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全球化趋势下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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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4-12 21:59
陈伟光 / 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基地)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
【内容提要】当今愈演愈烈的逆全球化潮流是西方民粹主义裹挟下的反全球化思潮转化为政府行为的结果,对全球化进程和全球治理体系造成巨大冲击。但逆全球化潮流阻止不了再全球化发展趋势,也阻止不了与再全球化进程相适应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全球南方”是催生世界多极化的整体性力量,在推动再全球化及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面对一些国家不断升级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径,中国将团结“全球南方”国家,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全球文明倡议促进弥合国际社会的观念分歧,参与和引领新兴领域规则制定,推动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提升“全球南方”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切实为加快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进程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全球经济治理 再全球化 逆全球化 全球南方
经济全球化是在技术进步和国家开放的条件下形成全球市场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客观性和自然属性,即在全球产业分工、要素流动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世界范围内产生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不可分离和日益加强的相互依赖关系。但是,全球化又蕴含国家和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受国家政策、国际环境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全球化参与者的价值理念和理性选择也会发生相应变化,从而影响全球化的模式、规模和速度。因此,全球化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其演进路径也非线性,而是波动曲折的,甚至在某些时期会出现停滞、倒退和分裂,最终导致全球化进程及其治理的重组和转型。
逆全球化中的再全球化趋势
尽管全球化进入学术视野和理论层面的深度研究是20世纪末以后的事,但全球化现象和实践行动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开启的大航海时代。从近现代史来看,工业化推动的全球化进程总是伴随着反全球化(Anti-globalization)力量的矛盾运动。仅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主导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就经历了十几次的反全球化运动,反全球化力量主要通过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或论坛活动以表达对全球化导致收入分配不均、破坏生态环境等的不满,这些活动所针对的大多是大型跨国公司、西方国家以及由其控制的世界经济组织。在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力量角力的过程中,反全球化力量从未占据上风,其除了引起西方政界和国际组织的反思和关注外,并没有从价值理念上改变政府对全球化的认知。但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大国战略竞争加剧、新冠疫情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和连续冲击下,主要西方国家对全球化的认知发生重要变化,在愈演愈烈的民粹主义裹挟下,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强势抬头,自由贸易受到质疑,冷战结束后兴起的“超级全球化”进程遭遇前所未有的逆流。
与历次民间反全球化运动不同,此次逆全球化潮流是民粹主义推动的反全球化政府升级版,是美西方国家对其自身推动的新自由主义“超级全球化”的一种自我否定,也意味着新自由主义转向和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失败,这对全球化进程的影响是巨大的。具体来说,此次逆全球化潮流主要源自发达国家民众对分配不公和移民问题的不满,如美国铁锈地带工人的大量失业、中产阶级的萎缩和西方移民潮风波等。与之相应,西方政客不思忖如何解决问题,而是一味将责任外推给全球化,特别是在全球化进程中崛起的中国。从英国“脱欧”到美国发起的大规模贸易战,从“去风险”到构筑“小院高墙”,昔日所谓的以私有化、市场化和民主化为导向的“华盛顿共识”被新产业政策、新干预主义和价值链同盟的“新华盛顿共识”取代,追求经济效率的逻辑被所谓追求“安全发展”的逻辑取代,主要西方国家一系列逆全球化政策操作和行动使得全球化进程遭遇严重冲击。
关于此次逆全球化潮流及其后果性质的判断,理论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如全球化终结论、慢全球化论、全球化分裂论和再全球化论等。客观来说,全球化从未真正中断过,即便在2020—2023年全球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期,货物贸易增速有所下降,但全球电子商务和中欧班列仍然保持密切交往甚至逆势增长。此次逆全球化潮流如果以全球化终结论来界定,不如说是新自由主义“超级全球化”的终结,这似乎印证了美国学者罗德里克所谓的“民主政治、国家主权和超级全球化”三元悖论;如果以慢全球化论来界定,慢的主要是货物贸易与投资增速,但数字经济全球化趋势反而加速推进;如果以全球化分裂论来界定,不如说是霸权国单方面炮制一系列“脱钩”政策连锁反应的后果,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警告,全球分歧正在加剧,有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分裂和对抗。[1]
面对逆全球化潮流,再全球化更能科学和准确刻画当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再全球化的内涵是在新自由主义“超级全球化”遭遇严重挫折后,国际社会对全球化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也是国际社会在反思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对经济全球化再调整的过程。这就需要国际社会对全球化发展理念再交汇、发展主体再协调、发展方向再调整和发展模式再塑造。
第一,从理念来看,再全球化不是过去西方推崇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在西方世界的自我否定和改弦更张,宣告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破产,取而代之的应当是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观,体现的则是全球主义情怀和多边主义价值,而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单边主义。在不同理念的交锋中,国际社会所期待的是更加包容、普惠的经济全球化。世界贸易组织(WTO)在《2023年世界贸易报告》中也指出,再全球化是将更多的人、经济体和紧迫问题纳入全球贸易并加强多边合作,以有效应对当前的全球性挑战。
第二,从主体来看,美国不再是推动全球化发展的主导者,恰恰相反,美国已从昔日的全球化的旗手转变为逆全球化的推手。冷战结束后,美国凭借其霸权地位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塑造者。然而,这种由美国单极主导的全球化模式难以与多极化世界相适应,特别是随着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霸权相对衰落的美国基于对相对收益的考量,出台一系列逆全球化政策,通过打压新兴经济体来维持自身霸权。与之相反,中国等新兴经济体通过强化和扩容金砖机制、创建区域和跨区域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和自由贸易协定,成为再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量。与此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拥抱多边主义,主张并推动与多极格局相适应、以共同发展为导向、以公平普惠为目标的再全球化。在未来的全球化进程中,主要行为体之间将在多边、区域和双边层面展开博弈,霸权国必须摒弃零和思维,寻求在竞争中共存、在共存中合作,再全球化的阻力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第三,从方向来看,再全球化应遵循全球化发展规律,顺应时代潮流,遵循互利共赢、普惠包容的原则。回顾历史,全球化既是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结果,也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技术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进而驱动全球化发展的当下,通过政策手段阻断全球化进程,既不符合全球化发展规律,也违背了以比较优势合作、国际分工细化和生产要素流动为内在逻辑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筑起关税“藩篱”不但不能独善其身、维系自身霸权,更难以阻止再全球化的发展步伐。因此,再全球化应将包容原则嵌入规则设计,实现规则公平;将普惠贯穿合作实践,推动分配公平;将共赢锚定价值目标,追求共同发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因权力重构失序而滑向分裂对抗。
