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明确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为国民经济生产建设、企业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组成,国有企业推动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是增强国企责任意识、推动国企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更是推动国企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顶梁柱作用的必要条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干部如何快速适应形势、找准职责定位、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是所有纪委工作者需要深度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干部首项任务不是查案办案,而是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
要把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用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讲政治放到第一位,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自觉依法依纪依规办事,遵循工作程序,以从严、求是、创新的标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这既是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更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契机,作为纪检战线的干部,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精神贯彻精神的“浅学”阶段,要培养自身学相见长的能力,确保新思想新理念内涵及外延渗透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中。除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外,加强业务学习也是纪检干部入职的必修课。纪检干部应主动掌握公司战略部署,全面了解地产业务链中招标采购、合同流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专业知识,不断优化个人知识结构,开拓思路,避免因“知识盲区”造成监督无从下手、执纪照本宣科的情况发生。比如开展招标采购业务监察,哪些环节属于纪检监管?哪些内容属于职责部门监管?哪些流程要主动过问?这些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避免闹笑话,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有成效。
二、纪检干部不是指手画脚、挑人毛病,而是规范监督、事前预警、规避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有人误解纪检干部工作,认为是在“找茬挑刺”。事实上,事前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不仅不是找别人的茬儿,而是最好的帮助;不是给别人找麻烦,而是对同志最大的爱护;不是多管闲事,而是不可缺少的保护。面对国有企业行业多,寻租主体广的特点,若依靠个人感觉监督执纪问责、依靠个人经验判断业务监察好坏,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重要指示,要把各项工作做在前面。为此,“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立制度、定规矩是纪检干部必须首要能力。具体措施应包括细化纪委监督清单,与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对应;制定《纪检人员工作手册》,规范监督事项、重点环节、监督标准及时间要求,确保监察结果不因主观意志为转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协助党委出台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的人员范围及操作流程,通过引导与纠正,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监督各部门按照制度建设框架,完善公务用车、招标采购、招商管理、财物报销等制度建设。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更难于法之必行。要避免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要建立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这对纪检干部政治水平、思想水准、把握政治能力都是一个考验。
事前监督、提醒谈话,谈的是小事,防的是大错。面对如此众多的权力寻租点,纪检干部必须创新思维模式,利用科技手段启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联合各部门制定业务流程梳理计划,通过寻找重点区域、查找关键环节,描述廉洁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相应风险防范对策,从而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三、纪检干部不是挡箭牌、灭火队,而是强化主体主责,帮助企业打造担当团队
在国有企业的纪检干部在“三转”前都有这样的工作体会,业务推进各项环节中大会小会纪委都要派人参加,所有立项文件纪委都要审核把关,合同标的金额合不合规?招标文件有没有漏项?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与主责部门的责任边界越来越模糊。
纪委不是“万金油”,更不是“挡箭牌”和“灭火队”,这样的大包大揽会背离纪委职责主旨,造成责任担当弱化、监督问责缺失。术业有专攻,要把具体业务工作归还给主责部门,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及中央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主业,收缩战线,找准定位。各级纪检干部应结合公司战略部署,重新厘清思路,明确“监督再监督,检查在检查”的内涵,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全力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这样的转变,纪检干部才能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安排和纪检监察工作,客观上推动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总之,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企业发展新形势和管理运营中出现的新问题,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积极推进监督工作理念创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构建“大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激发监督工作活力,提升监督工作成效,促进监督互联互通,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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