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生育水平因素及现代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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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28 16:31
一、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的主要因素
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烟台市从八十年代就进入低生育水平,要保持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不是某一单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而是政治的、经济的、政策的、文化的、宣教的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政治领导因素。持之以恒的政治领导,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因素。我们国家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果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没有各级党委政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位置,没有始终不渝、一以贯之的真抓实干精神,没有一代一代的传承和发展,用几代人血汗换来的的低生育水平就会功亏一篑;工作时紧时松,还会导致干群认识混乱,计生工作难以向前,正如省委副书记刘伟同志讲的“计划生育工作抓上去千难万难,松下来一夜之间”。
2、经济社会因素。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生育水平的稳定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般而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与生育水平呈反向发展变动的,而且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保障水平呈正比关系,而社会保障水平直接影响生育水平的高低。烟台作为中国首批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间,经济飞速发展,GDP增长了近百倍。经济的崛起,社会的进步,直接催生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保障逐年增强,家庭财富积累不断增加,养儿防老观念日趋淡薄,少生优生观念逐步形成。
3、政策法规因素。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约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主要因素。要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首先要保持生育政策的稳定,同时要坚决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等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切实解决执法手段软弱的问题。应该说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很大程度上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刚性制约措施来实现的,实行计划生育并没有成为所有人的自觉行动,部分人超生的愿望仍比较强烈,名人明着生、富人强着生、非婚偷着生、穷人躲着生的违法生育情况时有发生,若不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就会像强压下去的弹簧,稍有松动,随时可能反弹。
4、基层工作因素。扎实的村(居)基层基础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核心因素。这是因为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需要基层去宣传,计划生育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需要基层去发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基础信息需要基层去搜集,进村入户的服务需要基层去完成,育龄群众的各种证件需要基层去代办。基层空档,线断网破。队伍不精,工作难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由此可见,村级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第一道防线,其地位相当重要。
5、部门配合因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保障因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扯面广、需要统筹解决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特别是当前户籍制度、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增多,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全国“一盘棋”格局尚未真正形成,这部分人群的违法生育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目前有关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不兼容的矛盾也十分突出。相关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政策协调机制,有些部门制定出台社会经济和管理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与基本国策的兼容问题,甚至相互矛盾抵触,削弱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有一些相关部门之间资源垄断、信息封闭、政策分割、相互掣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特别当前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和有关部门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粮食补贴、减免义务教育经费等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无疑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好举措,但这些政策往往是按照人头算帐,没能充分体现出关注计生和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照顾,进而弱化了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含金量,对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负面冲击。
6、典型拉动因素。靠榜样力量的示范,靠典型力量的引领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必不可少的因素。榜样的示范来自于党员干部,典型的基础在普通群众,只要是党员干部带好头,又有先模群众跟上来就能在全社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拉动作用。
二、影响婚育观念转变的必要条件。
影响婚育观念转变的条件很多,个人认为,目前除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外,影响最直接的有三个条件。
1、经常持久的宣传教育是婚姻观念转变的首要条件。
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的形成没有经常持久、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是根本不可能的。应该说烟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发展的历史,也是人口舆论宣传工作相随相伴、贯穿始终的历史。即使在10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也舆论不止,工作不停。如果没有正确的舆论导向,没有浓厚的舆论氛围,没有强大的舆论攻势,没有“三为主 ”确立的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就不会有烟台计划生育事业的今天。烟台市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宣传强则工作强,宣传兴则工作兴,宣传透则群众清。烟台市目前有18万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自愿放弃二胎指标,晚婚晚育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这主要得益于经常持久、循循善诱、润物无声的宣传教育。
2、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婚姻观念转变的根本条件。
过去“养儿防老”特别在农村是一种无奈的现实选择。我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进行人口控制,烟台市则起步更早,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历了半个世纪,最初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也已经步人了壮年的后期,不少的已进入老龄人口。其老何所依?其老何所养?在经济发展、社会变革和人口结构急剧变化的的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传统养老方式的人力基础已经被大大削弱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应对,计划生育夫妇在老年时期陷入贫困孤独的几率将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基本生活保障面临着威胁的情况下,建立计划生育夫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无疑是对其养老资源损失的最好代偿方式。这样就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逐步扫除农村计划生育的最大思想障碍,从而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
3、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是婚姻观念转变的催化条件。
建立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等方面的利益导向机制,就会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优先享受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优惠享受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就会在全社会树立计划生育光荣的地位,使广大群众亲身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不吃亏,从而达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
三、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促进婚育观念转变的措施与对策
1、抓宣传强舆论,着力保持健康持久的舆论氛围。
