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的信息福利趋势

  发展状况

  第一阶段:1986年,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事业从单一的、封闭的国家包办体制向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体制的转变,面向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地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第一次提出了在城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武汉、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地开始选择一些城区和街道,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服务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服务的基本工作思路。

  第二阶段,1993年,国家计委、民政部等中央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社区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目标和基本任务,制定了相关的扶持保护政策,使社区服务逐步走上了全面发展的路子。

  第三阶段:2000年11月,“两办”23号文件下放以来,社区服务已从最初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办和职工福利向社会开放的一条新路子,向社会生活更广泛的领域拓展和延伸,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的问题

  1.概念和功能定位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在我们所能找到和发现的政府文件中,只谈社区服务包含的个方面,却没有什么是社区服务的概念,由此带来的是社区服务的功能难以定位。因此,使社区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包揽了许多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从而削弱了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引导、规划、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上的功能发挥,制约了目前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和发展。

  2.法规、政策滞后。目前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与市场经济形势下的各项服务不相适应,许多政策规定已经过时,创办社区服务项目的工商、税收等许多政策无法落实。出台新的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迫在眉睫。

  3.社会合力尚未形成。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较低,首先从政府的各部门而言,规划协调不够。社区服务是众多服务行业的集合,涉及工商、劳动、土地、城建等多个管理部门,各部门对社区服务认识不同,工作重点不同,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没有形成社区服务发展的整体合力。其次,社会服务组织的参与度较低;其三,经济组织的参与有限。

  4.服务资源整合的欠缺。社会服务资源对社区居民的开放率较低,人们不能共享社会资源;究其原因,是政府的社会协调和重组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到位。

  对策及发展趋势

  社区服务的发展应该重点体现出公益性特点,注重社会效益。据此,社区服务的运作模式应该是:政府主导,事业管理,非盈利运作。

  1.政府在社区服务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规划控制,即政府统一制定本地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使社区服务事业发展与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同步,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城区建设和改造相协调,社区服务项目的设置与本地居民的需求相适应;②财力支持,即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应该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而政府的投入重点放在两方面,一是民政福利支出,二是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③政策引导,即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引导和鼓励社区下岗职工围绕社区服务业进行各种非正规就业;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居民互助和公益活动,包括自愿者队伍的建设。

  2.所谓事业管理,非盈利运作,就是说社区服务事业发展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应该政事分开,实现社区服务事业由过去的政府主办向今后的政府主管转变。具体做法可借鉴国外扶持非盈利组织的一些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和合作制等运作方式。可以设想把现有的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事业法人单位转为经济社团组织或非盈利机构,通过竞标方式向政府争取社区服务项目,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则负责项目的督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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