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生而为“快消”

  • 来源:电视指南
  • 关键字:互联网,编剧,暗黑者
  • 发布时间:2014-08-27 08:23

  电视剧发展到今天,商业化、娱乐化的潮流早已“逆流成河”。虽然电视剧最核心的竞争力是内容和创意,但最容易被复制的也同样是内容和创意。为了迎合市场,题材跟风现象层出不穷,电视剧就像快餐,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内容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数量。李少红导演曾说,目前市场上那些高收视率的剧都是“快消品”,但接受我刊采访的银润传媒的制片人虎轶飞女士却认为,无论中外,电视剧这一载体自产生之初,本身就是作为“快消品”而存在的,因为一部剧播完就完了,并不会在广泛而长远的意义上引起大家关注。

  银润传媒成立于香港回归那年,它对自己的定位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海派民营影视传媒集团”,因为至今它已形成了250集电视剧、600分钟大银幕电影、260集栏目视频剧、100集引进影视剧的年度经营规模。数量上的多,体现的正是制作流程的快,不仅制作快,电视剧的播出时间和更新速度也都突出了一个“快”字,这也是电视剧作为“快消品”最大的特征。而虎轶飞女士同时也指出,“快”并不会影响一部剧的品质,“也并不妨碍我们去实现把电视剧做得越来越精品化的目标”。当如快消品一般的电视剧不再刻意迎合市场,并且在剧本创作之初就好好讲故事的时候,它的品质就获得了保证。

  Q:现在我们的电视剧制作周期越来越短,作为制片人,你是怎样看待电视剧的“快消品”化?

  A:我个人觉得就电视剧的产生及其播出形式而言,它本身就是一种“快消品”,而不是说它越来越“快消品”化。只是因为现在大家对成本的压缩和对利润期望的增大,更明显地突出了电视剧“快消品”的特点,但这并不是说电视剧现在是“快消品”,以前就不是了。

  Q:能详细地讲一讲为什么你认为电视剧本身就是一种“快消品”吗?

  A:首先就电视剧的播出形式,尤其是在我国的播出形式而言,现在是一天三集,明年一天两集,对于一部正常体量的电视剧来说,播出时间统共也就只有两周。这其实是在一个非常短的时间内,输出了大量的内容,这种形式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是一种艺术品。电影则不一样。电影是大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做了诸如光影等艺术上的追求,面市后,是需要大家购票去观看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到目前为止,流传到现在还能让大家记住的,大家更愿意去看、去追求的,还是电影。电视剧,尤其是国内的电视剧,受各方因素影响很大,除了播出形式,还有近2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我们再回头看20多年前的电视作品,不管是表达的方式、情感的诉说,还是故事的切入点,可能都不太能接受了。电视剧本身就是供大家茶余饭后坐在电视机前消遣的东西,而不是让人去研究的,就像人们饿了会去麦当劳或肯德基吃顿饭一样,所以电视剧的这些形式,决定了它本身就是一种“快消品”。

  Q:那么电视剧本身成为快消品,是一种被动适应还是主动选择?

  A:这两者要结合来说。我们的国情、审查制度和播出形式(别的国家是周播,我们是日播)等是我们必须要接受的,从这点来说,是被动地适应。对大多数电视人而言,比如我个人——我算是比较年轻的制片人,我进入这个行当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的形势了,并不是我被迫要这样,而是形势就是这样,我们顺应形势就好比人出门要穿衣服一样自然。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也不能叫被迫,因为做什么都需要规范化,在规范的圈子里你可以自由发挥,但如果跳出圈外说一定不做“快消品”,就不是个人能决定的了。

  另一方面,也有主动选择的因素,那就是我们所说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有很多方面组成,第一是扩大我们的利润产生空间,第二就是降低成本,把出口缩小,入口放大。这样一来,就可能让电视剧更“快消”了一些。

  Q:我们早期的电视剧并不长,比如《过把瘾》只有8集,谈不上是“大量的内容输出”,那时候也算“快消品”吗?

  A:那个时期的电视剧也一样是“快消品”,它的性质始终没有变化过。但这并不是说“快消品”是不好的。电视剧的产生本身就是“快消”的形式,这与品质精致与否无关。“精致”与“粗糙”是站立在我们首先接受电视剧是“快消品”的形态下的,比如《甄嬛传》是很精致的,但这仍然不影响它本身就是“快消品”的形式。

  Q:“快消”的形式和电视剧的拍摄、制作时长有关吗?

