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借钱”的市委秘书长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权晓辉,受贿,贪污
  • 发布时间:2014-11-01 07:59

  “东坡节”的千万演出费,被海南省歌舞团通过直接转款和通过深圳市炫彩视听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虚构、虚增交易项目的方式走账转款到权保民指定的账户,共计442万余元

  海南儋州市委原秘书长权晓辉在儋州的商圈里有个公开的秘密:爱好“借钱”,经常一借就是几百万,而且不见归还。这些钱都悄悄流进了权晓辉经营的三家农场。

  正当权晓辉步步高升之际,海南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他进行调查。很快权晓辉涉嫌受贿、贪污的线索被移交检察机关,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查办。2013年9月12日,权晓辉被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明,权晓辉在三亚、儋州任职期间,涉嫌受贿,贪污共计1577余万元。案件侦结后,2013年11月12日,海南省检察机关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了公诉。2014年3月26日,法院以被告人权晓辉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生效后,2014年7月5日,权晓辉经过入狱前三个月的培训,被押往海口监狱职务犯罪监区服刑改造。9月初的一天,记者前往海南检察二分院,听办案检察官讲述了查办权晓辉受贿、贪污案的全过程。

  二十五岁闯海南

  沙滩阳光绿树,这是海南给世人的美好印象。二十年来海南经济的迅猛发展,也使得不少人不甘于原单位的清闲和无为,怀着对事业、对理想和对财富的追求来到海南。权晓辉就是其中一个。

  案发时47岁的权晓辉,自1990年7月进入河南省高级法院工作,1991年被提升为副科级书记员,时年仅24岁。翌年,权晓辉实现了他梦寐以求调到海南工作的夙愿,他来到海南省华合实业发展公司当了一名职员。随后,又调到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任秘书。时隔4年,权晓辉负责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工作。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椰岛的新鲜感在他的眼里消失了,剩下来的就是日复一日,单调乏味的上下班。对台办毕竟庙小,工作不多,接触外界也少,权晓辉耐不住这样的寂寞。

  幸运的是,权晓辉在2000年前后突然“官运亨通”。1999年9月,年仅34岁的他,被提升为三亚市委组织部任副部长。2001年11月,又被提升为三亚市河西区工委书记(正处级)。

  时值海南经济高速发展,历史给了权晓辉一个施展才干的契机。

  据知情人披露,权晓辉确实抓住了契机。他在任三亚市委常委、河西区工委书记时,曾妥善处理了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城市改造拆迁问题。当时,三亚市西岛、凤凰岛、时代海岸和阳光海岸这“两岛两岸”的开发建设是三亚市的重点发展项目,都位于河西区。然而,他通过多方面的细致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下访”面对群众解决问题,创造了自2003年以来没有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纪录。

  “权晓辉在三亚工作期间,的确做了不少实事。”有人如是评价。

  正因如此,权晓辉的能力水平很快得到三亚市组织部门的肯定,2007年1月,权晓辉被提拔为三亚市委常委,河西区工委书记(副厅级)。

  名借实敛两百万

  然而,“干实事”的年轻官员权晓辉并没有延续他的建功立业之路。像所有走上贪腐之路的官员一样,他开始渴望金钱。

  2008年1月,权晓辉找来他的弟弟权保民,说要将他负责的三亚“天阔广场”拆迁项目交给权保民和三亚英之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梁纬来做,权晓辉一再强调,要先注册成立一个公司,以公司名义去做。这事要做到既要能拿到钱,又要神不知鬼不觉。

  对权晓辉的一番话,权保民自然是心领神会。几天后,他与李梁纬面谈此事,并注册成立了海南泛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利润五五分成。为防止日后生事,自作聪明的权保民以他的朋友陈秘的名义来入股。但没有出资,也没有和李梁纬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这一切都及时向权晓辉作了反馈。接着在权晓辉的协调下,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与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经理王家金签订了拆迁合同。

  在“天阔广场”项目拆迁过程中,李梁纬遇到了多种难题,都由权保民出面找权晓辉协调解决。后来,李梁纬向权晓辉提出,拆迁服务费太低,难以分出一半利润给权保民。

  权晓辉一听便明白了李梁纬的真实意图。他让李梁纬直接找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商谈。谈后,李梁纬与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又签订一份拆迁补充合同,将拆迁服务费提高至980万元。

  尽管如此,李梁纬在后来的拆迁过程中仍然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压力。无奈之下,李梁纬主动提出退出这个拆迁项目。就在李梁纬与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解除了合同之后,收到了三亚天阔公司转来的拆迁服务费450万元。

  本来说好了拆迁利润各半,收到款的李梁纬却装的若无其事,对这笔款早已垂涎三尺的权晓辉,催促其弟权保民以借款的名义拿走了243万元。后来,只返还了43万元,剩余的200万元直到案发前仍未归还。

