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信平的帮助和关照下,韩荣在2007年至2012年共获得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项资金940万元,韩信平则在2008年至2012年利用职权,借机敛财多达144万元。
别有用心 暗渡陈仓
国家从2007年开始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这一惠民政策,主要是国家通过采购良种猪精免费发放给养殖户,使生猪的品种得以改良。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也是实施该惠民政策的地方之一。时任容县渔牧兽医局局长的韩信平敏锐意识到,因为有了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承包猪场必定是“稳赚不赔”的经营。但是,应该把种猪场承包给谁,又该如何运作呢?经过一番物色和权衡,韩信平觉得自己老家的同族兄弟韩荣(化名)最为合适。韩荣曾经在容县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当过摊位管理员,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管理能力,而且韩信平深谙“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的道理,所以他毅然把韩荣作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绝对可靠、值得信赖的首选。
大权独揽 幕后操纵
2007年11月的一天,韩信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对外发包种猪场事宜。但这纯粹是掩人耳目的形式化、走过场的事情,因为在此之前,韩信平早已向局党组书记曾某和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容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原站长梁宏泽(犯受贿罪、另案处理)打了招呼。结果,按照韩信平的吩咐,梁宏泽在会上提出承包人选,曾某则没有提出异议,其他与会人员知道承包人选是局长钦定而没人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在没有制定方案、没有向社会公开招包、没有经过公示程序的“三没有”情况下,经韩信平简单运作,韩荣就此成为了种猪场的承包者。
此外,韩信平还在承包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花心思、做文章,以便让韩荣少支出、多获利。其中承包金压至不能再低的限度,每个月仅为8000元,年承包金为9.6万元,承包期限则定为5年,并且还派驻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为了保证韩荣承包的种猪场顺利中标,从而获得生猪良种补贴,按照韩信平的指示,梁宏泽出面邀请陆川县、岑溪市各一家符合良种补贴资格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容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招投标,实质上是“围标”,即凑够3家单位参加投标,为当地改种猪场中标提供帮助。
韩荣则将种猪场更名注册为容县品改种猪场,属于私营独资企业,然后以容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参加招投标。这样,在韩信平的幕后操纵和梁宏泽的竭力相助下,韩荣经营的种猪场顺利中标,成为了容县生猪良种供精单位,并与容县渔牧兽医局法定代表人韩信平签订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猪精采购合同。
借机敛财 捞取百万
在韩信平的运作和帮助下,2007年韩荣获得良种补贴项目资金80万元。不过,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很长时间了,韩荣一直没有任何表示,韩信平按捺不住,直接找韩荣挑明:“我费尽心思从中帮忙,你应该给我一些回报才说得过去。”
其实韩荣早想给他送些钱,但不知道给他多少合适,要多给自己力不从心,给少了又怕他不高兴。因此,只好硬着头皮与他商量:“我接手种猪场经营猪精生产不久,赚取的利润不是很多,你认为如何操作合适?是否先按每瓶猪精给你1元计算,以后经营好了,再多给一些?”
既然韩荣说出了现实困难,韩信平也非常相信和体谅他,同意按照他的说法进行操作。这样,韩荣不久便给韩信平送去了8万元的“感谢费”。2008年,韩荣获得的补贴资金为160万元,生产供应猪精16万瓶,所以他又按照约定给韩信平送去“感谢费”16万元。
在韩信平的帮助和关照下,韩荣在2007年至2012年共获得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项资金940万元,韩信平则在2008年至2012年利用职权,借机敛财多达144万元。
难辞其咎 得不偿失
现年刚好50岁的韩信平,18岁开始参加工作,他的人生之路算得上顺风顺水,30岁便担任乡长职务,后又先后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县编委办主任等职务,2006年12月开始担任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一职。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非法敛得的不当之财,主要用于供女儿读书、回老家建造房子、购买商业保险和家庭生活开支等。
2008年,韩信平犹如衣锦还乡一般,极其风光地回到老家,用受贿得来的20万元,在当地建了一幢相当豪华气派、建筑面积260平方米的三层小洋楼。
在2007年至2012年这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韩信平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先后近百次收受23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7.12万元。2013年12月18日,经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韩信平有期徒刑八年,受贿所得的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韩信平提出上诉。截至发稿,二审仍未果。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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