第四,从模式来看,任何全球化模式都是在一定国际秩序下产生的,再全球化是多极格局下的全球化重塑,昔日由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一方面,霸权相对衰落的美国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明显下降,“让美国再次伟大”(MAGA)理念下的国家中心主义叙事将助推逆全球化潮流,为再全球化进程蒙上阴影。另一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推动再全球化的有生力量,将增强全球化的公正性和普惠性。再全球化将在大国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内部的复杂博弈下展开,全球化与区域化、自由贸易与公平贸易、全球生产与产业回归等现象会在同一时空中交叠,全球化模式正加速重构。世界本就是复杂多样的,不同国家的发展模式、发展阶段以及历史文化本就不同,过去的全球化并没有消弭这些差异。因此,再全球化需要在尊重这些差异的基础上,在国家自主权与国际合作、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以及效率、公平与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取舍,这就需要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对各行为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再全球化呼唤新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再全球化呼唤全球治理转型,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全球治理体系,这是由全球化与全球治理、经济全球化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关系决定的。作为全球化的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全球化需要多边共治的治理体系来服务和规范全球贸易、投资和金融交易等行为;全球经济治理则是通过处理全球性经济问题、化解系统性经济风险等方式来确保经济全球化的顺利推进。经济全球化与全球经济治理互为因果、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这决定了推进再全球化必然需要与时俱进地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
从国际政治经济层面上讲,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全球化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全球化本身的问题。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分配不公、风险扩散和危机外溢等全球性问题。早在2000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在《千年报告》中指出,很少有个人、团体或者政府反对全球化本身,他们反对的是全球化中的悬殊差异。[2]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也认为,全球化本身并不是问题所在,问题在于对全球化的管理。[3]所以,与其说是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模式的失败,不如说是这种模式下全球经济治理的失败,主要表现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危机以及主导国自身治理的内外失衡。
首先,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模式下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难以有效应对系统性风险。例如,WTO改革停滞导致多边贸易规则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态势;面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金融机构未能有效防范风险传导;新自由主义过度强调市场自我调节,弱化了跨国公共治理能力,致使贫富分化等全球性问题持续恶化。
其次,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权力结构失衡。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投票权仍由美西方国家掌控,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和话语权并未随着实力增长而增加,导致这些机构的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协商,无法有效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美国频繁滥用其国内法对国际贸易进行“长臂管辖”,对国际多边贸易规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等造成极大破坏。
再次,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困境折射出美国的内部危机。美国国内出现的贫富分化加剧、中产阶级收缩以及产业空心化等问题是多重因素所致,将其完全归因于全球化并无根据。美国的国内分配政策没有随全球化发展作出相应调整,分配不均带来的政治极化以及由此引发的国家治理危机使其难以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保持良性互动,向外转移矛盾也就成为必然选择。同时,以MAGA和“本国优先”为代表的极右翼思潮泛起并向全球蔓延,使许多国家政治和社会危机加剧,为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带来新的挑战,致使全球治理赤字进一步扩大。
再全球化的实质是构建与全球化相适应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过程,这就要求对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进而形成新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应该说,二战结束以来建立的多边机制的确为此后的全球经济治理奠定了基础性的制度体系,曾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再全球化需要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对原有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进行改革,探索构建一套能够体现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全球经济治理原则框架。
具体来讲,再全球化所要求的新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坚持如下原则。一是主权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是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基础,即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有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权利。二是权责对称原则。处于不同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享有不同制度性权力,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治理权力、经济实力和责任分担配置合理。三是效率和公平原则。在推进经济全球化时,各国既要携手合作,通过集体行动促进全球经济平稳高效增长,又要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和完善国际援助机制,着力解决全球贫困和全球发展不平衡、不平等和不充分等问题。
当然,目前全球经济治理的实然和应然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还难以就上述原则框架形成广泛的全球共识,特别是美国特朗普新一届政府凸显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孤立主义倾向会加大形成共识的难度。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更加需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构建与再全球化相适应、更加公正有效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全球南方”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
关键力量