  A:一部电视剧是否“快消”,不只在于制作时间的长短,也不在于演员的大小,也不在于场景、道具的使用是否精致,这些都只是我们在拍摄之初对将其拍成什么样的一种定位。电视剧本身的作用,就是用来快速消费的。再者,国内也还没出现过像《老友记》那样拍了那么多年、那么多部的电视剧。

  Q:那么《老友记》这类美剧算“快消品”吗?

  A:我认为这要看我们放在什么阶段、多长的时间去看待了。单看它播了那么多年,可能我们会觉得它不“快消”,可是对于全球整个电视剧产业而言,它的形式依然没有改变,只是被“消费”的时间长短的问题。

  Q:你的意思是,不光是我们国内自己的电视剧,无论是美剧、韩剧,还是英剧,电视剧这个载体本身就是一种“快消品”?

  A:对,是这个意思。电视也是一种“产品”,这种“产品”本身注定了它是要被快速消费的,因为它不像古董,还可以传世。

  Q:那是跟内容有关系吗?如果电视剧的内容做得特别有意义、有价值,对后代也能起到一定影响,还算是“快消品”吗?

  A:并不仅是内容的问题。现在有的电视剧在制作中,可能不那么讲究、精良,成了质量很低的“快消品”,这种现象在前几年更明显,今后在国家调控下不知道会否有所改观,但这不单纯是电视剧产业存在的问题。近一二十年以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是大的社会环境造成了人的浮躁心态。国内刚开始做电影的时候,所有影视行业的人都把电影当作是殿堂级别的很神圣的东西。但再看现在的电影院,各种电视剧拍法的片子一直在上映,这是一个大环境的问题。也许国家的发展,总会有这样一个“阵痛期”,但最终能够留下的,一定是有所要求和追求的人。

  说到底,电视剧本身的形式决定了它就是“快消品”。就像人生下来就注定了性别是男是女一样,我生下来就注定了我是女的,那我作为一个女人,能做的就是如何精致地有质量地完成我的生命。也许别的女人选择的路和我不一样,但最终“女人”这个形式是无法改变的。

  Q:也就是说,虽然电视剧是“快消品”,但它的商业性和艺术性是不相悖的,对吗?

  A:对,我不觉得二者是相悖的。只是大家在寻求商业利益和艺术展现的平衡点。

  Q:你觉得这个平衡点在哪?作为制片人,你要怎样兼顾电视剧的商业性和艺术性?

  A:大家的脚步越来越快,对投入产出比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一个制片人,我个人首先会在选题上非常谨慎。这种谨慎表现在两点:第一,我要确定这个题材在市场上是安全的,这是对老板的负责,是对资金的负责——安全与否说白了就是对一个剧本好与坏的判断,即对情节是否好看、矛盾是否充足突出、节奏是否紧凑、人物性格塑造是否成功等的综合判断,这些决定了电视剧的艺术性;第二,在剧本够好的前提下,我还要确定它是有市场的,比如一个剧本虽然质量很好,但它是反腐题材,我们的审查制度决定了它是受限的,不具备播出的能力,因此是不能做的。也就是说,在剧本之初就要注意商业性和艺术性的结合,在有一个好剧本的前提下,对目前的市场做出判断。是否有市场,并不局限于它是生活剧,还是古装剧,又或者是谍战剧,因为各种题材的剧每年都会有一两部让大家喜闻乐见,但投拍是基于不违背市场和政策的前提的。

  到了操作阶段,就涉及搭建班底,这时候就要找适合的、负责任的人,也可能依赖一些大卡司。制作是否精致、在拍摄中是否有更高的要求,是取决于导演和制片人的。另外有的剧自身就决定了不是能做得精致的。我也认为不是每一部剧都有必要花很多时间去细细琢磨,因为有的项目在发起之初就决定了走向。比如我们要拍一部谍战剧,要下功夫的是对情节的把握等方面,如果一些小的打斗场面只是起辅助作用,那就不一定非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做成《斯巴达300勇士》的感觉。就是说,在这个过程里应该抓大放小。

  还是举回之前的例子,你的性别是生下来就注定的,性格有一部分是天生就有的,另一部分受你成长环境的影响。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成为马云,但你要做的是在千百万种人中活出你自己的精彩。

  Q:电视剧市场一直有个现象就是“跟风”,如果一个题材拍得好,那在一段时间内就会涌现无数同质化的作品。你认为这种现象下,电视剧愈发“快消品”化,还会出精品吗?

