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持续清拆猪场
- 来源:农财宝典畜牧版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养猪场,禁养区,搬迁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4-11-24 14:47
河源129猪场10月底前将关停
在10月底前,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14条河流禁养区内的129家养猪场将“寿终正寝”。该县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该县提出,将把禁养区内的非法养殖业清理整顿作为开展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拒不搬迁的猪场,要一律依法取缔。
河源日报
惠州禁养区猪场年底非搬即关
“汝湖镇大良、上围、下围等村由原来的禁养区调为限养区……”昨日(8月26日),南都记者从(惠州市)惠城区政府获悉,日前该区制定了新的《关于划定惠城区辖区畜禽禁养区的通告》,用来替代2008年制定的相关通告,规定在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自行搬迁或关闭。
惠城区目前执行的禁养区政策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城区面积扩容及新的功能区概念提出,去年年底开始,惠城区开始着手划定新的禁养区范围,并于近期正式下发新版规定。对比之前,潼湖、惠环、陈江三个镇办不再列入,单独列出一些敏感地方,对禁养区范围更加细化。
《通告》规定,禁养区内已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的养殖场,必须于今年年底前自行搬迁或关闭。在限养区范围内不得审批新(扩)建养殖场,原有合法养殖场不得扩大规模和改变养殖种类。而在禁养区、限养区内未取得合法证照的养殖场必须于10月底前搬迁或关闭,逾期将依法取缔。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