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行政改革提升行政效率
- 来源:澳门月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公务员,行政,改革,效率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0-12-29 13:56
关于公共行政的问题
与时俱进,推行公共行政改革,是建立阳光政府的必要手段。关於这方面的内容,几年来,施政方针都有提及,明年的施政方针著墨不多,特别是打造阳光政府等方面,欠缺具体的措施。公务员作为特区的宝贵财富,根据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公务员的薪酬,提升福利待遇,本人並不反对,但是,如何利用这种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行政改革,两者之间,如何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是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
推行公共行政改革,必须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机制,由整体公务员队伍著手,如果我们将整个公务员队伍看成一个“苹果”,就算外表“靓”,但是里面“生虫”,又怎么能够讲是一个“好苹果”呢?
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包括招聘、管理、晉升等,已经讲了六年,基调年年差不多。今年3月施政辩论期间,有关官员公开表示,中央招聘制度,已经於今年2月全面推行,明年的施政方针讲,特区政府已经具备条件,按照《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推行公务员中央招聘。关於这个问题,过去5年的施政报告、施政方针都有提及,並表示一直都在进行之中,今年又讲具备条件推行,前后矛盾。社会普遍认为,由於一直缺乏有效的公务员中央统筹机制,因此造成了好多问题,公务员编制不断扩大,就是其中之一。公务员人数,2009年比2008年增加6.5%;今年6月底比去年同期增加2.5%,达到22,558人,如果加上包工合同、私法制度招请的公务员,总人数相信超过25,000人。将来,公共行政机关有可能进一步增加,面对公务员队伍不断膨胀,包工合同、私法制度招请的公务员人数缺乏透明度,再加上公务员的中央统筹机制等问题,其中的实际情況究竟如何,陈司长是否可以明确向社会作一个说明?
施政方针表示,行政暨公职局的重组将於今年生效,成为中央统筹公务员的职能部门,並且具有研究、统筹以及改革公共行政事务,包括优化公众服务、公共行政研究、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等功能。此外,为更好地统一处理公务员事务,退休基金会将纳入行政法务范畴。
行政暨公职局重组、退休基金会纳入行政法务范畴,已经不是新闻,当局吹风已经有一段时间。对此,社会可能有一种错觉,这个是为了推行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过去十一年,公职局的职能,一直都是负责有关公务员的事务;而退休基金会,以前属经济财政司范畴,主要负责退休公务员事务,管理退休金、公积金以及进行适当的投资。公职局重组之后,仍然是一个局级单位,可能会出现部分职能调整。但是,同级单位,过去十一年未做到的事情,又或者不足之处,通过这一次重组,能够将涉及五个司、几十个局、两万多公务员的中央统筹事务、整体公共行政改革事务,推向一个全新的水平,这个局重组之后,究竟有甚么新的法宝,可以“妙手回春”?
至於退休基金会,这个閒职部门,现在转了主管部门,好多公务员担心投资回报的问题,至於重新划分主管部门,对公务员事务的管理有无好处,有待时间证明。
另外,施政方针在公共行政范畴提到,继续推广国际管理标准认证。据了解,单是民署,不同的部门就搞了十几个国际认证,包括文件收发管理。但是,最近,审计署揭发民署綠化部门文档管理疏忽,由此说明,取得国际认证原本是好事,但是,往往不能够代表实际工作成效。政府每年花费公帑去搞国际认证,之后,对於实际成效是如何监察同评估的?
关于中央统筹法改的问题
由於历史遗留的问题,澳门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回归后,立法规划及法律改革,变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澳门虽然是一个小地方,但是,法律、法令以及行政法规超过2,600件,其中法律就超过490件,比世界好多国家都要多几倍。回归后,有关立法规划及法改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因为,其中的关係错综複杂,这个也是澳门不断立法、修法,但仍然觉得法律、法规不足够的原因之一。面对这项重大的任务,作为法务部门,早在回归当初,就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解決问题的根本手段:首先应该著手进行法律、法令、法规的清理和适应化工作;其次应该针对澳门立法的特点,统筹协调好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最后应该积极与立法会配合,多管齐下,逐步完善澳门的法律体系。
特区政府为此设立了三个局级单位,包括法务局、法改办、国际法事务办公室。好可惜,“三个和尚冇水食”,这三个部门过去多年,在立法规划、法律改革等相关工作方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並无积极的建树,由於各有各搞,加上同立法会及其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统筹立法,更加成效不彰。十年前就应该开始著手处理的法律、法令、法规的清理和适应化工作,拖到今年3月,才对社会承诺3年内完成相关工作。目前,只有两年多时间,到时能不能够兑现呢?
