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的编剧

  • 来源:电视指南
  • 关键字:脑残游记,史记,编剧
  • 发布时间:2014-08-27 08:14

  作为编剧,在将近20 年的从业生涯中,我曾经与导演、制片人、演员、各种热爱影视行业或热爱女演员的老板、包工头等等许多不同身份的人合作过。有人可能会问,前面几种人都可以理解,为什么会与包工头合作呢?这里面有一小段故事。

  这位包工头曾经帮我装修过房子,在装修的过程中大家熟了,之后时不时会联系,说些与装修房子有关的事情。有一天他突然给我打电话,郑重其事地说他与国家某部委联系上了,准备拍一部电视剧,到时候想请我来当编剧。当时我非常诧异,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对方说得千真万确并热切地等着我答应。我当时也刚入行不久,正缺活儿干,于是就答应了下来。之后当然就没了消息。

  很久之后,见到一个与这位包工头相熟的人才知道了内情:当时包工头正与一位姑娘在一起,想要火线拿下姑娘,所以谎称自己是影视行业的,并许诺给这位姑娘一个角色。为了让这件事情看起来像真的,他就给我打了那个电话。我在迷迷糊糊之中,居然与这位包工头“合作”了一次,只是不知道那位姑娘是不是很漂亮、有没有被包工头玩弄,现在想起来时时还觉得神往和歉疚。

  当然了,与这位包工头并没有真正在专业上进行合作,但显然他把我当作了一种用来泡妞或支付两小时左右短期包养费的工具——不过他只用了一次而已,并没有把我当作他的专有工具而一直使用。我虽然又好气又好笑,但也没有太介意。

  相比之下,在与前面所说的导演、制片人、演员等业内人士合作时,我倒是会真正介意一种情况:某些合作者在引见我与他人认识时,经常会说:“这是我的编剧某某老师”。或者他们在打电话时我在旁边听到他说:“我和我的编剧在一起开会呢!”云云。

  每当听到这种说法时,我心里都涌起一种对此人的鄙视,以及一种控制不住的愤怒。我怎么就成“我的编剧”了呢?我是自己爹妈生的,与你无干;因为天赋异禀选择了这个非常有创造性的工作,与你无干;经过专业培训和自己十几年的努力,与你无干;又经过多部戏的实操创作,最终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认可,成为一个职业编剧,与你无干——一切都与你无干,那怎么我就成了“我的编剧”?

  在我的印象中,在小区散步时,邻居遛狗时碰到了才会说:“这是我的狗”——因为狗是他买的,而且只忠于他,没事儿就朝他摇尾巴或舔他各种部位。或者抱着个小孩子说“这是我孙子”——因为这小孩子与他有血缘关系,长大了是要啃老或给他养老送终的……这些有明确血缘关系、情感关系、供养关系的,才能称“我的××”。

  可是,编剧既不是狗,也不是孙子,怎么可能是“我的”?

  编剧最重要、也是最宝贵的职业特点之一,就是独立自主的原创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成熟的职业编剧,否则永远就是枪手或者助理或者打字员或者整理资料的人。而独立自主的原创精神,首先要否定的,就是“我的”——只要有这种精神存在,就永远不可能甘心成为他人的附庸!一旦丧失了这种精神,成为“我的编剧”,就意味着此人在编剧路上走不远矣!

  所以,当那些或有权、或有钱、或有名的拥有话语权的大人物把所有与他合作的人都当他是“我的××”时,也就意味着他膨胀到一定程度了,与他合作沟通的困难将会呈几何级数增加,因为他在心里已经把你算作他的跟班,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完成他的目标和理想,只要他认为不合适的,他就不会让你通过,你就拿不到钱!你的工作就会白干!如果你胆敢在创作过程中提出异议顶撞他,或者在工作程序上提出异议反驳他,他就会认为你不是一个合格的“我的××”,就会心生反感,给你穿小鞋,甚至直接开除你!

  上帝想让谁灭亡,必然先让谁疯狂。当一个人把一切资源都当成“我的”的时候,这就是已经疯狂了,离灭亡也不远了。如果你自认为是一个好编剧,就一定要远离这种把你称为“我的编剧”的合作者。

  世事无绝对,据我所知,也有一部分人心甘情愿地充当“我的编剧”。曾经在微博上讨论过这种现象,就是一些编剧并没有成熟作品,甚至根本没有作品,为了出人头地,为了谋求生计,自愿跟在一些著名的演员、导演、制片人身后充当影子编剧。这些编剧一般没有自主原创作品,他们跟在大腕们身后,当大腕们接到其他编剧的剧本之后,他们会马上替雇主阅读剧本并提出修改意见,甚至在雇主拿到剧本的修改权之后,直接配合雇主修改剧本——然后以雇主的名义拿给原编剧或资方。这样的人你能说他是编剧吗?很难,因为他把自己定位在一个没有原创只有服务的第三产业上。但你又能说他不是编剧吗?他干的活儿真的是编剧的活儿!是啊,他确实干的是编剧的活儿,只不过心态根本不是正常编剧的心态。所以有人把这种人称之为“编奴”。