  案发后,权保民交代,采用合作的方式,是想以干股分红的名义来掩盖收受李梁纬的好处费的事实。“借”200万元只不过是个形式,双方不存在真实借款关系。

  权晓辉的供述更为露骨,让权保民向李梁纬拿到200万元,这笔钱交由权保民用于股票投资和自己农场资金的周转。这200万元实际上是李梁纬给的感谢费,当时成立公司就是想合法地捞取好处。

  权晓辉喜欢结交老板,也喜欢结交律师界的朋友,认为律师做事严谨。2008年12月,权晓辉为海南经和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介绍聘任三亚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权晓辉到儋州工作后,又为刘某介绍聘任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儋州亚峰昌庆出租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小清在办理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政许可上提供帮助。为报答权晓辉的眷顾。2010年11月,范小青出资10万元,刘某出资7.42万元,共同购买北京现代牌越野车一辆,送给权晓辉。权晓辉之后把车送给了弟弟权保民专门跑几个农场的事务。

  千万演出费背后的谜团

  2008年12月,权晓辉调任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一职。对他来说,这次调动还是很满意的,虽是平调却也含有升迁之意。

  作为市委秘书长,权晓辉可谓整个儋州市的“大管家”,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协调安排和市四套班子秘书长的联系协调,分管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保密、机要、史志、接待、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工作。

  从三亚到儋州,不少干部认为权晓辉是个能人。事实上,这位很多人口中的“能人”,通过工作把公权化为私利,经过巧妙“勾连”,编织成了一张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人脉关系网。

  2010年8月,身为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的权晓辉力挺举办儋州市首届“东坡节”活动。后来担任了这一活动的组织委员会执行主任,这就是意味着举办“东坡节”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均由权晓辉操控。

  为办好活动,按照权晓辉的旨意,儋州市文体局与海南省歌舞团签订合作协议,由歌舞团承办首届东坡节开幕式大型文节演出,儋州市文体局出资演出费1000万元。

  案卷资料显示,权晓辉要求歌舞团编导、艺术总监彭昊(化名)将1000万元演出费用中的500万元作为回扣给赞助商,凡涉及的税款由歌舞团从多余的款项中代扣。

  原本是儋州文体局出的钱,何来什么赞助商?正当彭昊百思不得其解之时,权晓辉的弟弟权保民以赞助商的身份出现了。几天后,权保民找到彭昊直言不讳地声称,市委权秘书长让其与对方联系如何取回扣款之事。不过,这事要变通处理,免得生出事端对谁都不好。无奈之下,彭昊只好答应。

  当海南省歌舞团收到演出费1000万元后,彭昊开始谋划如何给付权保民回扣款之事,反复思忖后,先是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新天地艺术工作室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舞美设计及舞美制作合同,其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为50万元,另外50万元作为回扣款通过新天地艺术工作室转账给权保民。为了转回扣款,省歌舞团又与湛江市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200万元的舞台安装合同,其中60万元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另外140万元则通过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给了权保民。

  就这样,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间,省歌舞团直接转款和通过深圳市炫彩视听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虚构、虚增交易项目的方式走账转款到权保民指定的账户共计442.08万元。

  案发后,权晓辉交代,对于每一笔转款,权保民都会向他汇报。对于收到回扣款,权晓辉用于投资股票和农场经营上。

  儋州“东坡节”的举办,使得儋州名气大振,从某种意义说,也促进了招商引资。市领导一高兴又要举办儋州市“海南岛欢乐节”、“国际象棋特级大师超霸战”、“国际马拉松赛”等活动,权晓辉又是一马当先,成为每项活动的执委会负责人。很快权晓辉让海南海上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海口苏伦高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杰承办了赛事项目。李文杰作为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为表示感谢,按照权晓辉的意思,多次通过权保民向权晓辉进行行贿,权晓辉因此收受李文杰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60万元。

  继续走在“借钱”的道路上

  2011年6月,儋州蓬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了一个儋州蓝洋凤凰谷康帝度假酒店项目,儋州市委安排权晓辉为重点项目推进责任领导,对接负责该项目的进展。

  是年7月底的一天,权晓辉找到蓬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王明(化名)提出想借200万元资金 ,为我弟弟的农场短期周转一下。王明刚刚表示要请示一下董事长,权晓辉就愤愤离去。

  当日,王明和公司郑董事长作了汇报,二人反复思忖,借给权晓辉200万,肯定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不借,就会得罪这个秘书长,工程推进难上加难。反复权衡之后,决定借款。情况很快反馈给了权晓辉,他让权保民将一个叫“张晖”的账户提供给王明的公司财务。

  几天后,公司将200万元转入权晓辉指定账户,转款后,根据财务要求王明科多次向权保民索要借条。最终,才提供了借款人为张晖的借条,细细一看,这借条既没有盖章也没有按手印。

  王明明白,权晓辉分明是以权欺人,打着借钱的幌子要钱。对此,权晓辉的供述材料说的更直白,在王明酒店工程项目推进中,给他提供了很多帮助,王明多次提出要感谢。事后因农场资金周转困难,向他借200万元,虽然让张晖写了借条,其实根本就没打算归还这笔借款。

