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是叛徒还是使者?——早期澳门翻译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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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29 13:52
葡萄牙有彦说,翻译是叛徒(tradutor, traitor)。时至今日,澳门中葡翻译文本的水平还为人诟病。有趣的是,如果不是这种半文半白、时而隐晦含糊、时而夸大其词的翻译为中葡沟通注入了润滑剂,使得两种文化的交往更加平顺、两个民族的相处更加和谐,使得澳门在中葡政治的夹缝中左穿右插而不触礁,弹丸之地早就在历史长河中淹没了。在这个意义上,澳门的翻译是化解纠纷、消弭冲突、促进和睦的使者。
或许更加准确地说,如果中葡初期交往时翻译可以发挥更好、更加灵活的功能,葡萄牙可能已经成为明朝中国的朝贡国,与华建立正常的通商关係,不再需要甚么对华贸易基地,澳门这个城市也就可能不会出现了。
历史没有“如果”。1516 年,葡印总督派遣皮莱资(Tom佴Pires)赴华,终於1521 年2 月抵达北京。他进京后第一件事便是“递交国书”。他手持三份“公函”:一封是两广总督的奏折即“介绍信”,一封是舰队司令费尔南·安德拉德(Fernao deAndrade)的信函,另一封是葡萄牙国王的“国书”。最后一封,只有皇帝才能开启。当武宗打开葡王的“国书”叫人翻译后,发现与已译成中文的安德拉德的信无论从语气和内容上都差異很大。虽然将责任推给了翻译,但武宗不愿再见到葡萄牙人,並令人对他们严加看管,然后遣回广东,驱逐出境,中葡最早的交往就此中断,葡人从此在中国沿海流窜。
据史料记载,皮莱资带去了五位翻译。但我们无法确切证实,信是否由他们翻译的,是怎么翻译的,更不知道这些信的内容。可以猜测,安德拉德的信件在广东翻译时大概只是意译,经过技术处理和文字美化,符合天朝帝国的尊卑道统和表文格式,而且与两广总督的推荐信一样,说尽好话。待皇帝着人翻译葡王的“国书”时,译者“不识大体”或不敢自专而直译、硬译,自然与朝廷往来文书存在天壤之别。武宗感到天朝颜面尽失,翻译也被处死。
葡人经过四十多年努力获默许上岸贸易。他们初据澳门时,中葡双方的了解和认识十分模糊,中国朝廷大员连葡萄牙在哪都没有弄明白。两广总督吳桂芳在《议阻澳夷进贡疏》说:
“盖由地在海外,资讯是非,无所折证。人属蛮夷,彼此言语,悉凭转译故也。照得蒲丽都家国名,史传所不载,历查本朝,並未入贡,恐係佛郎机国夷人,近年混冒满剌加名目,潛通互市。”
“今据该司会同差官译审,卻称系蒲丽都家国,与原词满剌加大不相合。況又自称满剌加为其所开併,则其逞强西洋,情可推见。及查所赉番书,验止方员各二寸五分,已非表文式制,又其上止盖一员印,如中国图记之状,又岂以卑承尊,真正印信行移之体。据该司集议,共称恐併别国生夷,托名奉贡,以阻赖抽盘之计,亦属有因。”
就是在这种混沌状态下,葡萄牙人在澳门住了下来。面对如此来历不明的族群,中国政府是如何与其沟通、对其进行管理的呢?