  很可能“编奴”比同一起跑线上的编剧要挣的钱多,成长得快,但从职业道德上来讲,二者还是有天壤之别的。从某种程度上讲,“编奴”是站在阻击编剧的阵线上获得编剧资格的。另外,我很怀疑这样的人成长起来之后有没有原创能力和后劲儿,毕竟是从演员、导演、制片人那儿学到的编剧思路(而不是从成熟编剧那里学到的)——他们的思路经常是反编剧的——因为他们首先要干的事儿就是挑编剧的毛病而不是原创——如果让他们白手起家去编一个故事,结果可能就是“呵呵”了。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影视产业首当其冲,虽然总产值跟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一些新兴网络电商还无法比拟,但在本行业中纵向进行比较,确实还可以称得上可喜可贺。因为发展的需要,如今影视公司上市的也不少,在上市的影视公司中,有一部分编剧也搭上了顺风车,成为影视公司的小股东,分享上市之后少则十数倍、多则六七十倍的市盈率,一跃而成为传说中的“壕”。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上市公司给编剧巨额期权,当然需要编剧有高质量的回报。其实这种情况在影视公司上市之前就出现了——编剧与影视公司签定“卖身契”——排他或非排他的合作合同。没有上市之前,这种情况一般都还在秘密进行,一旦公司上市,这就是向全社会公开的事情了。比如最近刚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某某传媒招股书上,里面赫然就有多达九名编剧股东。仔细查看之下,发现这每个编剧几乎都承诺给公司“7年7 部戏”之类的条件,有的编剧甚至是五年或七年的排他协议。

  所谓排他协议,其实就回到了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那种说法了,签约公司完全可以说“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编剧”。呵呵,把个人变成了公司,但性质是一样的,而且人家现在说得名正言顺,因为你已经被“收买”了!

  很奇怪的事情是,当有某个个人号称“这是我的编剧”的时候,我们会很生气,觉得受了侮辱;但当有某个上市公司号称“这是我们公司的编剧”时,我们并没有生气,甚至沾沾自喜,甚至故意炫耀——这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吗?

  其实是没有的。

  如果某个人出大价钱和好的工作环境、科学的工作程序来与我们合作,与上市公司与我们签下排他合作协议,除了名义上的不同,其他其实都是可以等同的。因为对于编剧来讲,即使是与上市公司合作,在创作上需要面对的,仍然也就是那一两个有决定权而又亲自参与运作的人——这和与普通个人合作是一样的。

  究其本质来看,编剧无论是“我的编剧”或者是“我们公司的编剧”,区别并不大。但作为前者时,我们时刻警醒自己,要保持编剧的职业尊严,不成为他人的附庸,严肃对待持这种说法的人甚至拒绝与他们继续合作;但作为后者时,我们却忘了这一点,以为自己成了一种特殊阶层,得到了行业的红利,仿佛真的成了与董事长、大股东们一样平起平坐的权贵阶层。

  这是非常危险的。

  资本是需要增殖的,它才不管你什么追求什么思想什么理想,只要你每年财报都往下掉,公司就会想办法逼着你去做能赢利的项目。如果你是公司排他的签约编剧,公司很可能会不断地要求你承接某种类型的剧本,为公司打赢下一个财季而努力奋斗。因为你是股东之一,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但时间一长,你会发现自己完全是为了钱在写作,甚至是为了大股东的钱在写作,最后,你会发现你就是为了大股东的判断在写作。

  每个人的艺术生命都是有限的,作为编剧,必须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艺术创作中去,而不是被捆在某一个公司,成为另一种形式上的编奴。编剧的合作最好有一定的自主权,即使签约了某公司,最好别排他;即使是排他的,最好说服公司能让你有自主创作的自由——我自己就曾经签约某大公司,并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作品,一直在研究如何进行突破,现在已经颇有心得——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你作为编剧的职业水准。编剧的合作公司如果一直威武,那么编剧也要适当出轨进行杂交,产生更多优良品种;如果公司已经不再阳刚,那么编剧必须红杏出墙,避免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局面出现。

  签约大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编剧,一般都是成名成家者,钱也不缺了,豪车豪宅必不可少,没事儿就去国外度假,时不时还换个老婆玩玩,整天出入于高级酒店酒吧俱乐部,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被请去上个电视走个红毯……这是没有忧患只有安乐的生活,因为一切都有保障了,但你不觉得你失去什么了吗?

  对的,你已经完全没了过去一个通宵两包中南海三个馒头就能写20 集分集的拼劲儿和闯劲儿,你被金钱、浮名、利益博弈阉割掉了这些原始的冲动——这种最宝贵的东西。司马迁之所以能写出巨著《史记》,可不是因为这种东西被阉割了。

  宁可自宫,不可自贱。携家带口行走江湖不容易,但心中有自由和梦想,作为创作者,你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回敬那些只想着钱只有钱的老板一口老痰:哥儿们不写《脑残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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