中间找到了空隙,赶紧放下凳子正襟危坐,开始观看。

  因为是白天,光亮得很,所以就在白色的大屏幕四周搭了一块绿色帆布帐篷,用来遮光。开演了,伴着音乐幕布上出现《庐山恋》三个字,众人惊呼,因为多数人没见过电影,这是从哪出来的!众人的眼睛又都望向那个放映机,那机器复杂得很,也神奇得很,它把光射向白色大银幕,那银幕上就出现了我们不曾见过的仙境,片中的女主角也仿佛仙女下凡……

  唉,那天只顾看放映机的神奇了,具体演了些什么内容一点都不记得,甚至连放电影的人长什么样都没注意……

  四

  一天深夜,我和母亲正在熟睡,忽听“咚咚咚”敲门声震耳欲聋,我和母亲一惊,直直坐起来,不敢出声。常听说鬼在半夜三更出来吃人,这莫非就是鬼?母亲伸出发抖的手,从枕头底下抽出菜刀和擀杖,把擀杖递在我手里。我和母亲手持器械,相互依偎着,我的另一只手被母亲用力攥着,手心黏糊糊、湿漉漉的,我知道那是我们两人被吓出的冷汗。

  “咚咚咚——”这声音如夜半钟声,声声惊魂。

  我和母亲头发都直直竖了起来,我感觉心跳得几乎不能呼吸了,喘着粗气,瞪大惊恐的眼睛,死盯着门缝,生怕一眨眼这个鬼就冲了进来。

  “谁?”母亲因恐惧声音都在发颤。

  “我。”奶奶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

  “哦,是你娘娘,瞎紧张半天。艳梅,你赶紧睡吧,那我下个开门个来。”母亲急忙藏好菜刀和擀杖,点着灯,披了衣服下地开门。

  “妈妈,你怎么来了?路程这么远,你黑天半夜又是咋来的?一个人不怕?你来是不有事了?”母亲和奶奶寒暄着。

  “没事,我刚才做了噩梦,不放心你们娘俩,就格拔起来(方言,起床的意思)过来看看你们。”奶奶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褶皱层层,额头汗津津的。

  “妈妈,这么远来,就在这睡一晚上吧?来,先上炕。”奶奶欣然应允。

  不一会儿,奶奶就鼾声大作,放心地睡着了。

  看着奶奶熟睡的脸庞我却无法入眠。就在这秋风瑟瑟,星斗满天的时刻;就在这夜鸟时鸣,寒战凄切的午夜,她是怎样深一脚浅一脚地跑来,忍着疲惫,忍着害怕……哦,我那操碎了心的奶奶。

  一周后父亲回来了,他脸带喜色,告诉母亲:咱们赶紧搬家吧,木肯淖乡政府在旧公社有一套旧房空着,咱们可以把它买下来。你赶紧找孟来则看日子,看好后咱们马上搬。

  五

  初到乡政府所在地的我,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花了眼。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大城市,房连着房,户挨着户,一条大路纵贯南北,而且就在我家屋后。这条路是通往各地的要道,北往沙井,南往伊旗,路旁分支的小路直通各村落。马路上有骑毛驴、骑骡子、骑马的,偶尔也有骑骆驼的,赶车子的人也不少;最抢眼的还是骑自行车的,他们有的是上班族,穿着整洁、干净,头发抹得油光锃亮;有的是时髦青年,他们多数穿着黄色喇叭裤,蓄着长发,将小收音机挂在前把上,吹着口哨,变换着骑车姿势,以引起别人的注意。乡亲们称他们为混混,我们小孩子看到他们会很害怕,躲得远远的,不敢接近。在这条路上跑得最多的应该算是拉碱的蓝色解放牌汽车,它们多数是结队而行,三四辆一拨儿,或七八辆一拨儿,为的是司机之间互相有个照应。这里每天车来车往,马达轰鸣,宛若一曲曲动听的音乐,又如一泓清澈的泉水,滋润着我曾经孤独而又寂寞的灵魂。这里的夜晚灯火通明,灿若白昼,家家户户屋里院内都挂着灯泡,我们曾经夜夜依赖的煤油灯在这里早已成为了历史,因为乡政府每晚统一发电三个小时。在这样明亮的屋子里,全家人又都在一起,那日日缠我的吸血鬼也就不敢再来骚扰我了。