随着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综合实力增强,日益崛起的“全球南方”在促进世界和平、维护公平正义、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
首先,从价值理念和发展愿景来看,发展振兴、公平正义、包容普惠是“全球南方”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全球南方”对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方向的期待。具体而言,“全球南方”以消除贫困和发展筹资为迫切诉求,以能源和粮食安全为核心关切,以发展经济为不懈追求,以经济追赶和创新发展为目标愿景。例如,2024年在巴西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以“构建公正的世界和可持续的星球”为主题,以“消除饥饿贫困”为首要议题,反映了“全球南方”对于实现发展繁荣、逐梦现代化的追求和渴望;同年,在第79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全球南方”国家代表发出共促和平发展、完善全球治理的强烈呼声。“全球南方”发展与全球化进程密切互动、同步推进,“全球南方”积极拥抱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反对“中心-外围”经济垄断式全球化,坚持多边主义,提倡多边治理和规则公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强调共同发展,主张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新秩序。随着“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与战略自主性增强,其发展理念正逐渐从诉求和愿景转化为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行动和实践。
其次,从实力变化来看,“全球南方”是推动世界多极化的基础性力量,也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生力军。长期以来,“全球南方”是全球化进程的被动参与者,缺乏塑造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实力。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南方”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推动世界多极化发展的关键力量。2013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GDP总量首次超越发达国家,占世界比重为56.4%,2023年这一比例上升至58.8%。据跨国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预测,2050年前后,全球前十大经济体中,发达国家将仅剩美国、德国、日本等,而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印尼、墨西哥、土耳其等“新兴七国”(E7)将全面超越七国集团(G7)。[4]这意味着,世界经济以西方为“中心”、广大“全球南方”国家为“外围”的结构将不复存在。
最后,从规则制定和机制建设来看,“全球南方”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设者和改革者。过去,美西方国家是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和规则的制定者,“全球南方”国家则是被动的接受者。在再全球化的过程中,“全球南方”通过创建新型多边机制和重塑规则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设立、“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等多边倡议的提出都是对传统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补充、完善和优化,提升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助于缓解当今世界面临的治理赤字、发展赤字和民主赤字。[5]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南方”的当然成员。习近平主席强调,“‘全球南方’为发展而起,因发展而兴。我们要做共同发展的中坚力量,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把发展置于国际经贸议程中心地位。”[6]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和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倡导者和推动者。面对再全球化的阻力和全球经济治理的改革困境,中国将团结“全球南方”国家,不断为改革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注入中国力量,在摆脱全球经济治理困境、引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提升“全球南方”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使全球经济治理的制度体系与全球经济力量对比相适应。一方面,积极推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传统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在提升其治理效能的同时,重点推动这些机构的治理结构改革,使其更能体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应有地位。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全球南方”的新兴多边机制,撬动更多发展融资,促进“全球南方”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发展,使经济全球化进程更加普惠包容。二是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以全球文明倡议弥合观念分裂、塑造价值共识。充分借助“全球南方”现有的双多边交流机制,将全球文明倡议所蕴含的“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的基本主张转化为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共识和行动,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理念基础。三是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持续推进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进程,发挥区域多边贸易协定作用,以“基于规则的贸易治理”对冲特朗普2.0单边主义贸易政策对国际贸易秩序的破坏。在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绿色关税等新兴领域规则制定进程中,“全球南方”国家要加强合作,确保新兴机制建设公平公正,为全球共同发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制度型开放与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创新研究”(批准编号:20&ZD06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球治理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2022年度特别委托项目(批准编号:GD22TWCXGC1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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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特雷斯警告:全球分歧正在加剧,这意味着灾难》,中华网,2023年9月12日,https://kan.china.com/article/3379399_all.html。
[2] Kofi A. Annan, “‘We the Peoples’: the Role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 April 2000, https://digitallibrary.un.org/record/413745?v=pdf.
[3]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著,李杨、章添香译:《全球化及其不满》,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184页。
[4] PwC, “The World in 2050,” February 2017, https://www.pwc.com/gx/en/research-insights/economy/the-world-in-2050.html.
[5]陈伟光:《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与策略选择》,载《社会科学》2024年第8期,第128-141页。
[6]习近平:《汇聚“全球南方”磅礴力量 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金砖+”领导人对话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4年10月25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