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学热”背后的忧思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游学,旅行社,社会实践
  • 发布时间:2015-06-11 15:50

  近年来,游学市场扩张的速度非常惊人,“游学”以其寓学于游成为了学生生活中最时髦的代名词,并受到了不少家长和学生的追捧。本澳有大大小小的游学团,或由学校、社团组织抑或者旅行社安排,无论是国内的短途或者国外的长途,都吸引了不少学生。今次,本刊邀请到了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的梁子豪理事长,与他一起探讨“游学”的意义及其背后的相关问题。

  “游学”非必需品

  学生参加游学团已成为课余活动的热门之选,参加“游学”团无疑能令学生增广见闻,认识异国文化风情等,那么,“游学”交流对青少年而言是一种好的教育方式吗?学生又能从中获得何种预期效应?

  在澳门中华学生联合总会梁子豪理事长看来,“游学”必然是一件好事,他说:“青少年能够在安全的情形之下出国或到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区,无论是旅游或学习等,对青少年自身的发展必然是一件好事来的,接触不同地方的文化、社会和人文环境,可以扩阔青少年的视野并透过亲身体验与当地的居民交流,能够实在地感受当地的文化。”

  确实,当下“游学”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丰富新颖。让孩子有机会与当地的学校、组织、机构进行互动交流,体验与众不同的文化交流。例如在北京感受传统古都文化、在井冈山体验“红军精神”,在台湾感受不一样的风土人情,在美国体验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与碰撞……这些都无可否认的有益于青少年开拓眼界,丰富对世界的认知和感知,有助于他们对生活的感悟甚至对将来择业理想的培养。

  那么,这是否意味游学团对学生升学、就业都是一个“必需品”?对此,梁子豪并不赞成这种说法,他认为游学团只是辅助青少年未来升学方向的一个小环节,学生未来的升学和就业,更多是取决于学生如何做好生涯规划,并不意味着“游学”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当然,如果游团安排得当,对青少年在选择未来的升学地点和学府都有很大的帮助,“这不单只是初步认识了学府教学和生活环境,同时也让他们有较多的认知,以供自己来去比较其他学府和专业。”梁子豪补充说到。

  事实上,游学团对学生升学、就业其实无直接关系。相反,对学生的间接影响较大,例如能令学生大开眼界,提升待人接物的技巧和自主能力,与别人聊天时有较多话题,这会让他们在各种学校考试以及在面试时能有一定的优势,但相对每个学生而言,每个人的学习接受能力并不一样,不可同日而语,以偏概全。而“游学”之所以获得家长的支持还有一方面就是能以团队的方式带青少年前往不同的地点,为那些因工作或其他事由无法经常陪伴青少年外出的家长提供了一种便捷。

  性质不明 权责难分

  细数本澳的游学团,既有教青局、高教办资助举办的,又有各个社团举办的,往往会由主办单位联系某一旅行社,由旅行社安排行程,但是全程会有主办方的带队,例如社团负责人、学校老师等。除去此类由非牟利组织举办的游学团,不少旅行社也会选择在学生假期中推出各式各样的游学团,价位层次不齐,甚至还有“天价”的海外游。

  游学团虽然众多,但记者相信,并不是每个青少年都能参与其中,尤其是费用不菲的游团,是否一定要参与其中?对此,梁子豪再三地对记者强调:“我们必须承认,游学团只是青少年未来升学方向中的一个小环节,故此我们不应过份放大游学团的作用,事实告诉我们,现时绝大多数出色的社会人士或升读海内外各著名学府的朋友,当年可以说对‘游学’团闻所未闻,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强调所有青年朋友一定要参加游学团。”

  对于游学团,有不少人质疑是否当下的游学团重于利润多于教育?“对非牟利机构举行的游学团总体上我们是支持。”梁子豪继续补充道:“一般非牟利机构学生所需承担的费用很少,基本上就是些个人费用。至于有牟利机构或旅行社搞的游学团,有关当局有必要进行监管,保证游学团的参加者的安全和行程问题,特别是出现货不对版时行政部门应如何处理,以保障消费者的合理权益。”

  一般的游学团,行过程中多种机构的介入,若出现诸如安全、行程等问题,谁该对此负责?游学过程中,主办单位或导游,无法保证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到位,更何况旅途不论长短,安全隐患一定会存在。早在几年前,内地就有一个游学团体因飞机失事而揭露游学团的不正规做法。尽管绝大多数主办机构、社团都会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但只有少数机构会与学生家长签订详细正规的安全协议。

  “游学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证到安全、行程安排和费用的合理性。”梁子豪如是说到,每个游学团在开团的时候,都会公布行程细节、学生和家长可以详细地了解各个游学团的具体内容、费用,也可以藉此与学生沟通,提醒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出发前的安全教育非常的重要,青少年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其次各个组织和机构的职责需要明确,例如不少游学团在学校方面都是属于教学实践,有一定的公益性,应该由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如果是仲介机构组织的、旅行社组织,那就归旅游局管辖。本澳对游团的责任归属并没有很明确的条文规定,导致权责不清,有很多机构、社团自己召集学生,但实际运作又是通过仲介的旅行社来进行的,这种游学模式最容易出问题。

  “游学”之行安全为重

  带着学习之名,游走异国风情。这样的解释似乎更能解释游学团的性质,“游学”是青少年成长的其中一个途径。面对权责不清的“游学”团,学生和家长又该如何挑选此类游学团体呢?

  对此,梁子豪与记者分享了他的看法,他说:“由于游学团并非一种必需品,故我们建议各位家长和青少年朋友应该按自己实际的需要和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游学团,可以的话应该找一些有良好经验的社团或旅行社参加。”有经验的社团对游学团的整个过程有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寓教于乐。至于“游”和“学”到底应该占多大的比重?家长毋需过于追求学习的成分,毕竟“游学”不等同于培训,而更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视野的开阔,“学”应是个广义的概念,不能狭义理解为课程,游学过程应该更注重野孩子团队意识、独立精神、与人打交道等方面的培养。如果由旅行社承办游学团,他们须要有基本合理的利润,才能有营运的生存空间。因此,利润是旅行社承办游学团的考虑因素之一。相反,如果游学团是由非牟利团体举办或受赞助举行,则可以举办较多富教育性的活动。

  家长所选择的游学团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资质,例如主办方的主要人员,一定要有带团的相关培训和资质,能应付团行过程中出现的状况,事先对接好目的地协助方,也要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确保学生的安全。“至于监管方面,我们建议应由教青局和旅游局共同监管并制定相关法律和行业指引,如出现货不对版时,消费者委员会也应积极介入。”梁子豪继续分析道,尽管当下游学有“公益”和“商业”之分,但教育部门承担的责任应该更大一些。毕竟游学更多的是为了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还是少走商业化路线为好。

  游学,最大目的应该建立在同龄学子的交流之上,让学生走出去,感受一下各地的文化氛围,游学总是选择最精彩的地方参观,与同龄人同吃同住同交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游学”目的。但是无论参加了哪一种游学团,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当下学生活动丰富,游学是他们诸多课外活动的选择之一,不管是远去美国、澳洲、欧洲还是近到广东、北京、云南等内陆城市,能安全归来才是最重要的。

  本刊记者/洪晔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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