  这里最让人惊喜的是有自来水,水瓮上面有个水龙头,用手一拧水就哗啦啦地流个不停;倘若有天停水了,那也不愁,因为我家院子里就有一口水井,想吃多少就可以吊多少,只要家里的水瓮足够大,牲畜们喝的水都是从这口井里吊出来的;而且这里的庄稼地也都是水浇的,所以这儿的庄稼每年都会有好收成。哦,从没想过,我们辛苦拉水的时代也能有终结的一天。

  自从搬到乡政府所在地,一家人团聚,我的内心不知有多么欣喜,只要有姐姐在,我就觉得心里踏实。

  那天姐姐心血来潮,突然问我:“艳梅,你想不想去看看爸爸的办公室?”

  “啊?那肯定想了吧,但是咱俩去爸爸会不会不高兴训咱?”

  “没事,我经常去了,爸爸从来都不训。”好奇心驱使我跟着姐姐去了鄂托克旗第六中学。

  看到我俩,父亲没有丝毫责怪。他领着我们参观校园,参观他的办公室,当时他的学生总是跟在我俩后面,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记得那天第一节是语文课,我和姐姐站到教室外面聆听父亲给学生讲《刑场上的婚礼》,父亲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饱含深情地朗诵着:“我们就要举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来做我们结婚的礼炮吧!”他的声音抑扬顿挫,我当时觉得父亲的声音像极了收音机里的播音员,浑厚而圆润,最重要的是父亲在朗读时全身心投入,他的感情完全与文中的主人公融为一体,不分彼此。学生听着父亲声情并茂的朗诵,哭泣声一片……直到多年以后,我的同事,也是父亲当年的学生刘英老师对我说:“老命(家乡人对小于自己的人的称呼),你永远不及你爸,像你爸那样的讲课,我们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确,我当了老师多年,再未见过类似的课堂。

  语文课后是另一个班的音乐课,父亲一边弹着脚踏琴,一边教学生们齐声高唱“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学生们个个昂首挺胸,如同即将上战场的士兵,精神抖擞,士气昂扬;青春与自信洋溢在他们的脸上,琴声与歌声汇聚成欢乐的海洋。唱完歌曲,还有几个学生在台上和父亲学习拉手风琴。哦,我多才的父亲,手风琴拉得也响当当……我敢保证在木肯淖乡里,像我父亲这样有才华的人绝对是少有的。虚荣心在我幼小的身体里开始膨胀,我为有这样的父亲感到无比自豪。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崇拜父亲,并疯狂迷恋各种乐器。

  不久,父亲被学校辞退了,因为他是临时工。恰逢此时,乡政府的大食堂招聘做饭的大师傅,父亲是个读书人,从小没掌过勺,更没做过饭,但又觉得那好歹也是一份工作,只要能吃苦,应该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于是和母亲商量,去当大师傅。当大师傅期间,父亲听乡政府里的人说,新出来一种产品叫蛋糕机,只要把做蛋糕的材料放进去就能做出好吃的蛋糕,而且这台机器价格不贵,才一百多元。这些年父亲每月发三十七块钱工资,也攒了不少,花五百元买了这套房后,还剩一些,所以想买这台机器是不成问题的,最重要的是现在要投资蛋糕机来发家致富。父亲想:一斤面一毛八分钱,一块蛋糕也就两毛钱左右,而且一斤面能做两三个蛋糕,这样算下来,除去电费、成本,还能挣不少。想着一个个蛋糕变成了一沓沓钞票,父亲满怀信心,四下打听,终于买回了这台蛋糕机。

  在使用蛋糕机时,父亲才发觉自己的投资过于盲目,因为当时乡政府使用的是柴油发电机,这样的发电机根本就带不动蛋糕机,而且这机器质量差得很,费一天工夫也打不出几个蛋糕,与父亲当时想象的相差甚远,要想用它来发家致富,那更是天方夜谭。