中国史料记载,早期的翻译是“唐人”,估计是早期下南洋在南亚和东南亚地区与葡人已有接触的华人。康熙《香山县誌》云:
“凡文武官下澳,率坐议事亭上,彝目列坐进茶毕,有欲言则通事番〔翻〕译传语。通事率闽粤人,或偶不在侧,则上德无由宣,下情无由达。彝人违禁约,多由通事导之。或奉牌拘提,辄避匿。
《澳门记略》则称:
“理事官一曰‘库官’,掌本澳蕃舶税课、兵饷、财货出入之数,修理城台街道,每年通澳佥举诚朴殷富一人为之。蕃书二名,皆唐人。凡郡邑下牒於理事官,理事官用呈禀上之郡邑,字遵汉文,有蕃字小印,融火漆烙於日字下,缄口亦如之。”
我们也不知道葡人如何“字遵汉文”与广东当局交往,估计很可能通过葡亚(主要是与马来人)混血的后代(“悉凭转译”)以及少数成为天主教徒的华人来进行。葡人在非洲、南亚和东南亚可渗透其语言文化,不少马来人学会葡语並皈依天主教,可以充当翻译。而马来人一直与中国有来往,多少懂点汉语,无论是否混血儿,都可为中葡初期的沟通提供方便。后来成为翻译主力的中葡混血儿,要更晚才出现。
16 世纪50 年代前后将葡人驱逐出浙闽沿海的朱纨在《甓余杂集》中记载,东南亚人在中葡早期交往中已经为葡人所用,並可能扮演翻译的角色:
“该臣(指卢镗)看得前后获功数,内生擒日本倭贼二名,哈眉须、满咖喇、咖呋哩各黑番一名,斩获倭贼首级三颗。窃详日本倭夷,一面遣使入贡,一面纵贼入寇宁绍等府,连年苦於杀虏。……至於所获黑番,其面如漆,见者为之惊怖,往往能为中国人语。”
英国人威德尔(John Weddel)也证实了黑人充当翻译之说。其船队1635 年在珠江口与中国船队相遇时,发现中国船上“有几个葡萄牙的黑人逃亡犯为中国人作翻译。”(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随着中葡在澳门交往的日益频密和制度化,这些业余的翻译显然不敷使用且可能不足信赖。1579 年抵达澳门的耶稣会士罗明坚(MicheleRuggieri) 注意到,“从内地来的中国人並不博学,而更有甚者,那些少数成为教徒的中国人为葡萄牙商人充当翻译,但他们对中国文学全然无知,对葡萄牙语也无甚解。”(罗明坚、利玛窦《葡汉辞典》)
正因为这样,1627 年,澳葡当局制定了一份《翻译章程》(Regimentoda Lingua da Cidade,e dos Jurubaas menores e Escrivaens),以规范翻译职业活动。
我们从《翻译章程》瞭解到,澳门当时有一个五人组成的翻译小组,其中一名为主译(l侏ngua principal),两名助理翻译(juruba as menores)和两名文案(escrivaens)。这个负责“城市命运”的小组的成员通常是离乡背井且在澳门已经紮根或成家立业的华人,对澳门有归属感。皈依天主教是先決条件,否则,难以确保其忠诚可靠。除开高薪厚祿诱之以利外,还规定翻译小组未经议事会同意,不得擅自答覆中国地方当局的查询。
不可否认,翻译的成败也存技术因素,即译者的文化程度和语言能力。这也是罗明坚与利玛窦(MateuRicci)努力学习中文並编撰《葡汉辞典》的重要动因。
《翻译章程》就要求主译挑选四、五位略通中文的小孩,学习三字经、四书五经和中国法律、风俗习惯、社交方式,以便日后胜任翻译工作。由此,翻译逐渐走向本地化。
随着所处理问题的複杂性和敏感性的增加,政治信任亦变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因为翻译也许担负着不可告人的使命,或者会走露风声。”(C. V. 奥利维拉(何思灵)《葡中关係背景下的中文翻译学校》)