明年的施政方针强调,将法改办同国际法事务办公室合併,这两个部门重组后,设立中央统筹以及协调法改工作的机构。合併后,即使官员有所调整,但是,如果仍然是平级机构,究竟又有甚么“把炮”,可以跨范畴、跨部门统筹协调法改等工作?对此,社会普遍质疑,这两个部门一直都属陈司长管辖,都是从事有关立法、法改工作,过去工作成效不彰,这两个部门究竟是缺乏工作能力,又或者有其它原因?合併重组后,能力,尤其是跨部门统筹协调的能力,是否会因此得以提升?以前工作中的障碍,是否可以消除?是否可以真正扭转目前的局面?
关于民政民生事务的问题
水浸、食品安全、市政建设等问题,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这些问题,每年的施政方针都有提及,但是,成效並不明显。例如:修车场的问题,1996年,当时的经济司将权限交给市政厅,回归后由民署负责,14年时间过去了,关於规范修车场的条例至今未能出台,所造成的问题是,不少修车场一直无牌经营。但是,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经营者往往又因为无牌,不能申请劳工,偷偷摸摸做生意;另外,大量修车场开设在住宅楼宇舖位,造成环境、空气污染,附近居民怨声载道。因为一项条例迟迟未出台,业者、居民两边不讨好。对此,市民好想知道,类此关乎民生的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的真正原因是甚么?
一个前进中的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官员,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都为了社会好,遇事不避难,科学地以人为本,将广大居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身作则。我个人认为,对於施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敢於承担、敢於讲真话。市民质疑法务司陈司长,11年来,主管行政法务工作,就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立法规划、法改、民政、民生事务等工作的成效,你是如何客观评价的?结合两个法务部门的合併,公职局的重组以及退休基金会归纳旗下,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你们的期望又是甚么?在用人方面,是否会调整过去的思维,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
与时俱进,推行公共行政改革,是建立阳光政府的必要手段。关於这方面的内容,几年来,施政方针都有提及,明年的施政方针著墨不多,特别是打造阳光政府等方面,欠缺具体的措施。公务员作为特区的宝贵财富,根据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公务员的薪酬,提升福利待遇,本人並不反对,但是,如何利用这种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行政改革,两者之间,如何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是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
推行公共行政改革,必须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机制,由整体公务员队伍著手,如果我们将整个公务员队伍看成一个“苹果”,就算外表“靓”,但是里面“生虫”,又怎么能够讲是一个“好苹果”呢?
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包括招聘、管理、晉升等,已经讲了六年,基调年年差不多。今年3月施政辩论期间,有关官员公开表示,中央招聘制度,已经於今年2月全面推行,明年的施政方针讲,特区政府已经具备条件,按照《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推行公务员中央招聘。关於这个问题,过去5年的施政报告、施政方针都有提及,並表示一直都在进行之中,今年又讲具备条件推行,前后矛盾。社会普遍认为,由於一直缺乏有效的公务员中央统筹机制,因此造成了好多问题,公务员编制不断扩大,就是其中之一。公务员人数,2009年比2008年增加6.5%;今年6月底比去年同期增加2.5%,达到22,558人,如果加上包工合同、私法制度招请的公务员,总人数相信超过25,000人。将来,公共行政机关有可能进一步增加,面对公务员队伍不断膨胀,包工合同、私法制度招请的公务员人数缺乏透明度,再加上公务员的中央统筹机制等问题,其中的实际情況究竟如何,陈司长是否可以明确向社会作一个说明?
