荸荠减产疑遭猪场污水祸害
- 来源:农财宝典畜牧版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律师,污染,江西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2-07 14:07
律师:无需鉴定即可要猪场担责
江西种植户96.57亩涂仁生的十几亩荸荠苗枯黄。初步估算,总投入在20万元到30万元的荸荠田。若按2290公斤的亩产计算,如今只有388.9公斤/亩,减产近9成。
距荸荠田仅数十米的养猪场直排污水进入田地主要水源,种植户怀疑其为减产的“真凶”,养猪场业主否认道,若污水能给荸荠田带来灭顶之灾,为何周边的水稻未受影响?荸荠田很可能遭遇杆枯病。
涂仁生向县环保部门缴纳1540元的检测费后,经检测,水沟的水样呈黑色、有臭味,氨氮含量超标28倍,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随后环保部门责令该猪场停产、补办手续。其后养户陆续将猪拖走。
据悉,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环境侵权领域,无过错责任被引入作为主要的归责原则。”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初望认为,在养猪场老板承认其直排污水,并且当地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的情况下,无需鉴定养猪场直排污水与荸荠田之间存在必然关系就可要求其承担荸荠田减产责任。
刘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