古今中外,翻译都兼任多种功能。历史上,澳门翻译的此一角色更加明显。根据《翻译章程》,翻译小组的工作除开维持葡人与中国当局的正常交往所需要的口头和文字翻译,还要在广州网罗可信人士,建立情报网,收集有关天朝帝国的情报、特别是一切关於管理澳门的政策动态;同时,密切关注驻澳官员和居澳华人的动向,避免他们过多地干预澳门葡人事务,影响葡人自治组织议事会(Senado)的权威,以确保内部自治。例如,文案的其中一个职能就是禁止“中国官员在向城市(当局)出示之前,在公共道路张贴公文和命令”,並负责将这些公文和命令翻译成葡语,整理编册;同时,协助澳葡当局宣传其政策、特别是受到天朝褒奖的事迹(如助剿海盗、助明抗清),塑造澳门葡人社群的形像,並就华人应该知晓的事宜用中文书写和张贴公告。
当然,朝廷官员也深明其中的奥秘,对洋人、洋文严加监控:
“嗣后西洋人如有寄书信,即行拆阅译出,同译出之文一併详缴諮送,毋得私行寄送。仍将不准军民私代西洋人寄信之处,明白出示晓谕,俾不致误蹈法网。仍严禁该国人等,不许寄往各直省信物,以杜勾结。”(《香山知县彭昭麟为严禁西洋人私寄信物往京事行理事官札(嘉庆十年八月二十七日,1805·10·19)》)
有趣的是,天朝官员以为翻译无事不通(所谓通事也),还经常向翻译提出一些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要求,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严厉指责:“其番〔书〕、通事,自应谙晓一切,诸事留心办理,乃一〔昧〕胡〔糊〕涂,任听夷目指使,更属胆玩。本应提究,除姑宽外,嗣后务须小心办理。倘仍敢混禀,定即提究,決不宽贷。”(《澳门同知多庆为蕃书通事混禀饬留心办事下理事官谕残件(乾隆四十九年五月初八日,1784·6·25) 》)
“且阅禀词,多涉狂冒,总由该夷目任听多事番书混渎无状,屡经严饬,竟不悛改。如再率意妄禀,定行提究不贷在案。”(《署澳门同知许为饬蕃书毋得混渎妄禀事行理事官牌(约乾隆五十六年,1791)》)
“迩日番书不谙事务,措词多未妥协,或且混用书启,体制攸关,不容轻忽,该夷目更宜申饬番书,嗣后小心捡点,毋致错谬。”(《香山知县许敦元为蕃书混用书启有违体制等事下理事官谕(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792·1·21)》)
“案照西洋天主教匪若亚敬,越境传教被获一案。所有起出夷经文册,当经饬令通事传觅内地民人李荣福翻绎〔译〕,内多未暗〔谙〕。
据该通事禀请,饬令洋行商人传觅西洋夷人翻绎。又经饬据洋行商人潘致祥等禀称:据在省各夷人均不能谙识。
並据办理西洋事务夷人明诺声称:祇识大西洋国番字并咈囒哂国番字,此夷经係噫咑嗹国番字,实不能谙识。发交澳夷或有谙识。商等再三询诘,坚称如前。缘奉谕饬,理合据实禀覆。”(《香山知县彭昭麟为翻译若亚敬所带经文事行理事官札嘉庆十年闰六月初十日,1805·8·4》)
虽然香山县令一催再催,澳门理事官无可奈何,乃如实禀报:
“发来经本並非本国音语,澳夷皆不认识,现将各经本令天主教内玛诺将简明意义绎出,並将原绎夷人玛诺番字一纸禀缴。”而玛诺也实事求是地报告:“若绎唐字,此种经典十年也不彀。”
但彭昭麟仍然坚持:
“是该夷人本能翻绎,惟虑拖延月日耳。此案大宪立等入奏,未便稽延。兹捡出字迹无多之第二十二号小经一本,合札发绎。札到该夷目,即将发来第二十二号小经一本,饬令谙晓夷人之玛诺协同通事、番书,逐一翻绎唐字,限四日内,连发来小经原本,一併禀缴本县,以凭转缴。”(《香山知县彭昭麟为翻译若亚敬所带经文事行理事官札(嘉庆十年闰六月二十六日,1805·8·20)》)
翻译从未受过专业培训,受到责怪甚至惩罚在所难免。不过,澳门葡人对翻译的需求主要在於与中国当局的交往以及帮助葡萄牙赴华使团的工作。澳门内部社会历史发展中,一向华洋分处共治,澳门华人居民直接受香山县政府管治,“他们与澳门政府在司法和行政方面的接触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葡人社会和华人社会进行沟通仅限於个人事务。”(《葡中关係背景下的中文翻译学校》)
葡萄牙人19 世纪下半叶实行了殖民统治后,未改华洋共处分治的格局。他们试图将其政策延伸至华人社会。为此,开始将与华人社会相关的法例译成中文,希望华人知悉。
