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慷按法院判决赔偿!!!”连个“请”字也没有,三个感叹号的祈使句成了第三十六届养猪产业博览会(广州)(以下简称“博览会”)上的别样声音。
12月18日上午,英德市养殖户方崇义发动自己的行业朋友,在博览会的大门口举出两个木牌维权,要求原广州市广吉康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吉康公司”)的陈友慷,按照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履行赔偿。现场方崇义朋友主动向前来观展的同行派发资料并寻求关注,资料包括《清远中院判饲料厂赔养户91万元》的新闻复印件,以及由英德市养猪协会提供的证明文件。“希望得到更多同行的关注和支持,一方面给当事人陈友慷造成舆论压力,另一方面也希望同行能够引以为鉴。”方崇义如是说。
陈友慷在接受农财宝典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也很冤,这个问题一时半会也说不清。”而对于纠纷的具体缘由以及养猪产业博览会上方崇义的行为,陈友慷不愿多说也不作评论。
关于方崇义与广吉康公司之间的矛盾,从2011年起便为饲料同行热议,畜牧行业人士并不陌生。该矛盾可以分为“猪场霉菌毒素中毒纠纷”和“猪料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两个案件。
2010年上半年,方崇义因使用广吉康公司加工生产但存在质量问题的5号中猪料,导致他的猪群喂食后发生霉菌毒素中毒,损失超过119万元。于是,方崇义停止支付30余万饲料款。双方纠纷从此开始,并分别选择了在自己公司所在地起诉。2011年5月,广吉康公司在白云区起诉方崇义,索赔32万多元的饲料款。
2011年7月,方崇义则向英德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广吉康公司的饲料质量严重有问题造成119万余元损失。
一番持久战后,“猪场霉菌毒素中毒纠纷”方面,英德法院初审和清远中院终审:养户方崇义胜。“猪料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方面,白云区法院初审和广州市中院终审:饲料厂广吉康公司胜。据2012年6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广吉康公司生产的饲料导致方崇义的猪群霉菌毒素中毒,应赔偿方崇义损失91万多元。而据2012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方崇义须向广吉康公司支付猪料加工报酬3万多元。两地终审虽已有判决,农财宝典记者近日也从方崇义和原广吉康公司法人代表陈友慷处证实,目前为止,双方仍未履行两地法院终审裁判。
《农财宝典》记者 钟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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