  俗话说穷则思变。父亲多年的书没有白念,他仔细研究蛋糕机的原理,决定自己造一台打饼子机器。于是那个冬天我看到了少有的温馨画面,父亲和母亲商量如何造烤箱,他们先画图纸,反复修改;定稿后到处打问,父亲跟人要了一个废弃的油桶,拉回家,把油桶竖着拆成两半,一半大一半小;母亲在家里用泥土和砖头垒起来一个低于普通做饭时用的炉灶,他们把大半的油桶扣在泥灶台上,后面焊了炉筒子,直通我家的屋顶外;油桶下部靠近灶台的地方还焊接了能拉抽屉的铁槽子,把小半的油桶捣平,做成抽屉的样子插在焊接的铁槽里,这个抽屉是用来放生面坯的。确定烤箱建造成功后,再开始研究如何做饼子,如何配料,如何揉面,如何掌握火候……反复试验了很多次,最终做成了非常好吃的混糖饼子。时过多年,这个饼子已经遍布全国,但是当时我确信,在我们那里父母做的这饼子绝对是独一无二。母亲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只要有空就忙着打饼子,父亲每天早晨赶在上班之前去学校推销。因为肯下成本,加上母亲手艺好,味道自然极好,这样,买我们家饼子的人就越来越多了,尤其是学生,可当他们放假时,这饼子就没人买了。当时我的大姑父在大可泊碱湖工作,他对父母说:“既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吃,那就再去大可泊碱湖试试,那里打碱的人很多,而且早晨走得早,来不及在家里吃饭,有的还拿点干粮,有的就空着肚子。可以去那里卖饼子,既能挣钱又能给打碱的人提供方便,真是一举两得。而且我也在那儿工作,有什么问题我还能帮你们。”父母听从了大姑父的意见,决定去试一试,这一试便一发不可收。母亲每天午饭后开始打饼子,一直到深夜,因为那里需要的饼子远超学校所需,第二天再早早起床去碱湖卖饼子,这其中有父亲帮忙的时候,但后来母亲熟练了,父亲也就不插手了。

  母亲打饼子,烧火的任务就义不容辞地落到了我头上,当时虽说已经有了煤炭,但打饼子不能用那样的急火,否则外焦里生,既不中看更不能吃,所以非得一把一把烧柳棍不可,为此母亲还专门去林场买了两车柳棍。当然,我的工作不仅是烧火,我还得每天天不亮就跟着母亲去碱湖卖饼子。

  碱湖四周没有任何遮挡,天空蓝湛湛,大地白茫茫,天上的白云与地上的碱堆,宛若一团团棉花,层层叠叠,连绵起伏;湖面宽广得看不到尽头,在远处和天空连接在一起,打碱的人们穿着厚厚的棉袄,都被夹在这个阔大的空间中,像一只只蠕动的小虫;每个行走的人的口中都会呼出一团团白色气体,远远望去,简直像进入了白色的泡泡世界。朝霞,蓝天,白云,碱湖,交相辉映,熠熠生辉,勾勒出一幅醉人的画面。从天蒙蒙亮开始,人们就陆陆续续前来打碱。毛驴车,骡子车,马车到处都是;人们的干活声、吆喝声,牲畜们的蹄声、叫声,还有车轱辘的碾轧声,声声入耳,美妙动听。

  母亲赶着骡子车站在远一点的碱堆上,我赶着毛驴车站在人少高一点的碱堆上,因为我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站得低了人家看不到,不过因为我们天天去那里,时间长了,打碱的人也都认识了我。我脖子上挂一个小医药箱,那是经常给我们看病的那个乡村医生王大夫送给父亲的,多年一直没有被派上用场,现在正好可以拿它来装卖饼子时收回的零钱或碱票,这个箱子还带着一把小锁子。当时一个饼子一毛五分钱,可以用现金买,也可用碱票换,碱票和钱是等价的,我们把换回来的碱票拿去换成钱。若是母亲忙时,就会打发我一个人去卖,这个地方离家很远,大概有二十里路。记得有一次,因为早晨起得太早,小孩儿又贪睡,所以在卖完饼子往家走的路上,我躺在毛驴车上睡着了。说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我醒来时,毛驴早已停在了我家院子中央,啊噢啊噢直叫唤。因为这件事我还常常向朋友炫耀我家的毛驴是多么的聪慧、通人性。

  为了让我们三个孩子读书,也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宽裕,母亲总是不知疲倦地劳作着。记得每次母亲卖饼子一直卖到所有的人都回去了为止。因为打碱只能天不亮就出来,到中午时分回去,不然碱湖消融,人就会掉入湖中。可是母亲明知这样,仍然想去冒险,她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不一定我去打碱就会掉到湖里吧?”那天中午时分,人都已散去,碱湖远处看见还有三三两两正在收拾回家的打碱人。母亲卸下车上没有卖完的饼子,用碱四周埋住,担心丢了。然后拉着骡子车直接进入湖中打碱,碱很多,母亲拿着铁锹铲着,用镢头掏着,越掏越兴奋,越铲越来劲,心想:今天的碱可不白打,打这么一车三四百斤,今天还能额外挣十几块或二十几块钱呢。