澳门《政府公报》初期全部以葡语出版,1850 年开始部份翻译成中文,1857 年至1872 年间又完全停止刊登中文翻译。1872 年至1878 年间,所载中文数据寥寥无几。1879 年2 月8 日,“大西洋钦命澳门地扪暨所属地方总督施(Carlos EugeniaCorr俸a da Silva)”正式宣布:
“照得澳门並澳门所属之地华民,应知澳门宪报刊印官出军令札谕章程各事,惟华人庶乎均不识西洋文字,凡是不翻译华字,则华人不得而知。又查近澳之英国属地香港,凡有印出宪报,皆译华字,以所属华人得知。是以本总督定意举行於左:
自今以后,澳门宪报要用大西洋及中国二样文字颁行,由翻译官公所译华文校对办理,並正翻译官画押为凭”。
事实上並无“凡有印出宪报,皆译华字”之情事,开始只是少部分法例译为中文,往后刊登的中文文献儘管有所增加,且自1989 年6 月起,第11/89/M 号法令首次为提升中文地位创造了条件,规定所有的法律必须同时以葡文和中文公佈,但直到1992 年中文正式成为官方语言前,澳门《政府公报》仅目錄全译,正文仍是部份翻译发表。
此外,还规定“以西洋文、华文颁行者,遇有辩论之处,仍以西洋文为正也。”(此语在不同时期的行文略有出入,但意思未变)。换言之,当两个文本出现分歧的时候,仍以葡文本的解释为准。有趣的是,华人也不以此为然。直到回归日近,才将“中文官方化”列入过渡期三大任务之一。也是在此一时期,翻译大派用场,亦大显身手。此乃后话。
可能正是这种似通非通、半通不通的交流状态,使得澳门在中葡政治较力的夹逢中生存发展下来,从而创造了这个“人类文明的实验室”,构筑了澳门独特的人文风景,成就了澳门历史城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中葡政治行政交往只是历史的一个侧面。在文化上,也有不少事迹,许多文人骚客为我们留下了珍贵的记錄。汤显祖不仅是最早为澳门留下诗文的儒生之一,还是一位最早跟“西来和尚”深入交谈的士人。在端州,他与“西域两生破佛之义”,跟耶稣会来华第一人利玛窦(Mateu Ricci)谈文论道,传为美谈:
“画屏天主绛纱笼,
碧眼愁胡译字通。
正似端龙看甲错,
香膏原在木心中。
二子西来迹已奇,
黄金作使更何疑。
自言天竺原无佛,
说与莲花教主知。”
至今为止,无人知道汤和两君是如何交谈的,是甚么人在翻译,但我们相信,他们的确有过交流。
中国最早皈依天主教的士人之一吳历自北南下,越梅岭,过香山,抵澳门,准备远赴罗马,未果。但他留下的一首诗生动微妙地刻划出澳门在中西文化交流中欲通难通、不通还通的有趣状态:
“灯前乡语各西东,
未解还教笔可通。
我写蝇头君写爪,
横看直视更难穷。”
这一道风景线,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风景线,也是不同族群在日常生活中长期交往自然形成的风景线。纵观澳门历史,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翻译都未受过正规的培训,更谈不上职业翻译,但並未妨碍不同文化、不同信仰的人之间的思想交流。换言之,只要我们有善意,语言不是障碍,不是鸿沟,而我们这些做翻译的人,只是一个协助者。在这个意义上,不论在何种环境下,也无论水平高低、能力大小、翻译文本是否忠实於原文,翻译都不可能做叛徒,只会做使者,也应该是使者。
让我借东樵山人释迹删(1637-1722 年)在《寓普济禅院寄东林诸子》的一句诗来结束今天的讲座:“番童久住谙华语,婴母初来学鳺音。”这句诗,不仅真实反映了“人之初,性本善”的本质,更透切说明了人与人之间心灵原本是相通的。人性与心灵的相通,自然也化解了语言之间的隔阂。作为使者的翻译,则可以更加轻松愉快。事实上,澳门的翻译即使不轻松,也过得很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