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1日,由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联合举办的“大变革下的创新与融合——‘互联网+汽车+交通’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以“大变革下的创新与融合”为主题,来自通信、汽车、交通运输、机械、能源、材料等多个领域的代表参加会议,深入探讨新时代跨界创新与融合的思路与出路。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中国信息化百人会顾问陈清泰就“互联网+汽车+交通”带来的变革和政策创新进行了主题演讲。在他看来,传统工业社会当中企业的稳定性将会不复存在,原有的行业分工将会彻底颠覆,出现更多跨行业、边界模糊的新业态,并产生新的行业领袖。“对这一大趋势缺乏敏感,或刻意抵制变革的那些行业主导者,很有可能有一天如地震中的大厦一样轰然倒塌,要么如温水煮青蛙般的逐渐失去再生能力和活力。”
发力汽车服务
会上,陈清泰指出,“互联网+汽车”将率先从网络信息数据最容易发力的汽车服务领域突破。互联网企业可以凭借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优势瞄准传统汽车产业的痛点,迅速构筑新的业态和新的市场,使基于汽车的信息服务和后市场服务更加多样化,包括导航和位置服务、信息娱乐服务及通信服务等。同时,通过车联网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互联网+汽车”可以很快形成线上与线下服务于一体的生态链和产业链,服务边界延伸至汽车制造、汽车服务、交通管理和金融保险等相关行业。
“因此,汽车服务将成为一个创新最活跃、发展空间巨大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创业的爆发点。‘新能源+互联网’正在改变维持了100多年的汽车产业格局,自苹果的iPhone、iPad移动智能终端出现之后,谷歌、苹果以及百度、阿里等互联网巨头很快聚焦到汽车行业,因为更具潜力、更富有想象空间的移动终端不是别的,就是汽车。”陈清泰说。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有了突破性进展,车联网在部分国家已经开始应用,无人驾驶汽车已经上路。但是汽车企业运用“互联网+”的反应和行动差距很大。一些公司较早布局并以较大的投入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使它们站在相对主动的地位;也有一些企业,虽然规模很大,但是缺乏技术创新、技术积累以及利用信息化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意愿。
“汽车行业的重新洗牌是不可避免的”,陈清泰认为,企业和政府都应该充分理解革命性创新的颠覆性和创造性破坏的残酷性,革命性创新有一个孕育期,当它越过临界点之后就会产生强大的爆发力,迅速颠覆既有的产业和企业。“面对‘互联网+汽车+交通’,中国如此庞大的汽车产业,我们已经输不起了。”
呼唤管理创新
陈清泰强调,“互联网+汽车+交通”的创新对产业政策、技术标准、交通管理、商业模式、行业分类等都会产生冲击,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新的考验。政府应当有一个顶层设计、阶段性目标,以便协同创新、协同工作,早日见到效果。
最后,在构建支持“互联网+汽车+交通”的政策体制环境方面,陈清泰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需要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和部门间的配合。汽车和交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牵动全社会。按照现有的分工,不同的职责归属于不同的部门,但各部门之间对“互联网+”的理解不同,对互联网应用的理解和取向也不同。同时,在技术路线、产品和行业标准,甚至在名称上也不一样,各自自成体系,缺乏互联互通,使企业无所适从。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互联网+汽车+交通”的协调机制,在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产品认证、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协调,打破壁垒,力争把“互联网+汽车+交通”打造成“互联网+”的示范项目。
第二,汽车产业管理体制需要更加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汽车是一个充分竞争的产业,在“互联网+”时代应欢迎新的进入者,准入管理应较大幅度地放宽。建议调整现有汽车生产资质的相关规定,允许汽车企业实现“苹果式”或者“小米化”的生产模式,也就是他们自己没有工厂,却可以生产出全球著名的自有产品。
第三,包容的态度和及时到位的监管,是支持“互联网+”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在依法治国的情况下,如何把握依法监管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例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无人驾驶等创新应用是以规则创新为前提,欧美国家的经验是,通过地方立法形式确认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地位,为企业创新和社会资本的投入提供稳定的预期。我国可以考虑的做法是准许在局部地区先行先试,或者总结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在没有大的负外部性的时候,政府观察、关注、提示而不出手,在实际到来的时候总结既有的经验,再制定规则。
本报记者 郑元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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