  头顶艳阳高照,母亲脸上渗着密密的汗珠,兴奋得早已忘记了危险正悄然来临。只听“扑通——”一声,母亲的一只脚陷入碱湖,她一挣扎,整个身子都进去了,不仅是她,就连骡子和车也陷入了碱湖。母亲头上的汗滴一颗颗滚落下来。她使劲挣扎,越挣扎陷得越深,骡子也在极力挣扎。母亲四下张望,茫茫的碱湖在太阳的照射下,像雪一样白,刺得母亲睁不开眼,周围没有一个人影。母亲大声喊着:“救命!”并努力保持身体的平衡,不让继续下陷,但由不得她,身子陷得只剩下头了。母亲后悔了,母亲绝望了,不禁悲从中来,泪眼婆娑。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母亲痛苦无助时,从远处看见三个黑点向自己的方向移动,黑点越来越清晰,哦,终于看清了,原来是三个年轻人,他们从远处看见好像湖中有人在动,再看看明媚的阳光,就明白肯定有人掉入了湖中,他们飞跑着过来。

  这三个年轻人中有一位是和母亲关系较近的侄女女婿,叫魏永青。

  “哎呀,姑姑,原来是你,你说你好好儿卖饼子的人,咋接又跑来打碱了?快快快,把手伸过来。”他一边和其他两位配合着往外拉母亲一边说:“姑姑,你也真好运气,我本来准备早点回去,起身时碰见他们两个好朋友,就说抽根烟,拉阵儿话再走吧。正拉话时就看见有人在湖滩动着了,又想:这会儿了么,人都走完了,咋也是看眼花了。但若是真有人掉进湖里又没人救那可就做下瞎事了,所以我们才跑来看来了。”

  他们三人使用了一些工具,合力将母亲和骡子及车拉出碱湖。为此,母亲还常常提醒我们只要有机会就给人家送点东西,或者给帮帮忙,生怕我们会忘记了。

  当满身都是白碱混着冰碴子的母亲哆嗦着回来时,我悄悄流泪了。如果不是为了这个家,如果不是为了我们姐弟仨,母亲又怎么会用自己的生命去做赌注?

  六

  世事总是难以预料,人的命运往往在一瞬间便发生了转变,父亲就是这样的。就在父亲当大师傅期间,有一次,来了鄂托克旗农村信用联社的领导,这位领导在用餐席间随便和父亲聊了几句,没想到仅仅几句话的聊天从此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把这么有才华的人放在厨房里做饭,真是太可惜了!”领导说完问父亲:“想去信用社工作不?我们单位正缺人才,你如果想去,明天就可以上班。”父亲懵了,幸福来得过于突然,他来不及整理自己的思绪,嘟嘟囔囔,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对于信用社的工作父亲从来没有过向往,他觉得那是他不喜欢的地方,成天和数字打交道,和自己的爱好、特长毫无关联。可是,听说那里上班的人工资挺高,而且在那里工作,只要努力,就不用担心哪天再被打发了,就这一点足可以吸引任何人。父亲回家和母亲商量后一拍即合,第二天就去了乡信用社上班。

  刚上班期间,因为父亲是外行,对财务知识一窍不通,又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但父亲好学,每天下班回来时总是在家里炕上的那张原本吃饭用的小桌上加班。到后来桌子根本就不够用,父亲干脆把半边炕也当做办公桌,这样桌上、炕上堆的全是账本。“的的笃笃——”算盘珠的声音每晚从黄昏响到深夜,家里的人只要父亲回来都轻言细语,生怕打扰了父亲。

  父亲很快熟悉了出纳工作,业务能力提高。他的工资比在学校挣那三十七块钱翻了倍,加上母亲卖饼子也挣了不少,父亲的手心就开始痒痒了。

  他和母亲商量:“我想这个星期天去买辆自行车!”

