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得儿意地剽

  毕业季要写论文的TX们,请注意!以下这则消息或许对你很重要!

  如果现在还有人简单的认为:学术论文可以通过咨询“度娘”或“谷哥”,点几下“c trl+c”、“cr tl+v”应运而生并顺利答辩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Geek》提示:长此以往的这般抄袭已不能久长,因为“Turn ItIn”—“学术原创性检验系统”来到了我们身边。因为它的出现,学生的论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东拼西凑就能轻易及格。

  Turnitin对付抄袭论文真那么神乎其神吗?来自官网的权威介绍:“这是一个完整的作业管理与防止学术抄袭的电子解决方案。拥有先进的搜索技术,日收集学生论文100,000份,涵盖30多种语言。”请大家不要掉以轻心,因为这个系统已于2010年悄悄走进许多研究生院,培养并指导研究生导师们怎么使用它来对付抄袭论文的学生。我国的几所大学甚至自己开发出“反剽窃系统”检查学生们的论文。这对广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杯具!你需要构架一部原创的学术论文才能毕业,而没了复制粘贴,童鞋们的毕业季该怎么过呢?好吧,咱们把他们放在一边,先说说剽窃。

  剽窃这现象,古来就有之。若要在历史的长河中考证“剽窃”的起源,汉朝很可能是我国最早有可考“剽窃”记录的年代。曾有学者激烈地争辩过,出演我朝“剽窃”起源故事的第一男主角,是否是史学大亨司马迁。太史公司马迁被官方指派,又带着老爹的遗训编纂《史记》十八载,洋洋洒洒五十二万六千字。其辛苦艰难程度不言而喻。但在我朝国人为他的丰功伟业歌颂了千余载的今天,《史记》被发现并被指出多处剽窃《尚书》、《孟子》、《左传》、《国语》、《世本》和《楚汉春秋》。有此番言论的学者称这司马迁大人做人是不太地道的,眼瞅着贾谊横溢的才华,赏识推崇之还不够,还将《过秦论》整段搬到了自己的《史记》里。

  末了,还来个司马迁、贾谊合著的落款。因此,成了学者追究司马迁剽窃的实据。我们不妨试想一下:一位史学家编纂史书,改编、引用、摘抄先前史书著作、把他人记叙的故事编写成史,目的只有一个—编史。若冠以“剽窃”的帽子,未免言过其实。对咱们来说,这或许是一个有着使命般意义的事业,但对于司马迁来说,搞不好充其量只是一个工作而已,他也并未在有生之年得到异于常人的功名利禄。我们不能因为一位史学家编史过程中的摘抄引述,就轻易地给他扣上个“剽窃犯”的帽子,轻易地否认《史记》的原创性和它的历史意义。

  我朝的古人有这借鉴的学风,那西洋人落下把柄的也不少。莎士比亚就是这“借鉴”学风最富盛名的推广人。作为后人的我们,只能把“借鉴”原因归咎到早期的英语文学的流传形式手抄本上。因为在印刷术诞生前,手抄本是唯一的文化传播形式。你抄我抄大家抄,没人抄就没好书看,孩子们就没好故事听。悲乎!一个拉丁原文的传说,经由法国人抄就是法语手抄本,再流传到英国,变成了英文读本。“亚瑟王”等神奇浪漫传说,甚至《古兰经》等宗教经书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流传下来。那么莎士比亚,是如何被人问责剽窃呢?1588年,24岁的他开始写作,由最初的改编剧本逐渐走上创作之路。

  在他出名前,同时代最受欢迎的剧作家叫做格林。不知道甫一出道的年轻莎翁怎么招惹了这位格林先生,气得格林作家哇哇大叫。写信给其他剧作家嘲讽莎翁是“一只用我们的羽毛装饰起来的,风头正健的乌鸦”。信中还言辞激愤地暗指莎士比亚就是“那些曾经抄袭过他们,并试图将其置于死地的演员们” 。可莎士比亚怎么可能是坐以待毙的等闲之辈?莎翁说:好好好,你说我抄,我抄给你看!1610年,年轻的莎翁就写出一部《冬天的故事》(请注意,这不是“春天”是“冬天”),大鸣大放地从格林写的《潘多斯托》里取材。怎么样,我抄了如何?你还抓不住我!Who怕who?你来呀,有胆子来单挑!英雄谁还问出处!这位马克思口中“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就这样把这块本属于格林的石头,雕琢成了璞玉。缔造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莎士比亚的才华不需要靠剽窃来证明。抄得坦白抄得高明,除了才华,我们什么都看不到了。

  此时此刻,让我们收回穿越的思绪,时光的指针转向正太和萝莉横行的年代,文坛的剽窃行为越发司空见惯了。连创造出“萝莉”一词的《洛丽塔》(博纳科夫著),也因和《洛丽塔日记》有相似内容而被学者怀疑有抄袭。“剽窃”这原本看起来是个介乎于法理与道德之间的问题,当它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视线中,我们开始习惯一幕幕“拿来主义”的官司变成闹剧。20岁就入选中国福布斯名人前100名的郭四爷,前两部长篇小说均看得到明显的“拿来主义”的影子,这让一众因其借鉴日本动漫还死不承认的反郭势力愤懑不已。即使法院裁定剽窃事实成立,四爷仍不屈不挠拒不道歉。其理由竟然是要对几千万喜爱他的读者负责,不能因道歉让他们失望。世界最畅销女作家J. K.罗琳被状告侵权,事后被证实子虚乌有,起诉人是一个向往名利的路人乙。让卢浮宫游客量一夕增长几十倍的米国畅销小说家丹·布朗,连续几部畅销作也被告涉嫌剽窃。从这些现象我们可以看出,已经没有人像编纂《史记》一样“剽窃”,也没人展露出超越莎士比亚的才华了,只剩下红果果的名利驱动主义。我们逐渐习惯了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斗兽场,只要能够称之为行业的,都能够为剽窃者开发出可供“剽窃”的宝藏。

  弥尔顿说过:“从别的作者那里借用,只要借用者没有把借来的东西弄得更好,那就会被好作家视为剽窃”。在我们辨析剽窃是否罪恶前,是否对剽窃本身有了清醒的认识?抄袭也罢,剽窃也罢,从古至今很难杜绝。因为我们人类发展史,说白了也是在不断的吸取前人经验的基础上继往开来的。

  咱们从小学读到大学,不同学校的学生守则还不都一样嘛!美国人理查德·波斯纳的《论剽窃》在此时来拜读别有意味。这位米国赫赫有名的大法官,耶鲁大学英文学士最优生,哈佛法学硕士全年级第一名写出的这本小书轻松明快,不失趣味及八卦性。咱不涉足法学界,于是乎,闲言碎语不要讲,表一表波斯纳法官这篇八卦文章!就这本《论剽窃》透漏的信息,可以从侧面给这位波斯纳爷爷盖个章:他是一位集众家八卦之所长,博古通今的“八卦帝”!他详实地调查研究细致入微,掘地三尺,可谓又一个“帕帕拉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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