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的重要区别

  在种子经营实践中,由于不清楚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的区别,造成了众多非法经营错案。

  在我国,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种子经营许可制度,决定了种子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这属于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例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购进种子时应当与具备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在种子经营实践中,由于不清楚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的区别,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不分情形都向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具委托书;种子管理机构,不分情形都要求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向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具委托书;造成了众多非法经营错案。为了减少这种案件的发生,本文谈谈种子代销和种子购销的重要区别。

  一、种子购销与种子代销的有效区域区别

  (一)因超越有效区域委托代销其种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简介。

  MY公司,是一个注册资金500万元的种子经营者,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有效区域是四川省。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有效区域决定了MY公司自己无权在四川省以外的区域经营种子,也无权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四川省以外的区域代销其种子。2008年12月,MY公司与河南省信阳市某种业批发部签订了区域内独家经销合同书,向种业批发部提供了种子经销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MY公司的总经理范某某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二)种子购销不受有效区域限制。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不是该证持有者种子的最终销售区域,只要其种子符合《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有关品种审定和种子加工、质量、包装、标签、经营等规定要求,该证持有者可以在有效区域内自行经营,也可以将包装种子销售给有效区域内或有效区域外的其他种子经营者经营。

  (三)种子代销受有效区域限制。

  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的,应当在其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内委托,受托经营者凭营业执照、书面委托和委托者加盖公章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展种子代销业务。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外,不属于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自己无权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外经营种子,也无权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外代销其种子;否则,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构成非法经营。

  (四)案例评析。

  MY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有效区域是四川省。在四川省内,MY公司属于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可以自己经营或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在四川省外,MY公司不属于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不得自己经营或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MY公司书面委托四川省外的河南省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合法的。

  如果MY公司与河南省信阳市某种业批发部签订的是种子购销合同,其不向种业批发部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向河南省信阳市某种业批发部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就属于合法经营行为。如果河南省信阳市某种业批发部在河南省内是销售而不是代销MY公司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就属于合法经营行为。

  二、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的有效期限区别

  (一)因超越有效期限委托代销其种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简介。

  董某某领取了有效期至2007年1月20日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有效期限至2009年4月4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09年2月,董某某委托个体工商户农家好代理销售其2006年10月生产、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种子购销不受有效期限限制。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是销售依据该种子经营许可证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最终时限。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种子经营者,可以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届满后销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种子代销受有效期限限制。

  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可以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自己销售或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种子经营者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届满后,种子经营者自己不得经营也不得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种子经营者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届满后,不能向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不能开展种子代销业务。

  (四)案例评析。

  董某某在《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07年1月20日届满以前,可以自己经营或书面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董某某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已经属于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再委托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销其种子,就应承担非法经营法律责任。受托人接受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也构成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都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董某某的刑事责任,是合法的。

  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可以销售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在2006年,董某某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有资格加工包装种子。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在2009年,董某某领取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届满,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其虽然不得再加工包装种子,但是可以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其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农家好销售2006年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行为合法。农家好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行为也合法。在2009年2月,如果董某某和农家好签订的是种子购销合同,董某某和农家好销售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三、种子代销和种子购销的法律责任区别

  (一)因委托代销其种子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简介。

  棉花品种中棉所49是审定品种;审定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是西北内陆无霜期180天以上的早中熟棉区。2007年春季,河南省某种业公司书面委托某个体工商户在河北省威县代销其加工包装的不再分装的中棉所49包装种子,造成棉田减产损失500余万元,937户棉农投诉司法机关。法院以虚假广告罪,分别判处某种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买某某和个体工商户业主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处罚金3万元,对棉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不同。

  种子购销,种子质量责任由种子经营者承担,非法经营和违法推广品种的责任由种子销售商承担。种子代销,因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种子质量责任和非法经营以及违法推广品种的责任,都由委托人承担。

  (三)种子购销和种子代销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不同。

  种子购销,种子生产商承担种子质量责任;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经营种子的种子销售商承担品种推广责任。种子代销,种子生产商既要承担种子质量责任,又要承担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经营种子的品种推广责任。

  (四)案例评析。

  本案造成棉田减产损失的原因,不是种子质量问题,而是品种适应性问题,是棉花品种中棉所49不适宜在河北省推广种植。河南省某种业公司没有在河北省销售中棉所49棉花种子,未实施把中棉所49棉花种子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活动,不存在在河北省宣传推广棉花品种中棉所49的行为,不应承担因宣传、推广的棉花品种中棉所49不具备适应性造成损失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委托,河南省某种业公司对因推广的棉花品种中棉所49不具备适应性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河南省某种业公司书面委托某个体工商户在河北省代销其加工包装的中棉所49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造成棉田减产损失,河南省某种业公司作为委托人,应当和被委托人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合法的。

  特约撰文 武合讲 任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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