  自从权晓辉到儋州当上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后,他敛财的机会是接连不断。

  2010年6月,权晓辉将他负责的儋州排浦“入海口河堤整治”项目,推荐给在儋州施工的重庆祥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驻海南地区业务员唐万洪认为,此项目可做。几天后,唐万洪为了承接该项目,在儋州新天地酒店停车场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到权保民的轿车里。2011年上半年,唐万洪为了让权晓辉帮助,加快项目的进度,在三亚图书馆停车场将装有30万元现金的袋子给了权保民。

  权晓辉为了掩饰之前收受的40万元,让唐万洪的重庆祥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权保民的三亚宏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40万元的虚假合同。说好了取出来后再还给重庆祥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而,权保民将这笔40万元取出后,按照权晓辉的意图,用在农场的经营上,绝顶聪明的权晓辉是觉得唐万洪太小气,对先前两次给的40万元不满足,才使了一个鬼伎俩,又捞了40万元。直到案发,也没将转出的40万元还给唐万洪的公司。

  就这样为达到索取贿赂款的目的,权晓辉借“秘书长”“市委班子成员”的身份证到处借钱,既不打欠条,也不约定还款日期,甚至和一些房地产商见一两次面就开口借钱,绝大部分款项到案发时也没有偿还。2012年年底,权晓辉还向一位姓范的商人“借款”100万元。范某当时只筹到50万元,交给了权晓辉。

  虚开发票吞公款

  权晓辉在多次收敛地产商们钱财的同时,他还以权保民、谢兴合、谢军阁的名义开立了六个股票账户。账户及密码全由权晓辉掌握,他在大肆受贿的同时,还指使司机开具虚假住宿、餐饮、礼品等发票报账,贪占公款。

  检察机关侦查明,2009年至2013年权晓辉利用担任中共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他的司机陈某,从59家高尔夫俱乐部、酒店、公司、商行等单位获取虚开的发票328张,拿到儋州市委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进行公务报销、骗取公用经费共计179万余元;将在18家酒店、专卖店、商场等单位进行非公务消费的发票50张,拿到儋州市委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进行公务报销,骗取公用经费共计11万余元,共计骗取公款191万余元。

  办案人员对虚开的328张发票,进行取证,酒店存根资料及报销凭证都予以证实。其中有一张住宿发票富有传奇色彩,发票落款是“三亚大卫传奇爱情度假酒店”,金额是4600元。难怪有媒体报道称,权晓辉被抓之前,其“桃色事件”在儋州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在权晓辉任秘书长期间,市政府的财务监管制度形同虚设。一位儋州市政府的知情人说,接待工作“定点接待,统一结算、事前审批”、“禁止领导干部职工和上级到下属单位报销个人支出”等规定,只要有一项执行到位,权晓辉就不会虚开发票贪占公款,接待费就不会随意支出。

  兴办农场洗黑钱

  早在权晓辉成为三亚市委常委,成为市领导之后,他便开始谋划自己的发财路。但贪污受贿来的钱毕竟无法摆在明面上,于是他想出了通过兴办家庭农场来洗“黑钱”的方式。

  据办案人员介绍,权晓辉非常狡猾,犯罪行为往往借助其弟或者他人之手完成,自己不留痕迹。

  权晓辉先后利用亲属名义注册三家公司,分别是2000年在三亚大茅农场承包了土地,兴办了第一个农场;2002年在东方办起了柚木基地;2012年调儋州工作后,又承包了儋州先村基地。三个农场基地共计1979亩土地,承包期都在30年以上,租金最低的每亩仅35元,其中在三亚市红沙镇承包的230亩土地,在2008年被征用获得460万元征地补偿。

  此外,权晓辉利用职务影响,采取先占后租,请乡镇干部从中斡旋等方式,以最长期限、最低价格大肆圈地兴办农场,通过经营农场的方式“洗白”受贿黑金。

  案发后,权晓辉供述:三个农场是自己经营的,由权保民负责管理,让权保民帮自己收取和“借来”的钱及好处费和回扣款及贪污的赃款,主要流向了这三个农场。

  悔之晚矣

  权晓辉在交代犯罪问题时说:“我担任儋州市委常委后,小事不检点,大事不用心,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价值取向和利益得失判断事物,生活日益腐化,放弃了对事业的追求,将主要精力转移到经营农场、炒股、追逐金钱美色等方面。”

  这个交代好似权晓辉犯罪后的一点悔意。不过,他悔的实在太晚了。

  此案经海南检察二分院侦查终结后,2013年11月12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权晓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三亚市委常委、三亚市河西区工委书记、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回扣款共计138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权晓辉还利用担任中共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了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假报销的方式骗取191万余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还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权晓辉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权晓辉的部分受贿行为具有索贿情节。权晓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受贿和贪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并主动退赃919万余元,具有悔罪表现。

  庭审中权晓辉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权晓辉的上述行为可视为避免了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发生,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及被告人权晓辉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审判长明确表示,这一辩护意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2014年3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权晓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 方圆记者 江舟 通讯员 刘洪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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