  “买吧,你上班有二三里远,早就应该买辆自行车。”母亲总是这样无条件地支持父亲。

  盛夏的阳光明媚灿烂,从密密的枝叶间散落下来,地上落下了铜钱般大小的斑斑驳驳的光影。躲在树下乘凉的我们姐弟仨,看见父亲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回来了。

  “哦,爸爸买自行车了,快看!”弟弟惊喜地吼着。

  我们一拥而上,围着自行车四下打量,那车身乌黑发亮,牛角似的前把上配有一个不锈钢铃铛,两个巨大的车轮被一条长长的铁链连接着。

  “看这儿,是飞——鸽——牌。”父亲指着车上的标志告诉我们。说话间母亲匆忙过来,拿出早就缝好的花格子座套,套在自行车座上;这个座套是用的确良缝的,里面还装了些羊毛,怕打滑,母亲又用缝纫机轧过好多遍,生怕父亲骑着车子不舒服。

  自从有了这辆自行车,父亲嘴上时常哼着歌曲。看着父亲骑车时的那个帅气、那个潇洒总让我眼馋得不能自已,多想让父亲教教我,让我也过过瘾。

  那个周末的下午,灼热的阳光晒得柳枝都耷拉着头,大地也滚烫滚烫的,这个时间不适合浇地,所以母亲就有时间学车了。她领我出去给她帮忙,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骑车了,基础性的东西早已经学会,今天是为了骑得更熟练。我先给母亲助力,母亲握着车把往前跑,我双手握着车尾使劲往前推,待车子跑起来时,母亲跨腿骑上去,我跳起来坐到后座上,我们就这样反复练。

  豆大的汗珠一滴一滴从我们的脸颊滚落,可我们全然不顾,我和母亲跑着、笑着,这笑声如风铃清脆悦耳,如泉水叮叮咚咚,让沉寂的乡村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忽然,车子侧着倒了下去,我和母亲从车子上掉了下来。我的右脚夹进自行车的轮子里了。母亲把车子往后倒了一下,帮我拿出绞在车轮里的脚,担心地问:“疼不?要不咱们回家吧?”

  “不疼,妈妈你继续练吧。”母亲看见我若无其事的样子,也没细看我的脚,继续练车。我的右脚已经没法站立,就用左脚跳着来到房后,我坐到滚烫的沙丘上看着母亲反复练习。母亲开始时还颤颤巍巍,非得助跑才能骑上去,到黄昏时分就得心应手,上下自如了。

  “艳梅,看见没?妈妈已经完全会骑了。”母亲的脸通红,汗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流到了脖颈里,红色的确良衬衫早已湿透,估计还能拧出水来。

  “哎,本来还想再骑会儿,但我得赶快去浇地了。走吧,咱们先回去送车子。”我依然是单脚跳着回了家。

  第二天上午,我的脚肿得连个前后也看不出来。母亲脸已变色:“这么个娃娃,我问了几回,说不疼,我还以为真的没事儿,看看这是成了甚了。走,赶快去医院。”

  乡卫生院离家只有二三十米远,我在母亲的搀扶下单脚跳着来到卫生院,大夫说:“严重错位了,脚后跟都拧到前面了,来,坐好,我要给正过来。”大夫说着话,双手用力一拧,只听“嘎嘣”一声,脚就回位了,大夫给拿了些吃的和抹的药。没过多长时间,我的脚就好了。

  随着家境的宽裕,父亲买了辆轻便摩托车。父亲轻抚着摩托车,对姐姐说:“艳芳,以后这辆自行车就归你们三个孩子了,你是老大,又会骑车,念书走时,把艳梅和平平带上。”

  “哎,知道了爸爸。”姐姐愉快地答应着。

  啊!我也可以骑着自行车上学了,我兴奋地几乎要跳起来了。

  七

  至今,我还记得儿时那日日陪伴我的花狗,那天天替我家照门的花狗,那深秋里为我取暖的花狗。

  记忆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但大脑里永远也抹不灭黄狗忧伤的泪滴、无助的求援和绝望的嘶喊。那天,父亲的一个朋友来我家,他站在狗窝旁,左瞧瞧,右瞅瞅,说喜欢吃狗肉,想杀了吃。

  “说实话,这条狗跟了我家很多年,一直给我老婆娃娃照怕着来来,现在让你吃了还真有点舍不得。”父亲摩挲着狗狗的脊背,而狗狗继续摇着尾巴,用头蹭着父亲的裤腿。

  于是那人开始忙碌着准备杀狗。听说他们要吃狗的肉,我和母亲一阵阵难过,母亲站在狗窝旁一遍又一遍地看,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狗狗全身的毛除了肚子下面和脊梁呈白色,其余都是黑灰色的,毛色光滑柔顺,在太阳底下闪烁着光芒。哦,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看它,原来它长得这么漂亮!狗狗像往常一样,温顺地趴在母亲的脚背上,摇着尾巴。这是多么温馨撩人的画面啊。有谁能够想到这竟然是我们与狗狗的最后一次相守,谁又能理解我们母女心里这份难舍的情结?

