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要从建设“特区中的特区”中获得发展机遇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澳门,特区,机遇
  • 发布时间:2011-10-19 10:51
  與廣東人珠海人同樣熱切期待橫琴開發快見成效的澳門人終於盼來了大好消息,2011年8月22日上午,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聯合舉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暨橫琴政策創新宣講會”,著重宣講了7月14日下發的《國務院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象徵著國家現有特殊區域政策的最新發展,《批復》體現了國家以橫琴開發為載體,深入改革開放,促進粵港澳更緊密合作,堅定不移實施“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

  作為與《批復》休戚相關的澳門人,我們有必要深入領會《批復》的重要意義與重大突破,借助横琴开发这一历史机会,力爭澳門自身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更上一層樓。

  扶持野特區中的特區冶需要特殊政策

  縱觀《批復》全文,有一條主線貫穿始終:“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這條主線以“深化改革開放”領頭,充分體現了國家現有特殊區域政策的新發展。

  眾所周知,中國的特殊區域是伴隨著改革開放成長起來的新生事物。以1979年深圳經濟特區破土、1981年7月中共中央與國務院批轉《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紀要》為突破口,經濟特區和一系列其他特殊區域如雨後春筍般湧現。30多年來,內地除了已經建成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喀什六個國家級經濟特區以外,不少地方還湧現出“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科技產業園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多種形式的特殊區域。這些區域以改革創新的思路謀求發展,創造了不一般的奇跡,為我國的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特殊區域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在於“特殊”,而最特殊的地方莫過於執行特殊政策。換言之,如果沒有特殊政策,就沒有特殊區域。國家在為特殊區域制定特殊政策方面下了很大的決心,作出了有效的探索。回顧上世紀80、90年代,國務院及下屬部委陸續發佈的此類特殊政策比比皆是,據不完全統計就有:開放城市及經濟技術開發區政策(國務院1984年12月1日發佈)、沿海經濟開發區政策(國務院1985年2月18日發佈)、邊境開放城市及邊境經濟合作區政策(國務院1992年6月9日發佈)、國家旅遊度假區優惠政策(國務院1992年8月17日發佈),以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策(國家稅務局和國家科委1992年3月發佈),等等。

  改革開放30餘年來,這些特殊政策確實在特區的興起和發展中發揮過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我國廣大地區經濟建設的出色成就,一些特殊區域的優勢正在逐漸削弱,有些特區的特色甚至正在消失而趨於平常。所以溫家寶總理鄭重指出:“經濟特區要繼續特下去。”在這種形勢下,國家有心將橫琴建設成“特區中的特區”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義了。

  因此,橫琴特區的“特”,不僅僅是橫琴或珠海的“特”,而且要成為中國特區的“特”;橫琴不僅要充當廣東省、珠三角地區發展以及粵港澳合作的排頭兵,而且要勇於承擔新時期中國改革開放事業探索者的歷史重任。我們高興地看到,國務院已經通過《批復》賦予橫琴“比特區更特的優惠政策”,堅定不移扶持“特區中的特區”的決心躍然紙上。根據《批復》的精神,橫琴開發將“以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構建粵港澳合作新載體為基本定位,以創新通關制度、口岸分線管理為突破口,以降低稅率、放寬免稅或保稅使用範圍的特殊稅收政策為核心,以下放審批權限、降低准入門檻、拓寬准入領域的現代服務業產業優惠政策為支撐”,構建“比特區更特”的區域政策框架體系。具體言之,橫琴可以享受的特殊政策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特殊的區域管理政策、特殊的財政稅收政策和特殊的粵澳合作產業園區政策。此前國務院和有關部委已經陸續批復了橫琴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以及金融、土地、產業和信息化政策,這些特殊政策集成在一起,必將有效地推動橫琴成為展示改革開放“試驗田”和“窗口”作用的“特區中的特區”。

  建設野特區中的特區冶需要特定方式

  毫無疑問,橫琴特區遇到了特殊的大好機遇。然而,這一大好機遇並非“天上掉餡餅”,而是由橫琴的特殊條件所決定的。

  橫琴雖然只是隸屬珠海的一個島嶼,但由特殊的地理、歷史、文化和政治因素所決定,與珠海境內乃至珠江口外的其他島嶼不甚相同。

  從地理位置上看,橫琴島的總面積達到106.46平方公里,不僅是珠海轄內190餘海島中之最大者,而且與澳門的三個地理單元———澳門半島及氹仔、路環兩個離島僅一河之隔。橫琴距香港也只有34海里,珠港澳大橋通車後,兩地來往只需半個小時的車程。以橫琴為圓心,100公里半徑內已有廣州、香港、澳門、深圳、珠海5個國際及國內機場。待到廣珠輕軌、廣珠鐵路、金海大桥等交通設施建成後,橫琴將成為粵港澳地區新興的交通樞紐。

  從歷史的角度考察,組成現時橫琴島的大、小橫琴兩山(島),明代後期分別稱為橫琴山(島)、舵尾山(島),與雞頸山(現氹仔大潭山)、九澳山(現路環九澳山)四山縱橫並列,使中間的水道呈現“十”字狀,故稱“十字門”。而自1564年以後之所以出現“澳門”這一地名,就是將澳門半島當時的名稱“濠鏡澳”與上述海上四島組成的“十字門”各取一字綜合而成的結果。由此可見,橫琴從歷史淵源來看就同澳門存在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繫。