施政方针表示,行政暨公职局的重组将於今年生效,成为中央统筹公务员的职能部门,並且具有研究、统筹以及改革公共行政事务,包括优化公众服务、公共行政研究、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等功能。此外,为更好地统一处理公务员事务,退休基金会将纳入行政法务范畴。
行政暨公职局重组、退休基金会纳入行政法务范畴,已经不是新闻,当局吹风已经有一段时间。对此,社会可能有一种错觉,这个是为了推行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过去十一年,公职局的职能,一直都是负责有关公务员的事务;而退休基金会,以前属经济财政司范畴,主要负责退休公务员事务,管理退休金、公积金以及进行适当的投资。公职局重组之后,仍然是一个局级单位,可能会出现部分职能调整。但是,同级单位,过去十一年未做到的事情,又或者不足之处,通过这一次重组,能够将涉及五个司、几十个局、两万多公务员的中央统筹事务、整体公共行政改革事务,推向一个全新的水平,这个局重组之后,究竟有甚么新的法宝,可以“妙手回春”?
至於退休基金会,这个閒职部门,现在转了主管部门,好多公务员担心投资回报的问题,至於重新划分主管部门,对公务员事务的管理有无好处,有待时间证明。
另外,施政方针在公共行政范畴提到,继续推广国际管理标准认证。据了解,单是民署,不同的部门就搞了十几个国际认证,包括文件收发管理。但是,最近,审计署揭发民署綠化部门文档管理疏忽,由此说明,取得国际认证原本是好事,但是,往往不能够代表实际工作成效。政府每年花费公帑去搞国际认证,之后,对於实际成效是如何监察同评估的?
关于中央统筹法改的问题
由於历史遗留的问题,澳门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回归后,立法规划及法律改革,变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澳门虽然是一个小地方,但是,法律、法令以及行政法规超过2,600件,其中法律就超过490件,比世界好多国家都要多几倍。回归后,有关立法规划及法改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因为,其中的关係错综複杂,这个也是澳门不断立法、修法,但仍然觉得法律、法规不足够的原因之一。面对这项重大的任务,作为法务部门,早在回归当初,就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解決问题的根本手段:首先应该著手进行法律、法令、法规的清理和适应化工作;其次应该针对澳门立法的特点,统筹协调好跨部门之间的合作;最后应该积极与立法会配合,多管齐下,逐步完善澳门的法律体系。
特区政府为此设立了三个局级单位,包括法务局、法改办、国际法事务办公室。好可惜,“三个和尚冇水食”,这三个部门过去多年,在立法规划、法律改革等相关工作方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並无积极的建树,由於各有各搞,加上同立法会及其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统筹立法,更加成效不彰。十年前就应该开始著手处理的法律、法令、法规的清理和适应化工作,拖到今年3月,才对社会承诺3年内完成相关工作。目前,只有两年多时间,到时能不能够兑现呢?
明年的施政方针强调,将法改办同国际法事务办公室合併,这两个部门重组后,设立中央统筹以及协调法改工作的机构。合併后,即使官员有所调整,但是,如果仍然是平级机构,究竟又有甚么“把炮”,可以跨范畴、跨部门统筹协调法改等工作?对此,社会普遍质疑,这两个部门一直都属陈司长管辖,都是从事有关立法、法改工作,过去工作成效不彰,这两个部门究竟是缺乏工作能力,又或者有其它原因?合併重组后,能力,尤其是跨部门统筹协调的能力,是否会因此得以提升?以前工作中的障碍,是否可以消除?是否可以真正扭转目前的局面?
关于民政民生事务的问题
水浸、食品安全、市政建设等问题,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这些问题,每年的施政方针都有提及,但是,成效並不明显。例如:修车场的问题,1996年,当时的经济司将权限交给市政厅,回归后由民署负责,14年时间过去了,关於规范修车场的条例至今未能出台,所造成的问题是,不少修车场一直无牌经营。但是,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经营者往往又因为无牌,不能申请劳工,偷偷摸摸做生意;另外,大量修车场开设在住宅楼宇舖位,造成环境、空气污染,附近居民怨声载道。因为一项条例迟迟未出台,业者、居民两边不讨好。对此,市民好想知道,类此关乎民生的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的真正原因是甚么?
一个前进中的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官员,只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都为了社会好,遇事不避难,科学地以人为本,将广大居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身作则。我个人认为,对於施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该敢於承担、敢於讲真话。市民质疑法务司陈司长,11年来,主管行政法务工作,就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统筹公务员事务、立法规划、法改、民政、民生事务等工作的成效,你是如何客观评价的?结合两个法务部门的合併,公职局的重组以及退休基金会归纳旗下,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你们的期望又是甚么?在用人方面,是否会调整过去的思维,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