  当初在狗狗很小的时候,是母亲把它抱回了家,像喂养小孩儿一样把它喂养大。而可爱的狗狗,两年多来一直忠心耿耿,恪尽职守。它平时从来不离家门口,望见陌生人或不认识的动物时都会“汪汪汪”及时提醒我们防患于未然。母亲出门打草捡粪时,因为有它才敢让我独自在家;晚上在那个荒凉的家中睡觉,若没有它我们一家又怎能睡得安稳?

  狗狗在不经意间已经成了我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它的本领不仅是看门。记得一次放羊时,我领了狗狗。倘若有羊离开了羊群,我就要跑去追回来,而它也马不停蹄地跟着我跑。我家的羊个个乖巧,一般不乱跑,所以我有大把的时间去享受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有时我会躺在沙坡上,仰望天空,看白云舞动,听小鸟歌唱;有时我会捉几只小虫虫和它们一同游戏,我会给它们设障碍,让它们想办法通过;累时就会趴在地上仔细研究虫虫的样子。沙坡上的小虫虫特别多,我都叫不上名来。乡亲们分别给它们起了很怪的名字,“大葱牛牛、放羊牛牛”等。其实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它们的真名是什么。在我玩耍期间,狗狗每隔一会儿就会“汪汪汪”叫唤几声,你知道它为什么叫吗?是的,它已经学会了照看羊,正提醒我又有羊要离群了。那个暑假,狗狗就这样一直陪在我身边,一个大玩伴(狗狗)还有那么多小玩伴(牛牛)滋润着我孤独的童年。

  还记得在闲暇时,我常把母亲给我缝的沙包向它扔过去,并大声喊着:“狗狗,快接!”只见狗狗身子一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潇洒地接住了我的沙包;不管我把沙包抛在哪个方向,它总是能准确无误地接住。在秋风萧瑟的夜里,因为不敢回家,却又抵挡不住寒冷,于是我就抱着狗狗,让它的身体温暖我;不知有多少个这样的寒夜,它的胸膛成了我的港湾。我也常常淘气,总喜欢骑在它的背上,然后从它身上滑下来,再爬上去,那毛茸茸,软绵绵的脊背便成了我的摇篮,而它从没有因为我的淘气而讨厌我或咬伤我。我承认我曾经不喜欢它,因为它的眼睛夜晚会发出绿光,我总把那光当做鬼魂。但,它用它的忠诚,用它的温顺,用它的聪慧打动了我,温暖了我。我不得不承认它就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伙伴。

  如今,我的伙伴,我的朋友面临着被人吞食的命运,而我却无能为力,不光是我,就连母亲也束手无策。父母常教导我们说:承诺大于命,诚信大于天。如今父亲亲口答应把狗狗给了人,就不能反悔,也许这就是狗狗的命运。

  我家正房与凉房之间横着搭起两根木头,父亲牵着拴狗的铁链,将狗拉在木头底下。他们给狗狗的两只前蹄拴上绳子,把狗竖着吊在木头杆上。狗狗开始嚎叫着,挣扎着,我明显看到了它的眼睛,水汪汪的,仿佛将所有的委屈与不甘心全部化为一池泉水,接着一滴晶莹的眼泪滚落下来,狗狗哭了。

  母亲躲回房里悄悄地擦拭着眼角。我们三个孩子惊恐地看着这可怕的一幕,却不敢说话,我也想过求饶,但不敢。面对狗狗的祈求,我痛恨自己的懦弱,更痛恨人的残忍。父亲的朋友用刀子猛地用力,割断了狗狗大腿上的大血管,顿时血流如注,狗狗撕心裂肺地叫着,声音由洪亮,渐渐变成了呻吟,接着便没有了声音。它挣扎的双腿无力地垂下来,头也向一面侧歪着,它的嘴唇发白,没有一点血色,灰白色的舌头松松垮垮地滑出了嘴角。哦,它的眼睛下面,还残留着一道泪水的痕迹,都说狗狗是通人性的,可又有谁能够知道,狗狗的泪水中饱含着怎样复杂的感情。

