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海状告经销商案结果翻盘 经销商享受折扣优惠获确认

  2015年5月6日,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下称世海)状告广东省顺德区杏坛镇饲料经销商梁顺伟一家的案件,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判决: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予以改判;梁顺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世海支付货款258.87191万元。同时,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为本案终审判决。

  “我实际上只欠世海257万元,但世海却按照账面欠款告我拖欠338.2万元。”梁顺伟一直耿耿于怀,一直强调“没有不向世海还钱。”他十分渴望法院还他清白。他表示,世海一边和他谈还款事宜,一边偷偷把他告上法庭,“欺人太甚”。

  世海状告梁顺伟欠款338.2311万元的案件已持续将近一年,去年6月27日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受理并查封梁顺伟338.2311万元财产;去年12月9日进行初审判决,法院认定梁顺伟没有进行财产转移,驳回世海对梁顺伟女儿梁敏(化名)的诉讼,判决梁顺伟应还世海的饲料货款310.05481万元。随后,不服一审结果的梁顺伟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于2015年4月8日进行开庭二审,经过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认定,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予以改判——

  世海与梁顺伟2012年饲料销售合同第8条约定,生鱼料、鲈鱼料折让950元/吨,中海水鱼、黄颡鱼料折让750元/吨,世海与梁顺伟2013年饲料销售合同第九条3项约定,生鱼配合饲料折扣为950元/吨,中海鱼料为750元/吨,双方并未对此折扣附带任何条件,所以世海应当按此约定履行。现双方确认截至去年6月30日,梁顺伟拖欠世海饲料款3382311.1元,世海未付合同折扣684884元和促销优惠108708元,两部分相抵,梁顺伟还应担支付2588719.1元饲料款,至于梁顺伟请求另行优惠180000元的问题,因合同约定须按时结清欠款才有年奖,而梁顺伟并没有按时结清欠款且世海也不同意给予优惠,还款协议也因双方未签字而未成立,法院对此不支持。

  “一审被推翻了,与二审判决相差52万元,结果证明我是清白的,我没有不还钱。”今天早上才收到判决书的梁顺伟对《农财宝典》记者表示,这件事已经持续一年,已经令其深受折磨;他认为二审判罚结果比较客观、公平,并将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如期向世海还请所有货款。

  而世海方面某负责人回应,梁顺伟多次违反还款合同,才是双方闹上法庭的根源。

  《农财宝典》-新渔网记者 苏若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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