  A:从本质上说,跟风没什么不好。至少跟风是因为已经证实了市场是喜欢这种题材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也许别人看到的“点”对你来说是很新的,也可能是你看不到的。《潜伏》之前也已经有过谍战剧,甚至不乏像柳云龙的《暗战》这样精致的优秀作品,但偏偏是《潜伏》引领了谍战剧的潮流,就是因为《潜伏》抓住了别人没看到的“点”。《潜伏》之后,虽然大家都在跟风,却也并没有影响《悬崖》《黎明之前》等优秀谍战剧的出现。所以并不是说跟风就做不了好剧,但也不是说只要人家拍得好我就要跟风,而是说这一切还是需要建立在剧作质量的基础上,不用刻意跟风,也不必为了彰显特立独行而反其道行之。

  Q:明年实施“一剧两星”之后,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又将压缩,这是否又将进一步催化电视剧的“快消品”化?

  A: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一剧两星”之后所有人都选择了降低成本。虽然可能大多会缩减成本,但也会不乏《离婚律师》这样的大投资、大卡司的剧出现,在我看来,反而是中等成本的剧会难于发行。众所周知,我们能降低的成本就是演员成本,因为拍摄成本确实没有多少水分可降,我们会在剧本和拍摄上更下功夫——这是对小成本的剧而言。高成本的剧也依然会存在,但这样的剧也是基于你对题材和剧本本身的判断,判断它是适合做大做高,还是做小做低。

  Q:如果是大投资高成本,但又只能卖两个台,那成本要怎样收回,利润又从何而来?

  A:这就涉及我之前提到的一点:出口放小,入口放大。“入口放大”就意味着制片方要去想更多的利润点。以前我们只是想着就算不能卖四颗“星”,能卖三颗“星”也能平了成本,还可能有盈余,这样就是把希望更多地放在了电视台身上。我并不认为“一剧两星”是场“地震”,相反,“一剧两星”能让大家把以前的惯性思维打破,去想更多的办法。比如现在互联网风生水起,如果你的剧质量有保证,视频网站也能给出很高的收购价,甚至能平掉一颗“星”的价格。而好的演员也能带来一部分的广告植入收益。除此之外,别的办法也有,只是现在大家还没有去做尝试,因为毕竟现在还没有真正到实施“一剧两星”的时候。

  另外,在我看来,我们现在对影视的衍生产业做的是非常少的,连起步阶段都没有达到,而在国外,一部电影利润的组成中,票房只占了30%,其余70%都来自衍生品。有可能到了明年我们也会做更多的尝试。

  Q:现在也确实有很多制片方在跟视频网站合作。往后你在做剧的时候会更多地考虑互联网及其受众的特性,并将这些特性融入剧中吗?

  A:当然,这是大势所趋,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法阻挡的潮流。互联网的包容性太大了,在互联网上可以做出无限的可能,而且现在大家的收看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上收看,我们也势必要跟着这个潮流去。

  在我看来,与互联网的合作不应只是扁平化的合作,不应只是延伸电视台的销售模式,而应有更为宽广的合作,包括演员和内容的选择、播出形式、电视剧衍生品等都会结合互联网特性做一定程度的考虑或倾斜,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认为卖完电视台再卖互联网是一种增值。再过三五年,互联网平台可能就是主导了。

  Q:但是互联网的更新换代更快,年轻人所关注的东西可能也不会太深入,这样一来不就让电视剧更加被“快速消费”了吗?

  A:我个人并不认为网络的受众人群会不关注个人情感,也不觉得我们更加网络化地去制作就会让电视剧不精良或更不接地气。比如美剧《纸牌屋》就是由互联网公司投资做的,也完全是在互联网上播出的,但它依然是一部很好的剧。虽然我们的国情和美国不一样,拍不了那样的东西,我们现有的网剧也确实不够精良,甚至会为了博眼球而加入黄色和暴力的东西,但我们要看到的是,我们的网剧才刚刚发起,还只是一株小苗,这些现象都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只会越来越好。况且现在也出现了《暗黑者》这样品质不错的网剧,以后还会不断地有精品出来的。现在几大互联网站都在做自己的定制剧,而且听说成本已经非常高了,有的剧甚至单集已经做到了一百多万。在这样的趋势下,大家都去关注、倾向于互联网,才会有更多好的导演、编剧等进来——现在大多数的好导演、好编剧都还在传统的电视播出的圈子里转,等“洪流”把他们冲进来的时候,互联网的剧就会越来越好。

  而且,现在关注互联网剧的年轻人并不是没思想、没头脑,只是社会形态的变化让这一代人的思维模式不一样了,我们作为电视人,需要包容和接受,要知道他们想什么,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把主流价值观疏导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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