实践证明,宣传教育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变人们婚育观念的金钥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各种传媒、各种宣传渠道、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活动,开展国策再教育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普及活动。应重点发挥三条线的作用。(1)、现代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电信、网络等现代传媒作用,构建空中五条线,开展经常性有冲击力的宣传教育。(2)、阵地宣传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级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计生服务站室、宣传橱窗、固定标语等,开展持久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3)、部门融入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将宣传教育融入干部培训、媒体宣传、科学知识普及、普法教育、文艺活动、青春期教育、新农村建设、五好家庭创建之中,开展社会参与部门联合广泛性的宣传教育。以此,构建全方位、社会化大宣传格局,营造良好健康持久的社会舆论氛围。
2、抓基层强基础,着力加强化村居第一道防线。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流动人口,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中之重,仍是强根固本的根本措施。必须切实抓好以下五个环节。首先必须抓队伍,强素质。真正按照“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女性化”的要求,配齐配强村、居、企事业单位计生主任,并适时做好培训,解决好能管理、会服务、想服务的问题。当前特别要努力解决好村(居)级计生主任报酬待遇落实问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基本工资县级统筹解决的做法,使村计生主任吃上定心丸,激发工作热情。其次,必须抓阵地,搞活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和适合群众活动开展的计生书屋,人口文化大院和协会之家,实现宣传教育有阵地、学习知识有资料、药具服务有人管、会员活动有场所,从而凝聚人心,为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抓透查,保健康,通过透查既可以使孕情早发现,大幅度减少违法生育数量,又可以发现妇女的常见病,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必须一把不松、一个不漏的抓下去。第四要抓举报,查漏报。不断发动群众,加大有奖举报查处力度,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成果。第五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动工作方式“从少数人做多数人工作”向“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转变。
3、抓难点求突破,着力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针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难的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努力提高征收到位率。真正让有钱违法生育的人得不到便宜,没钱违法生育的人也得不到好处,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遏制违法生育现象。同时,对违法生育的处罚,要公开透明,通过媒体曝光,惩一儆百。针对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日趋复杂化、多元化的问题,确立按街划片、按片划方、按方设长、按责计酬的模式管理。并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物业谁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新建小区、封闭小区、门头摊点计生责任的落实,真正搞好属地管理,实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无缝隙覆盖。公安、民政、工商、房管、建设和计生部门应联合加大对物业小区治理力度,抓好经常性的清理清查,落实人员,落实责任。 针对有关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不兼容的问题,建立政府牵头的部门沟通协调制度,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实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时,要征求同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并依次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是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把是否对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了优先优惠等倾斜政策作为各级各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考核的主要内容。
4、抓民生促和谐,着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坚持利益导向,及时兑现奖励政策,是促进人们婚育观念转变的有力助推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久之策,应当不断完善,发挥更大作用。应该说计划生育工作在开创局面的初期,迫于当时形势任务的需要,曾经使广大群众受过委屈,付出过代价,做出过牺牲,实话说“是欠了群众的感情债的”,今天理应反哺他们,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社会进步带来的幸福,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享受到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以及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带来的实惠。因此,各级一方面要及时足额兑现诸如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技术服务免费、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政策,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纳入实施民生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在诸如实行低保、救助、合作医疗、城乡养老保障等普惠性政策中,加入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条款。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政府买单、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等制度要由政府花钱等。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 建立各级人口关爱基金,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从而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心理上有安慰,观念上有改变。使群众深切地感到跟党走、听党的话不吃亏。为了促进普惠政策的落实,各级要把制定和落实利益导向政策的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是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把是否对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了优先优惠等倾斜政策作为相关部门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考核的主要内容。
5、抓党员强堡垒,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俗话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个党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坚持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一环。因此,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我市自提倡一对夫妇一个孩子以来,99%以上的干部家庭都是一个孩子。自90年以来全市只有1例干部因违法生育被组织处理。可以说烟台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发展,得益于干部的率先垂范。
6、抓优生创优质,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计划生育,既要抓控制人口数量的控制,又要抓人口素质的提高。注重人口出生素质,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尽管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教育,群众对婚育优生的认识有了一定提高,但是取消婚前检查行政干预措施以后,自觉实行婚检的人数所剩无几,优生失去了第一道关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升高。加之,目前相关部门为群众提供的优生监护服务也取消了强制措施,只能由群众自愿选择,优生的第二道防线随之弱化,从而导致了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升高。因此,对出生缺陷进行干预,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的工作。从大的方面讲,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从小的方面讲,要让人们少生,首先要让人们优生,生得少生得好,这其实是对群众负责,也是一个关注民生的问题。要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实施“优生三免费政策”,由政府出资免费发放优生优育宣传品,免费进行婚前检查,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婚检。免费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搞好四项病毒检测,实行“三级干预”,并开展好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系列化服务。
7、抓领导明责任,着力强化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人口计生工作作为第一“难事”、“要事”, 各级必须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自觉地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级重点督察范围,坚持实行离职审计、追踪奖惩、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制度,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始终坚持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应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坚实保障。要不断健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定期磋商、密切合作、综合评估的协调运作机制。目前要集中解决好执法协调、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等重大问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