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垄断破除“新”模式兴起

  • 来源:汽车纵横
  • 关键字:垄断,《办法》,汽车电商
  • 发布时间:2014-09-05 10:00

  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十年首次“破茧求变”

  新政条文:

  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全文如下:

  一、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

  二、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火热的八月里,一场关乎中国汽车流通领域未来发展走向的标志性变革,同样在火热的上演。

  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正式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可以说,此项政策是对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的一次突破性改变,具有重大的引领意义。

  根据条文的规定,今后汽车经销商将无需再受汽车品牌的限制,可以相对自由的销售不同品牌的汽车。业界认为,此政策将引导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破除旧有垄断体制,建立一系列新兴的销售模式。未来那些新兴的汽车销售方式,如汽车电商以及新兴踏入汽车流通领域的公司或个人,都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更重要的是,此项政策还仅仅只是一个前奏。据业内人士透露,一项更重大的政策正在积极酝酿中,届时出台的条文将更深入的触及汽车流通领域多年来的垄断顽疾,对《办法》进行一场彻底性的变革。

  一场中国汽车流通领域狂风暴雨般的大洗牌,或许很快就要来临。

  汽车电商的春天

  取消授权备案首当其冲的获益者,就是汽车电商。相信到现在为止,很多人对2013年的11月11日,网络电商发起的双十一促销的火爆场面还历历在目。这场网络上的大抢购,使得不仅本身就适合网络销售的生活百货用品卖的如火如荼,更让汽车,这种此前消费者更喜欢去实体店体验的产品,也在网络销售上创造了空前的销售佳绩。

  根据2013年各家网络平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11月11日当天,搜狐汽车网上销售平台总订单量为60556台,订购总金额92.05亿;汽车之家订购总量为17776辆,订购总金额26.43亿元,成绩好的惊人。

  当然,这些数据都是出自这些媒体自身的新闻发布,其实际订单成交的可能性,仍然值得探讨。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现今汽车电商确确实实正在变成一股力量巨大的潮流,改变着传统的汽车销售模式,而越来越多的汽车媒体也都开始加入其中,推出了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

  然而,汽车电商的发展却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一些政策的制约,就使得汽车电商像是被绑住了手脚,带着镣铐跳舞。其中,就包括现行《办法》中汽车销售商需要得到厂家的授权一条。

  目前,汽车电商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拥有海量流量和丰富电商交易经验的巨头,如淘宝、京东;二是如汽车之家、易车网这类在行业积聚多年,拥有巨大专业用户群的垂直网站;三是拥有汽车资源和价格掌控权的汽车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如上汽的车享网;四是经销商自建的汽车销售平台,如庞大建立的庞大汽车电子商城。

  而此次工商总局正式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无疑正是解开了一直以来戴在汽车电商上的镣铐。此后,汽车电商将不必再得到汽车厂家的授权,只要有相应的进货渠道,就可以自由的在平台上销售汽车,这显然会促使更多的网上交易平台和汽车媒体加入到汽车网上销售的领域中来,增强中国汽车电商的发展势头。

  汽车商城方兴未艾

  而除了汽车电商外,新兴进入流通领域的汽车销售公司也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

  “未来,汽车商城将是工商总局解除备案后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韩峰对《汽车纵横》的记者表示,“按照《办法》,现在经销商需要得到厂家的授权才能卖车,也就是在一家4S店里只能卖一种品牌的车,如果经销商在一种品牌的4S店里卖另一种品牌的车,那显然就是不合法的。但未来品牌授权备案取消后,有实力的经销商就可以通过建立一种综合的汽车商城的模式,同时销售各种品牌的汽车,当然一些此前没有从事过汽车销售,但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或个人,也可以进入到这个领域中来了”。

  举例来说,此前宝马的4S店里只能销售宝马品牌的汽车,这家宝马的经销商要想销售奔驰品牌的汽车,需要得到奔驰厂家或总经销对其的授权,但问题在于,由于厂家经销网络已经形成了一种既定的模式和分布,新兴进入的外人一般很难拿到授权,而同时,宝马的厂家也不会允许自己的经销商销售奔驰品牌的汽车。

