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颁新法规范动物饲养用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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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动物饲养,药用饲料,欧盟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11-20 13:28
欧盟委员会9月10日通过关于兽药产品以及加药饲料管理的立法提案,提案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一,此提案将废止并更新药用饲料生产、上市和使用中的过时指令,以便规范欧盟药用饲料的生产标准和销售,保证药用饲料只能使用授权兽药,且仅由指定药厂生产;二,部分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非授权不得对动物使用,以便应对动物耐药性问题和保证抗生素的有效性;三,只有获得销售授权的药品才能进入市场,同时促进欧盟适用于动物药品的研发;四,为应对耐药性问题,禁止把加药饲料用于动物的疾病预防或作为生长促进剂,并对普通饲料中的兽药残留限量制定标准;五,对加药饲料的包装进行严格限制,如必须进行密封包装,一旦破损不得使用;六,加药饲料中使用的药物处方须由制造商保存,处方的开出者及动物饲养者需保留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应保存至少三年时间。包括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内的欧盟其他机构将采取共同审议的方式对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上述立法提案进行进一步审议。
欧盟动物饲料制造商联合会发言人表示,对于上述方面的立法进行重新改写是势在必行的,这将对接下来的20余年都产生深远影响。
欧盟卫生事务专员托妮·博格表示,这项提案在保护动物健康及保障动物福利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这些措施是人类应对日益增长的抗生素耐药性迈出的重要一步,对于保证抗生素对人类以及动物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