  杀狗者忙着收拾狗狗的尸体,分尸卸块,杂碎皮子全部打包,说这些都是宝贝,他要拿回家去吃。

  唉——母亲的叹息在黑暗中拖得老长。“你说那么亲的狗狗,你怎么想起给人家杀的吃了!一盘算起这狗狗,我就卜当(疼爱,可怜,同情的意思)得要命了。这以后连个照门的也没有了。”

  “那是条狗么,又不是个人,还把你成天哭喃喃地唠叨上个没完?”父亲的声音烦躁。

  “你再不要提什么照门不照门的事情了,太平盛世,贼没贼来鬼没鬼,要那狗也没用。你赶紧睡,不要唉声叹气,明天我还早早儿上班了。”说完父亲侧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呼睡着了。

  我听见母亲辗转反侧的声音,她一定又是在思念狗狗了。岂止是母亲,自从狗狗去了,我也因思念而常常梦见狗狗,不过我梦里的狗狗只是那样悲伤地望着我,任凭我怎么叫它都不来我跟前,难道是狗狗在为自己悲惨的命运心存怨恨吗?

  狗狗用它的鲜血换回了父亲的友情,用它的生命诠释了对主人的忠诚。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缘分还能重来,那么我定会珍惜和狗狗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我定会爱它如自己的兄弟姐妹。可惜时不再来,上帝只安排了我们的相逢,却忘记了安排我们的结局;去了的狗狗不能再回来,我碎了的心也无法再拼凑起来。我只希望那些爱吃狗肉的人们,能够尊重生命,善待动物。

  八

  咝——咝——咝——

  半夜里,院子里突然传来衣服摩擦铁丝绳的声音。

  “有贼偷衣服了!”母亲一惊,忙用手推醒父亲。

  “胡说,这个地方从来没听说有贼,你这个人老是疑神疑鬼的,赶紧睡。”

  “悄悄儿,不要说话,好好听。”

  “窸窸窣窣——”

  “突突突——”

  “不好,这是咱家轻便摩托的声音。”

  父母亲一掀被子,跳下炕。两人从没遇过贼,屏住呼吸,这种害怕好像超过了怕鬼;我们三个孩子也瞪大眼睛,不敢大声出气。只听见摩托声“突突突”从院子转向房后通往公路的沙子路上了。母亲跳下炕跑出去追贼,父亲迅速跑进炭仓提了个黄叉(挑草的二股铁叉),也跟着母亲去了。

  只听母亲厉声喝道:“快放下摩托,要不然我两黄叉就把你这个小贼扎死了。”银色月光洒满小路,那贼眼看着两个人影儿朝自己跑来,急忙扔下摩托车跑了。

  父母走到摩托车旁发现摩托车头朝着我家院子,尾向着公路,奇怪,车倒推着来来?难道这贼连如何推摩托车都不知道?两人纳闷着把车推回了院儿。

  惊心动魄地追贼让父母亲一夜不敢眠,他们检查了衣服,没少一件,都被装到炭仓里原本装玉米芯(烧火用的)的麻袋里了。第二天天刚亮,父母亲就赶忙去查找脚印,看看这贼究竟是谁,一找才发现是方疯子,因为所有脚印都是光脚丫,没有鞋印,在乡里不穿鞋的只有方疯子,再说在我家衣服堆里还搅进来一件非常破烂的衣服,父母都认得那就是方疯子的衣服。

  方疯子是个十八九岁的青年,他一米七八左右的个头,身板很端正,国字脸,浓眉,一双大眼常显出空洞、无助和孩提般纯真的表情。因他姓方,又是疯癫之人,所以人们都叫他方疯子,至于真名我从来都不知道。整个乡里的小孩儿都认识他,因为他常和孩子们搅在一起,陪孩子们玩;在游戏中他扮演脏、丑、累、苦的角色,任由孩子们在他身上爬上爬下……孩子们尽情地戏弄他,而他一直乐呵呵地,心甘情愿地给孩子们当玩伴。

