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全方位多元化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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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13 11:36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为了解泸州在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短板,泸州市统计局先后在江阳区、叙永县、古蔺县开展调研。
此次调查以问卷形式为主,对象分经营主体和农户两部分,其中经营主体调查问卷15 份,共涉及23 个问题;农户调查问卷75 份,共涉及12 个问题。总的来看,泸州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形态多样、初具成效,但仍面临规划不足,融合带动力较弱等困境。
经营主体:积极性回暖经营情况较好
负责人年轻化,知识水平提高
调查对象中,农业经营业主以男性居多,其中男性12 名,女性3 名。年龄在31-50 岁的有9 人,占60%;51-60 岁的有4 人,占26.7%;61 岁以上的有2 人,占13.3%,农业经营业主年龄主要集中在31-50 周岁这个年富力强的年龄段。与前几年青壮年以外出务工为主,无暇种植相比,近几年青壮年农业经营主体人员增加,发展农业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从业主学历来看,高中(中专) 占比最大,有6 人,占40%;初中和大专及以上均为4 人,均占26.6%;仅有1 人为小学。农业经营业主的知识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知识结构不断升级更新,改变了过去以“小学文化”为主的情况。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积极投身,为农业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
种植发展回暖,经营情况良好
从调查情况看,种植经营主体经营时间较长,营业收入可观。有5 户成立时间为3-7 年,占33.3%;9 户为7 年以上,占60%;1 户为1-2 年,占比最小。年经营收入100 万元以内的除了一家种植业公司外,其余均为家庭农场和专合社。
销售渠道多样,政策支持有力
从调查情况看,农业主体发展模式丰富多元,各种方式并存发展,涉及农业采摘,种、养融合,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农产品销售渠道从以前的到传统市场销售和商贩上门收购,拓宽到客户订单、合作社销售、借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自产自销等多种销售方式。调查数据显示,电商平台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为1% - 20% 的经营主体占46.6%;20%-50% 的占20%;50%-80% 的占26.7%。电商销售额占比逐渐提高,特别是在疫情过后,新型的销售方式层出不穷,水果、蔬菜、肉蛋奶等制品网上下单,家门口提货。
市县各级高度重视农业发展,花大力气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经营主体获取专业知识、信息、政策的途径丰富多样。调查对象中,有15 个经营主体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其中获得资金支持的有7 户,占46.7%;获得财政补贴的有7 户,占46.7%;获得税收优惠的有5 户,占33.3%。
农户:收入大幅提高农业经营组织作用大
农业劳动力有保障,种植业发展人员充足
从调查情况看,30-49 周岁的农户占52%;18-29周岁的占8%;50-59 周岁的占28%;60 周岁以上的占12%。男性多于女性,占53.3%。学历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分别占36%、34.7%,但高学历的回乡创业人员也在增加, 其中有11 人是大专及以上学历, 占14.7%。从收入来源看,26.7% 的农户主要是农产品种植收入,收入占比达60% 及以上。农户除了种植外,还从事畜牧养殖、涉农服务业及其他农业生产,农户农业生产类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经营组织类型多样,致富带动作用明显
从调查情况看,所有调查对象均参加了相关的农业经营组织,其对农户的帮助提升较大。其中,农业经营组织帮助农户直接解决就业的占81.3%;提供农作物种子、化肥和农药的占14.7%;提供较低价格农资的占13.3%;提供农业生产指导的占17.3%;解决农产品销售的占40.0%。农户加入的农业经营组织中每年平均获得收入10000 元以下的占8.0%;10001 元-30000 元的占38.7%;30001 元-50000 元的占38.7%;50001元-70000 元的占13.3%;70000 元以上的占6.7%,收入较以前大幅提高,成为致富增收的“香饽饽”。
主要问题:业态较单一产业档次待提升
休闲农业缺乏
主要表现为农业种植结构亟待大的突破,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面积和产量上来了,但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化水平方面还存在很大短板。除部分重点打造的现代农业园区外,大部分旅游观光、休闲养生、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育不全。同时休闲产品品种单一、农业园区及景点建设趋同、经营项目同质化严重、休闲项目中农业元素不浓,要么没有休闲内容,要么休闲内容照搬游乐场,农业元素所占比例不高,难以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
产业融合带动力弱
农产品加工仍以分级、筛选、保鲜、贮运、烘干等产地初级加工为主,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后,产业链条不长,很多特色水果上市后,果农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零星销售,造成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的提高,利润率下降,最终导致一些特色水果多年来种植面积变化不大、产量变化不大、收益变化不大。多数市县农业发展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导,农业发展结构单一,缺乏自有品牌,蔬菜、水果除少数初加工和采后处理外,大部分是鲜销,附加值不高,农业产值效益低下。
规划布局不尽合理
很多产业在发展起步之初,缺乏整体规划,在发展过程中项目功能不配套,简单仿效,粗放经营。因此,融合主体的发展整体水平较低、规模较小,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产生辐射效应。多数镇村农业经营以农民分散经营的传统方式为主,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组织松散,经营管理不规范,实力不强,仅能为农民提供农资销售、技术指导等基础服务,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有限。
产业档次有待提升
农业产业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功能拓展不足,仅能满足游客的餐饮需求,在住宿、体验、康养、农产品礼品化、精美化开发等方面有待深入拓展。一些景点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在节假日高峰期导致游客滞留,高速路“观景”等。
融合发展抓好各业态提升整体实力
培育实力强的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量提质行动,引进培育并重、联合合作并举,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利用“互联网+农业”,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广“网络带货”,促进农产品上线。增加人才吸引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让更多的农业生产者,既熟悉农业生产,又能掌握网络技能和知识,让电商不断发展。继续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扶持发展种养殖大户,全面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激发多种主体生机活力。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家庭农场。
抓好一二三产多种业态。实施“农业+N”战略,深化农业与旅游、电商、康养等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整合重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及附加值。持续拓展延伸新产业新业态,立足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探索发展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要以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度融合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将创意元素和农耕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发展休闲创意农业、体验农业,拓展农业产业功能。加快培育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发展农村工业、农产品物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促进农旅观光、产品种植、采摘品尝和特色餐饮等休闲农业多样性、个性化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特色乡村。持续打造“江之阳”“合江荔枝”“泸州桂圆”“纳溪特早茶”“赤水河甜橙”“古蔺麻辣鸡”等区域特色品牌,形成强有力的品牌效应。
加大资金人才要素投入。加快构建农村产业融合生产体系,将产业发展由依靠单一要素发展转变到依靠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多要素协同发力上来。健全政策配套、渠道顺畅、保证有力的资本运营机制,引导工商和民间资本下乡,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多渠道资金保障。
建立利益联动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不断完善“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民”等工作机制,把家门口的就业岗位和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让他们留得住、能致富。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务工”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将企业与农民简单的产品购销、劳务雇佣、土地流转转变为更为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实现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农户有限分担,打造利益共同体。
城乡统筹发展带动农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财政投入不断向农村倾斜,城乡统筹发展迈入了提速期。城市要充分发挥乡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等优势,积极加大三产融合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为农村提供就业机会,逐步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