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种植和销售区域易陷入“非法经营” 行业建议取消经营有效区域限制

  日前,引发蔬菜行业热议的“陆丰萝卜开花案”中,陆丰农盛种业有限公司法人陈秀良销售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种子经营有效区域为北京市)“CR世农301”萝卜种子(进口种子,登记时的适宜种植区域为上海市),造成大面积抽薹开花,一审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

  假如你是湖南A公司种子经营者,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为湖南省农业厅发放,其有效区域为湖南省。现培育了一个水稻品种R1通过了国家审定,审定范围包含广东省。委托给广东B公司(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广东省)引进在广东省范围内销售,B公司在广东省范围内委托种子经销商代理R1,谁在违法?

  无论是主要农作物,还是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和种子经营的有效区域概念混淆不清,都可能让你陷入违法境地。

  │常被忽视的种子经营区域

  同品种审定一样,种子经营许可存在一个有效区域的问题,其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概念较为模糊,种子经营者、甚至执法人员都常常忽略。

  福建省漳平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詹春峰认为,农作物品种审定公告中的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在农业行政执法中意见比较一致,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概念模糊存在的问题往往置执法人员于进退两难境地。

  据悉,农业执法人员根据农作物品种审定公告中的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在行政执法中,一般先查看种子经销商所卖的品种是否经过审定,是哪一级的,特别是国审品种,更要看审定公告中有关适宜种植区域是否包含了本行政区域,一经发现种子经销商所卖的品种不在适宜种植区域,是会被追求法律责任的。

  但现实中,忽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往往造成大多数种子经营者的无意违法。针对上述A、B两公司的行为,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合讲认定其违反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有关规定。

  A公司在湖南省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发证机关备案)。但用委托书形式直接让有效区域外的B公司或种子经销商代销种子,则超出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两者都是跨区域经营了。

  “不能在有效区域之外的地方委托代销,但可以购销,即到种子企业所在地购买种子。”武合讲说,执法人员和种子经营者往往将代销、购销混为一谈,对种子有效区域和经营销售区域的理解不一。

  怎样区分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和种子销售区域?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处长马志强说,《种子法》对此已经有要求,即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不是该证持有者种子的最终销售区域,该证持有者可以在有效区域内自行经营或由其分支机构经营,也可以在有效区域内书面委托其他种子经营者代销,或者将种子销售给有效区域或有效区域外其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经营者销售。但种子的最终销售区域都必须在该品种审定公告的适宜种植区域内。武合讲认为,种子企业以书面委托有效区域内其他种子经营者是代销,将包装种子销售给有效区域外其他种子经营者是购销。在陆丰萝卜开花案中,陆丰市人民法院认定涉案两个种子经销商是委托代理关系,是判定非法经营的关键。

  │行业呼吁取消经营区域限制

  面对这种情况,有的种企直接表达了不满,更多的企业则要求种子法对这些规定进行修改。

  “规定有点故弄玄虚,区分购销和代销委托有意义吗?弄得大家都不懂,有些执法者还误解甚至故意曲解进而自定标准、胡乱执法,给从业者留下一个陷阱。”河南欧兰德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跃说。

  浙江神良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泰良恳请农业部去掉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他认为,这些规定政府向种子经营者说得通,但发生种子质量纠纷后,到法院却说不清。“现在网络时代,卖种子人人都在违法。”这些规定致使全行业违法。

  山东多家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发起对《种子法》修订草案第三十一条的修改,建议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不需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广州种子商会集体建议,对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这个领域,可否考虑政府有关部门完全放开在生产经营门槛方面的种种限制。

  中国种子协会蔬菜种子分会会长许勇则认为,取消种子经营许可证不太可能,因为种子是一个再生产的特殊商品。可以建议取消区域限制,有效区域与行政区域重合不科学。

  对于大田作物来说,他们对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区域问题,则不是很强烈,但也提出了合理看法。北京登海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楠认为,应该打破行政区域划分,可以把全国划分为不同生态区域,种子有效区域跟品种走,跟生态区域走。“在两省交界处,地挨地,垄挨垄,不在有效区域的品种就是非法种子,这种情形明显不科学,”吕楠说。

  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说,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都应为全国。中国的企业在中国领土上可以自由经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限制。

  “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侵犯客体,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客观条件,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行为;主体要件,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晓东:认定非法经营罪必须要违反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不能以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判定的法律依据。经营者违反地方条例和登记办法的法律后果是行政处罚,而非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顺伟:对非法经营罪来说,《刑法》是根本法,《种子法》是特殊法,认定种子生产经营构成犯罪必须以《种子法》规定为基础,凡《种子法》没有规定为犯罪不得随意适用刑法原则来定罪量刑。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朱永平: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如果被告人主观上无犯罪故意,客观上无犯罪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吴辉贵无证生产经营西瓜种苗案

  2014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吴辉贵在没有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嫁接西瓜种苗,以每株1.2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农户,共计19000余株,非法获利11000元。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辉贵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1000元。

  广东汕尾市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经营假萝卜种子案

  2014年4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陆丰市农业局对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涉嫌经营假“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件立案查处。经查,陆丰市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销售假萝卜种子1190罐,销售金额124950元。陆丰市法院2014年9月29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东海春城蔬菜种子店林春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

  张掖市粒粒金种子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玉米种子案

  2013年12月,张掖市粒粒金种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于2013年在大满镇黑城村生产玉米杂交种子4670亩,收购、加工玉米杂交种子3340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魏大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60万元;被告人张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6万元。

  《农财宝典》记者 刘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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