  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因为他经常到学校里来,趁老师下课的时候,站到讲台上学老师的样子给我们讲课,那些小学的古诗词他总能朗朗上口;他写得一手好字,常喜欢拿粉笔在黑板上乱写;直至今日,每每想起他,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出他写过的三个清新飘逸、苍劲有力的字“中国人”。我曾设想:他一定是个有着远大志向的人,他肯定也想为祖国的发展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不,那个时候人们的素质还没有这么高,他一个小小孩儿更不可能有这样高的境界。也许是哪篇文章里的人物感动了他,震撼了他,所以他才会学人家,尤其是在疯傻时候,常把自己幻想成他曾经读过的某个书本中的人物?我真的无法知晓他当时的真实想法,因为除了他自己,再没人懂得他。他“讲课”时声音很洪亮,站在讲台上的风采一点也不亚于真正的老师;他还认得书上的字,常常拿起同学的书本,照着念。有时他也到操场给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喊立正、稍息、向右看齐等。老师们因为他是疯癫之人常常把他赶走,怕伤害了学生,而他每次被老师诈诈唬唬往外轰时,总是回头看着我们,看着教室,看着操场,那眼神里充满了乞求,充满了眷恋,也充满了孤独和无助……

  虽然是一次次被老师赶走,一次次被小孩儿欺负,但他是个不死心的人,尽管疯疯癫癫,但只要能离开家,他必会跑到乡政府。夏天赤脚,光膀子,下身穿着个破烂不堪的短裤;冬天光着身子穿着棉袄、棉裤,到处走风漏气,看了就让人感觉寒冷;他腰间系一条麻绳,麻绳头子已经散开,一缕一缕在寒风中摇曳,因为系得太高,小腿和脚踝露在了外面,任寒风吹打;那一双浅口平底布鞋,常常磨得稀巴烂,两个脚趾头就那样无遮无拦地露在前面,因为他是从来不穿袜子的。在天最冷的时候,我常见他两只手相互交叉捅在宽大的袖口里,缩着背,挨家挨户转悠着;倘若脚底遇到烟头,他会慌忙弯腰拾起来,然后叼在嘴上,那优哉游哉的样子就好像他得到了什么宝贝。

  说他疯吧,也有正常的时候,就像来我家,他见到我父亲就很嘴甜地叫着:郭叔,给根烟吧。父亲每次会给一盒烟,或给点吃的,但不让他在我家久留。父母常对我们说,千万不敢接近方疯子,他神志不清,会打死小孩儿的。可自从有方疯子的记忆到现在,我却从未听说他打过什么人。

  记得有一次四舅告诉我,他们有一天睡觉醒来,发现方疯子睡在了猪圈旁边,手上脸上身上,到处都糊的猪食,原来昨晚猪吃剩下的半槽食被饥饿的他吞食完了。

  方疯子的这些疯癫之事,总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我不知道这是同情抑或是怜悯。我常想:如果不是疯癫他一定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如果不是疯癫,他现在可能是我们这里最优秀的老师,说不定身边还会有很多追随的女孩儿,因为他本身长得很帅;如果不是疯癫,那他也必定会是父母和亲人的骄傲。可惜生活里没有如果。

  我听乡里认识他的人说过:这个孩子,原本就是个品学皆优的好学生,后来因为调皮捣蛋被父亲责打,小孩子一下子想不开,就成这样了。

  原来他家住在木肯淖乡罗家湾村,他家六个娃,他是男孩里的老二。他的哥哥,因为是家里的老大,所以就挑起了家里的重担,所有大人做的营生这孩子都干。他每天赶着一群羊到我们尔克梁村放,在我家拉水的那口深井西边还有一口井,这孩子给羊饮水时就到那口深井处吊水;就在一次吊水时,因为孩子个头小,吊水桶太大,把孩子倒拽进深井里淹死了,那年哥哥只有13岁。哥哥死了,老二也疯了,村里人就传言说是哥哥死后转成了神,附在了这孩子身上……

  “哎,这个娃娃活得连咱家那条狗都不如呀,咱家的狗狗虽然死得惨,但它活着的时候还能吃饱穿暖,你看看这个娃娃,吃个吃不上,穿个穿不好,这件衣服烂得都不像个样了。”母亲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回头看见母亲正双手捧着方疯子的衣服,上面的破洞烂边像针尖一样能刺痛人的心。“把你爸那件旧衣服送给他穿吧,可怜死娃娃了。”母亲连忙找出衣服叫我:“艳梅,快跟妈妈给方疯子送衣服个来。”我急忙站起身,拉着妈妈的手飞跑到房后;那沙子路上,一串串受了惊吓的赤脚足印孤独而忧伤地伸向了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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