  從文化源流來探討,橫琴及所在的珠海歷史上均屬於香山地區,與澳門一道都是中華帝國近代對外交流的門戶與窗口,共同孕育了以開放和多元文化並存為特徵的香山文化,可謂同根同源,血脈相連。

  從政治格局來分析,橫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珠海市,是社會主義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員;而其對岸就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不遠的近鄰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兩個特區從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歸祖國之日開始,繼續實行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在咫尺之間並存共處甚至交流互動,實為當代國際政治視角下不可多見的範例。

  綜合上述種種特殊因素,橫琴與眾不同之處便凸顯出來。《批復》之所以批准對橫琴實行“比特區更特”的優惠政策,正是充分考慮到橫琴的實際情況:位於“一國兩制”交匯點和“內外輻射”結合部的獨特區位優勢,承擔著為澳門拓展發展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支持港澳繁榮穩定的神聖使命。

  鑒於橫琴的特殊條件和國家賦予的特殊政策,建設橫琴這一“特區中的特區”將是一項史無前例的系統工程。沒有前例可以依據,沒有經驗可以借鑒,全憑承擔和參與橫琴開發歷史重任的各方大膽探索,銳意創新,闖出一條前人沒有走過的路來。《批復》已經高瞻遠矚地認清了這一點,所以賦予橫琴更多的實驗權,明確要求橫琴開發過程中創新通關制度,加快管理體制和發展模式創新,“力爭在改革開放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為珠三角‘科學發展、先行先試’創造經驗和提供示範”。參與橫琴開發的各方理應不辜負中央政府的殷切期望,為建設“特區中的特區”努力探索特定的方式方法,而不是等待中央文件下達後再忠實地執行上級指示。

  开发野特區中的特區冶需要特別思路

  澳門與廣東、珠海、橫琴存在著特殊的關係,因而在橫琴開發中負有特定的責任。澳门参与横琴开发必須具有特別的思路。筆者認為,可以用以下十六個字來加以概括:甘當配角,多做實事,表達訴求,創造機遇。

  澳門首先要樹立在橫琴開發中甘當配角的思想。橫琴開發以珠海為主體是中央政府的一貫思想,在2011年3月6日於北京簽署的《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作出了明確的表述:“珠海發揮橫琴開發主體作用”。儘管中央政府在規劃橫琴開發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澳門的利益,在包括《指引》的各種文件中多次提到“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為澳門拓展發展空間”、“服務港澳”、“支持港澳繁榮穩定”等意見,但對港澳,特別是澳門在橫琴開發中的責任與作用也做出了明確規定。《指引》中再次“充分肯定了港澳、特別是澳門全面參與橫琴開發的特殊地位”,《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的表述應當說是比較具體的文字:“澳門特區政府研究採取多種措施,從資金、人才、產業等方面全面參與橫琴開發,重點建設粵澳合作產業園區和旅遊休閒等相關項目”。由此可見,澳門政府再怎麼“全面參與橫琴開發”,主要的方式(資金、人才、產業等)和主要的領域(粵澳合作產業園區和旅遊休閒項目)已有規定,配角的身份是非常明確的。何況橫琴高起點的發展目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超出澳門力所能及的範圍,澳門愛莫能助。只有清醒地認識到這一形勢,澳門才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恰如其分地發揮應有的作用。

  澳門在明確自己配角地位的前提下,應當力求為橫琴開發多做實事。具體地說,就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人出人,有智出智。回歸祖國十二年來,澳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成就顯著,已經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社會財富,具備了較強的經濟實力。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澳門在科學研究與人才培養方面也取得長足進步。在參與橫琴開發的過程中,澳門理應從優勢互補、揚長避短的的原則出發,做橫琴開發的有力後盾。2011年6月19日澳門政府出資成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為動用資金支援橫琴開發建立了有效渠道。而澳門大學三個國家級實驗室進駐橫琴校區,正是智力支撐橫琴建設的重要舉措。總之,澳門為橫琴開發能做的事情還很多,有待統籌考慮,逐步落實。

  爲了真正對橫琴特區建設做出切實的貢獻,澳門還應當向中央政府如實表達自己的訴求,積極創造新的機遇。《批復》有四大關鍵詞,分別是“港澳”、“特殊”、“優惠”與“創新”。港澳列為四大關鍵詞之首。據統計,在《批復》全文短短的1300餘字中,“澳門”出現過6次,“港澳”出現過4次,“粵澳”出現過2次,《批復》擬定政策的出發點始終是港澳,特別是為澳門拓展發展空間,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澳門不應當辜負中央政府的期望與厚愛。

  從澳門的實際需要和現有實力出發,澳門有必要且有可能在橫琴新特區建設中多承擔一些責任,從而獲得更多的優惠。但事實並非如此,考察目前正在開展的橫琴新區15個重點項目,其中只有“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兩個項目由澳門方面投資且與澳門直接有關,其他13個項目均由國內或珠海的大型企業承擔。對於澳門政府和企業界、知識界的許多有心人來說,似乎還有“無用武之地”的憂慮。通俗地說,澳門現在是“錢多地少”,通過投資橫琴開發能為多餘的錢找到出路固然是利人利己的好事,然而,能否通過某種渠道解決澳門土地稀缺的瓶頸制約呢?我們是熱切盼望的,但廣東珠海未必感同身受,中央政府需要操心的事太多,也未必照顧得過來。澳門政府有責任不斷向中央反映民眾的訴求,積極創造(而不是等待)新的機遇,力爭在参与橫琴開發的同時也為自己爭取到更有利的條件,謀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澳门/思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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