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毒”瘤为何如此难治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澳门“毒”瘤 难治
  • 发布时间:2010-08-05 14:08
  澳门社工局6月25日公佈澳门毒品问题及禁毒工作现況,有关数字显示,近年来澳门贩毒吸毒情況有持续上升及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吸毒者中,约3成半是21岁以下的青少年;同时新型毒品肆意流入小区,情況令人忧虑。

  事实上,澳门特区政府对禁毒工作非常重视,一直积极贯彻实行控制供应、減低需求和減低伤害的三大禁毒政策,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健康。2008年成立了禁毒委员会,2009年修订颁佈的新“禁毒法”,同时设立“关注青少年毒品问题工作小组”,警方也将毒品案作为重点严厉打击,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够,为何澳门还是“毒风”日盛呢,发人深省。

  现时,澳门不少吸毒贩毒勾当都是在租住的住宅内或酒店夜场贵宾厅内进行的,呼朋引类,集体吸毒,形成了“毒品饭堂”这个新行当。

  内地一些吸毒贩毒者钻了“自由行”政策的空子,他们进入澳门,令这类“毒品饭堂”如雨后春笋般增长,成了他们逍遥的“乐园”。

  为何内地“瘾君子”都喜欢到澳门吸毒呢?究其原因最主要是澳门现行的法律比较宽松,在澳门,吸毒与贩毒不同,並非严重罪行,只要一个人身体藏毒分量不超出自用标准,均视为吸毒,而吸毒一般只判缓刑或罚款;内地贩毒者在澳门一旦东窗事发,大多只是被遣送离境。

  澳门特区检察长何超明认为,由於澳门没有死刑和终身监禁,被国际贩毒集团视为犯罪“成本”最低的地区,甚至有国际贩毒集团在澳门高级酒店里开设“毒品饭堂”,进行各类毒品交易。何超明表示检察院正研究在法律层面提高对策,“让贩毒分子付出沉重代价。”

  2009年9月,澳门特区修订颁佈的新“禁毒法”,即《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生效。新禁毒法对於较为严重的犯罪,可透过更多不同的附加刑处罚。同时,新法重新设定了一些罪状,例如将制毒罪从贩毒罪中抽出来独立规范和处罚,以及加重了一些毒品犯罪的刑罚上限。

  诚然,禁毒工作不能仅提高涉毒量刑就能解決问题,对於毒品犯罪,有学者认为,除了打击外,预防与教育同样重要。因为防毒与防火的理念基本相同,有效且持续地灌输防火意识,总比火災发生时所付出的成本和损失要轻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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