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两男子抓青蛙面临刑罚

  不少人爱吃青蛙,但是,一些野生青蛙千万不能随意捕捉,广东佛山顺德就有两人在基围抓青蛙被顺德检察院提起公诉,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悉,在今年 3 月 6 日郑某和梁某携带自制电网兜和长杆工具到顺德陈村某堤围捕捉蛙类和鱼类,两人被抓获时现场查获活体蛙类 27 只和鱼类近 4 公斤。后经相关部门鉴定两人捕捉了 22只沼蛙,广东俗称“青蛤”以及 4 只黑斑蛙,而沼蛙和黑斑蛙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两人才知道他们摊上大事了。

  近日,顺德检察院将对两人提起公诉,两人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该案件正在顺德法院审理中。

  顺德已有不少人因非法捕捉野生动物被判刑,大家切勿以身试法,记得将这个消息告知身边的人。

  凤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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