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雇一个月退场合理吗?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建筑,地盘,开发商
  • 发布时间:2015-06-11 13:32

  澳门的外雇大军中,有接近四万多是建筑工人,他们活跃于澳门的各大地盘。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建筑工人不同于一般的工种,一般的工种都会有固定的、长期的劳务合同时间,而建筑工人则往往受制于工程的完工时间。经常会出现,工程没结束的,但是合约到期;亦或者合约没到期,工程却结束了的情况。当下,澳门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外劳退场时间。

  而近期,本澳政府表示正在协调外雇一个月退场的计划,矛头指向建筑工人,如公共工程剩余三个月工期,外雇仅获准四个月逗留期,即仅多一个月,以完成薪酬支付等手续,不会有空间让外雇在无被聘用下逗留澳门,工程完成后须尽快离澳。

  此消息一出,即刻引起大部分建筑工人的不满。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了威胁。原先,他们可以有固定的劳务时间,就算工程结束,也会有多余的时间留在澳门去寻找其他的工作,转接其他的工程项目。而现在,倘若实行一个月的退场机制,他们很可能面临工程结束之后的失业,对工作的不稳定性让他们感到恐慌和不满,为何同样是外雇,却与其他工种差别那么大?虽然法律是公平、公正和统一的,但由于工种的不同,还是遭遇到了不同的待遇,令人无法接受。

  他们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政府的考虑也不能说是错误的。过去雇主为外雇申请续期,因未有掌握完工期,便让外雇续约一年,部分外雇未必准时离开澳门,因此产生了“黑工”、“水客”等多个负面效果。现在对只剩三个月工期的外雇,最多给予一个月逗留期限,让他们完成退场机制的手续,包括薪酬支付等。减少无业外雇的逗留时间,确实可以遏制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也合情合理。

  那么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呢?我个人觉得,政府可以考量统一转介已经完工的建筑工人,当下澳门仍然有大量的地盘因为人手不足,工期一拖再拖,为何不合理的分配工程项目的所需人手?

  虽然每个地盘都是承包给开发商,但是政府可以建议这些开发商坐下协调,调配人手,既缓解了建筑工人工程到期就面临失业的问题,也帮助了一些人手不足的开发商加快了工程进度,何乐而不为?希望政府在考虑制定政策的时候,能全方面的考量、咨询后再下决定,多了解建筑工人的想法,参考下开发商的建议,综合下市民的意见,而不是“想一出是一出”。

  (珠海/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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