  但在授权备案取消后,这个问题就将被有效的解决。一位经销商只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渠道,就可韩峰表示:“传统的4S店有自己的固定的渠道和资源,这些分布一旦形成,巨大的利益链条也就此形成,很难被轻易打破,所以取消授权备案对原有4S店的影响并不会特别大,远不如像汽车电商、汽车商城这种新鲜事物来的作用明显”。

  以获得多种品牌汽车的车源,通过建立一种大型汽车卖车的方式,同时销售多种品牌的汽车,可以说,未来经销商就将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而不必再受制于厂家的限制。

  而至于传统的4S店销售模式,业界则普遍认为不会受到此项政策太多的影响。韩峰表示:“传统的4S店有自己的固定的渠道和资源,这些分布一旦形成,巨大的利益链条也就此形成,很难被轻易打破,所以取消授权备案对原有4S店的影响并不会特别大,远不如像汽车电商、汽车商城这种新鲜事物来的作用明显”。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汽车电商和汽车商城随后的逐渐发展,投入到这些新兴销售领域的人才和资金会越来越多,而选择进入传统4S店领域里的人会越来越少,中国汽车销售的模式,今后必定会由从前的以4S店为主导,向更多元化、多种销售模式并存的方向发展。

  《办法》迎来彻底变革

  事实上,取消授权备案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未来,更彻底的变化正在积极酝酿中。

  据多位业内人士对《汽车纵横》记者透露,现行的《办法》已经实施十年,其在实施初期的正面利好结果已经减弱,现阶段,已经由实施初期对汽车经销市场的促进与规范作用转变成了阻碍与遏制作用。因此,对《办法》进行一场彻底的改革势在必行,而此次取消授权备案,其实正可以看做是这出改革大戏的前奏。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他部委,对《办法》进行彻底性的修改。快的话,或许今年内就可以出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

  而对于修改的内容,一位曾参与修改研讨会的内部人士指出:“《办法》修改的原则一定会按照《反垄断法》来进行,对现在条文中造成车企和总经销商垄断的规定会进行彻底性的改变,将不会再让企业有一家独大的局面出现”。

  在此次工商总局取消授权备案的政策中,实际上只是取消了经销商向政府的备案步骤,而向厂家申请,获得厂家授权的手续仍然没有改变。也就是说,虽然今后汽车电商、汽车商城等二、三级销售商可以相对自由的引进车源,但要想成立4S店、成为某品牌的直接一级经销商仍然需要厂家的授权,签订的授权协议里仍可以保留限定销售区域、避免竞争等条款,实际上对于跨国车企的垄断地位,仍难以有实质性的撼动。

  因此,接下来《办法》的改革就将对这一根本问题进行调整,更多的考虑经销商的利益,打破车企和总经销商的垄断,在车企和经销商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平衡机制。

  此外,在今年6月底交通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授权维修企业向非授权维修企业转售、提供原厂配件,保障所有维修企业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显然,这就意味着今后汽车的原厂零部件将可以在非授权维修机构自由流通,打破了原厂汽车零部件厂商的垄断地位,为非授权维修机构争取了合法的维修地位,更为将来《办法》对车企和总经销商垄断地位的改革,奠定了强有力的前期基础。

  政策解读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改革的背景: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自2005年开始实施,根据其条文规定,跨国车企在我国设立独资子公司,其在华境内的总经销商统一管理全国经销网络。

  此项政策在初期确实有利于于规范汽车经销市场,改变了汽车经销商的散乱状态。然而,随着中国汽车市场广度、深度、容量等因素及经销模式的发展变化,其已从实施初期对汽车经销市场的促进与规范作用转变成阻碍与遏制的作用。

  由于跨国车企和总经销商牢牢的掌握了上游的车源和定价权,使得其从生产、进口到经销的各环节有了一家独大的优势,形成了对分经销商的垄断。同时,国内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中,也普遍出现转售价格限制、地域限制、客户限制、搭售、售后原厂配件的排他供应、排他购买等各种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导致售后服务和配件过高定价。

  记者点评:

  作为汽车大国,中国的汽车产量不仅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中国的进口汽车价格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这其中的原因,自然主要是跨国车企在中国的垄断所造成。如果今后能够有效的破除车企和总经销商的垄断,大量新兴的汽车销售模式将会繁荣发展,届时,由于竞争的增加,汽车价格必将会直线下降。因此,此项政策最大的受益者,还将是广大消费者。

  本刊记者 卫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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