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失恋33天》,从王小贱被房东撵出门被迫和黄小仙合租,我就开始为故事提心吊胆。之所以“提心”是因为故事的头开得不错,故担心它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看俩人在很写意的镜头下过家家般嬉笑打骂,我又开始“吊胆”,怕的是,在任何一个柔缓而抒情的拐弯抹角上,被埋伏许久的“爱情牌”味精给呛着,败坏了胃口。一个小时过后,眼看故事快到尾巴稍,王小贱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夜幕下的三里屯Soho楼顶,一边在电话里突兀地告白,一边在闪烁不定的广告下上蹿下跳地蹦跶。我的失望顿时如决堤之水一泻千里。
这部号称“治愈系”的温情小品最大的看点还是文章饰演的王小贱。这位“口剑腹蜜”的男闺蜜在中国电影里是个史无前例的异数。事实上,“男闺蜜”这个词语绝非电影原创,它也不过是新瓶老酒,掩盖在花哨的名词之下的实体人群早已存在。较早之前,它被叫做“蓝颜知己”,更早之前,它被叫做“妇女之友”。无一例外,这两种叫法在小圈子里红了一阵,便速生速死。也不是没有道理,“蓝颜知己”太文艺,有一点酸腐和做作;“妇女之友”又太土,让人直接想到赵本山或居委会大妈。另外,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女性愿意以“妇女”自居,不信你可以在三八节对你的女同事道一声节日快乐,看她们还给你小鞋还是白眼。
用时下流行的“青年体”来归类,“男闺蜜”是普通青年,“蓝颜知己”是文艺青年,而“妇女之友”则是当之无愧的——你懂的。
我喜欢“男闺蜜”这个词,它简单而不简陋,朴素而不寒碜。把这三个汉字掰开了咂摸,特别有意思。首先,“男”表明了性别立场,它站在了传统的反面,所以,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种老话一点都派不上用场。“闺”字强调一种空间的封闭与关系的疏密——女人肯把你从星巴克这样的公共场所引渡到私密闺房,首先是她对这段关系的信任。好色为本性,好不色才是思想深处发生了真正的革命的表征,不以色相取人,乃是男闺蜜的基础素质,反之,若无坐怀不乱的自持和定力,最多只能是个异性军师;其次,闺房里聊的话题,绝非家国大事民生多艰,多半是异性困惑情路多难,这就需要你有足够理智和耐心,不仅能拿出男性化点评和建设性意见,还要有车轱辘话听一晚上也面无厌色的好脾气。这押在词尾的“蜜”字,没啥实质含义,不过是对关系的一种形容,如胶似漆,黏黏糊糊,除了不能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男闺蜜可以肩起女闺蜜的任何职能,甚至做得更好。
难怪在时尚肥皂剧里,我们经常看到,时髦的女主角都有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精神侍应生”,如《欲望都市》、《我最好朋友的婚礼》、《相思成灾》。连古典文学也有他们的一席之地,千古脂粉堆里滚出来的结晶,凝成了贾宝玉,他对于女性的厚爱近乎痴妄,为了哄众钗开心,无所不用其极,更别提因此而被损毁的大大小小器物无数,堪称“千金买一笑”的典范。北宋词人柳永也是名垂千古的男闺蜜,他长期流连于勾栏瓦舍,常为青楼姐妹伸头,替她们表白独立自尊的人格和脱离娼籍的愿望。最终他因顽疾去世,出殡之日,满城妓女,半城缟素,一片哀声。本是一段佳话,偏有好事之徒狗尾续貂,说柳永得的是花柳病!
不管流言真假,至少给我们提了个醒——男闺蜜可不仅仅是为了守护你而下凡的天使,说白了他也不过是一架血肉之躯,怎能一直干搂草打兔子的赔钱买卖?
说到动机——若有人把男闺蜜变成了跳板或手段,他的城府之深不由得会让人胆战心惊,正应了英国的那句民谚:“所谓绅士,不过是有耐心的狼”。文艺作品中的狼,出于美学,都是追求爱情的小清新、灰太狼,现实中的狼则喜欢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与你交往,一旦擦枪走火,立马躲进“男闺蜜”的幌子下面,你又奈他如何?
当然,你也许会说《失恋33天》中的王小贱并不像我揣摩的那么腹黑,他们是日久生情。我确实相信正常交往的男女会存在日久生情的实例,但能到“男闺蜜”的程度早已逾越了正常交往的范围,能顶着失恋的肿眼泡把鼻涕眼泪擦在他的肩膀,能当着他的面,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试换衣服,这种信任的基础不正是来源于女性单方面的精神阉割吗?我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交往,能把男人割掉的玩意再接上去,还能保证它安然无恙功能如初?
恰如绝对安稳的夫妻关系需要男的没钱女的丑,同理,要交到绝对绝缘的男闺蜜,则需要男的自宫女的毁容,这代价固然太大了,思来想去,最适合男闺蜜的人选只能是gay。
苏阳,《电视指南》主笔,编剧,专栏作者。
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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