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传承与经营管理是两个概念

  ——无锡渔愉鱼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悦悦

  “母亲是我的合伙人”

  2004年我回到中国,进入了我母亲所开创的芳草。在那时,我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对于我母亲,我的定位是事业合伙人。

  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我觉得我们两个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我们都不认同“赚快钱”,在中国,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容易一拥而上、一哄而散,这样是不能持久的,我们都非常认同坚持、专注、厚积薄发。其次的原因在于我自己,自从回国的那一天起,我就想创业,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自己能够坚持的事情。

  就像现在,我在渔愉鱼任总经理,对渔愉鱼来说,芳草就是一个产品供应商,即便我还挂名总经理,但已经完全没有参与企业的任何事务。

  企业发展需要成熟的制度

  基于我和母亲之间这样的定位,我们虽然是亲人,而且我们两个都是大家眼中的“女强人”但是在公司的运行中,分工是非常严格的,我是总经理,比如就一定要管产品的包装设计、定位和营销,包括公司人员的管理等等,早期还是很多矛盾的,所以我们制定了一个书面规定,母亲作为董事长,她如果对我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召开董事会开除我,但是如果不开除,我就要按照我的想法做事。

  其实当时的芳草,还是一个管理不太成熟的企业,我母亲作为企业掌舵人,是学院派教授,没有经过真正的职场训练,从研究所到大学然后就创业了,公司内部也缺乏约束和考核机制,一切都比较松散。那么,既然由我来当总经理,我就以职业经理人的要求,从各个方面强化对公司的管理,完善各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对老板和员工负责。在这段时期,对于原本不懂中国水产的我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熟悉阶段,母亲给我交了很多学费。所以对于管理不是很完善,规模不大的企业,是否有家族的继承者还是很重要的,因为给自己人交学费比给别人交学费心情好受些。

  现在在渔愉鱼,同样是这样的机制,这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如果大家对我总经理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罢免我的职务,但是只要我任总经理,我就要对我自己的决定负责,这个机制是从渔愉鱼一创立起,就已经确立了的。

  传承人≠经营者

  谈到交接班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企业延续发展的问题。就像我上述提到的,企业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后,完全可以超越家族经营的模式,企业的传承人不一定需要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

  在农牧行业,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在残酷的市场中脱颖而出,这些企业掌舵人的能力毋庸置疑,但是他们的后代未必能像父辈那么杰出,还有一部分后代可能志不在此,或者他们的长处在别的领域。在这个行业中,也有很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他们的存在,无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正向的能量。

  以芳草为例,我母亲创立并发展了芳草,发展到今天虽然规模不大,但在同行企业中占有一定的地位。那么芳草的下一个操盘者,是需要第二个张素芳,还是要超越张素芳?答案显而易见。对于下一任接班人来说,需要成长的时间和空间,他和现任的管理者可能需要反复练习、反复磨合,甚至会犯错误,在成熟的机制和制度保障下,这些都为企业未来的发展积累了经验。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价值观是第一位的,企业坚持的方向、操守,和对企业自我使命的认知,这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我自己其实非常不适合管理工厂和研发,这点自我认知非常重要,不要以为自己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最后让我说一句,能和家人一起工作,需要智商,情商,也是福气。我很享受和妈妈一起经历时间考验。好的企业都是喜欢和时间做朋友的,我们一起走过了十年,期待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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