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农残标准”落地须各方共同努力

  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4)今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和公众经常消费的农产品,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了完整的安全屏障。

  然而,针对这个被业内人士认为“史上最严农残标准”,有报道称目前存在普及程度低、落地难等问题。推动新标准的落地,需要对标准全面了解,更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科学认识农残标准

  简单来说,农药残留标准是指残存在农产品中的农药及其代谢物的最大允许量,以mg/kg(毫克/公斤)表示。农残标准制订是复杂的技术过程,首先研究确定农药的毒性,再通过试验测定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然后根据膳食结构计算可能摄入的残留情况,最后通过风险评估计算出农产品中允许的最大残留量。

  需要指出的是,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风险为基础,也就是以一个人一生天天吃某种农产品和可能吃的最大量来计算;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儿童和孕妇,还要增加100倍的安全系数,即如果计算得出的安全允许最大摄入残留量为100mg/kg,那么将标准定为1mg/kg。因此,农残标准是十分严格的,而且有较高的保险系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即使有时误食了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也没有看到中毒反应。农产品残留量低于标准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而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则存在安全风险,不应食用,万一误食了不必惊慌,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新标准范围广要求严

  新标准较2012年颁布的标准新增了65种农药、43种(类)农产品的1357项限量指标,且偏重于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规定了115种(类)蔬菜和85种(类)水果的共2495项农残标准,占总新增限量的67%。新增后,标准总数达3650项,使95%以上的主要贸易和食用农产品和98%以上我国常用农药有了农残标准。

  新标准要求更严,一些之前没有做出具体数值要求的蔬菜,本次给出了具体的农残标准,并有所提高。许多标准严于欧美标准,如吡虫啉在玉米上的残留标准,欧盟为0.1mg/kg,我国是0.05mg/kg;代森锰锌在香蕉上的残留标准我国是1mg/kg,国际食品法典和欧盟为2mg/kg,美国为4mg/kg。

  新标准国际化程度高

  本次标准制订全面采用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因此标准是科学、可靠、可信的,通过了各国的官方评议,得到了国际全面认可。同时新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接轨,在引进的1999项国际标准中,1811项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提高了标准水平,确保了安全系数,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扫清了技术壁垒。

  在标准与国际接轨基础上,新标准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弥补了国际标准没有官方检测方法的缺陷。检测方法首选气相、液相色谱等常规仪器,相对以往标准降低了检测难度,同时对一些常用的农药推荐了2种及以上检测方法,以便各检测机构都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落地难是现实问题

  新标准是我国史上内容最多、范围最广、要求最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最严标准”能否带来食品安全水平的真实提高,取决于新标准的落地。农业部、卫计委通过报刊和网络对新标准进行了宣传和解读,全国300多家网站也进行了转载。但由于标准技术性强,涉及内容广泛,公众对新标准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还不高。

  据了解,当下大多数种植者不知晓新标准,许多农贸市场也不了解新标准,同时大部分农业合作社、农场和农贸市场只有快速检测仪,不能按新标准进行检测。而一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对新标准理解和认识不深,检测方法掌握不透,将导致标准执行出现偏差。新标准只有被各相关方普遍认识和实际应用,才能真正落地,才能真正把好食品安全关。

  标准执行需要构建合作机制

  食品安全需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因此,种植者、农药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食品批发商、零售商和加工商、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应相互协作,形成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才能确保新标准的全面落实,保障食品安全。

  新标准覆盖的农产品种类更广,涉及农药的品种更多,要求也更高,这就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来说,应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合法生产和经营。种植者则应严格按照《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登记标签使用农药,使生产的农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农产品贸易商要开展必要的检测,并与种植者建立联系,帮助生产安全农产品,以赢得消费者信心。政府要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新标准的认识,提高有关各方执行新标准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农残监测,并严厉处罚违规行为。也鼓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检验检测应合理设置

  需要认识到的是,农残标准是关系到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的法定标准,主要供国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所用。检测结果须科学、准确、可靠,因此需要用气谱和液谱等精密仪器进行检测,但在实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中,没有必要都用这些精密仪器检测,因为这样做不仅时间长,且成本太高,缺乏可行性。可以先用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后,再用常规仪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这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为使新标准得到更广泛的落实,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农残检测体系的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新标准执行能力。有条件的大型农场、企业、合作社和批发市场也可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针对当地或本市场可能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农产品和农药按新标准进行自行检测。

  顾宝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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