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已经改制的企业:模式有优劣之分吗?
- 来源:农财宝典种业版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种业,体制改革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10-14 17:22
完成股份制改革,创新科企合作模式
如今的中国种业,已不再是“温室中的花朵”,将完全走进“市场化大熔炉”,充分接受市场化经济的竞争。
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打破了国有种子公司在种子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中国种业开始进入市场化竞争。2006年,国办发4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中,要求国有种子公司全部实现政企脱钩,全国各级农业部门的国有种子公司改制全面铺开。
2015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脱钩范围的种子企业,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事企脱钩。
在种业体制改革最后的攻坚时期,如何能够实现成功改制,成为事企眼下最为关心的问题,有没有一些模式值得参考和借鉴?
科企合作,科技人员实现“双轨制”
长期以来,育种资源和育种人才都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校,因此建立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资源调配和人员流动是一个过程。
企业需要时间来吸收营养,科研院所和高校也需要一个转型期来过渡,在这个重要环节科企之间的合作就表现得尤为重要。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说,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方向转移之后,科企合作将给企业注入了更多的创新动力。
中国种子协会秘书长李立秋、知名种业人士林默染等业内人士认为,在科企合作模式中,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乐种业”)实行股份制改革,以“双轨制”的形式把科研人员引入企业的模式值得借鉴。
秋乐种业是由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代码:831087)。
其前身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所等38家事业单位和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00年12月12日取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据悉,2010年12月9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让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文件批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将持有的种业公司30.35%的股权,计1,123.10万股转让给河南农业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下属12家单位将所持有种业公司20.72%的股权,计766.72万股转让给河南省农业科学技术开发公司。2011年1月18日,交易双方分别签订了《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在完成了股权的转换后,秋乐种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具有独立性,具有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但是,秋乐种业在科研育种方面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深度合作,将该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整体、小麦中心育种部分(丰优育种室)并入秋乐公司,开展商业化育种。
据秋乐种业负责人介绍,对于进入公司的科技人员,按“双轨制”对待,即仅保留其事业编制,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福利及奖金由公司按企业薪酬体系发放。对于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开发收益按比例由公司进行分配。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利用了现有科研资源,弥补了公司短期内科研队伍不成熟,品种缺乏的困境。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发展中一定要加快发展自己的研发队伍。这样,等到现有科研人员退休时,自己的研发团队也壮大起来了。否则,企业就只能是“一条腿”走路。
科研单位对自办企业的融资改造
目前种业事企脱钩,很多人简单地认为是形式上的股权变革,但深层次的还是育种研发实力的保留。据了解,广东金稻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稻”)、湖南洞庭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庭高科”)等通过融资改造,对原有科研单位办的企业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改革。
广东金稻成立于2001年,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2003年,公司进行员工持股为主的股权改造,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2010年9月,中化集团旗下中国种子集团投资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下属的广东金稻,中化集团持股34.08%,水稻研究所持股26.04%。
广东水稻所自身在技术研发、品种、资源方面在华南地区非常具有优势,其选育的品种将优先转让给广东金稻独占开发,品种权益费按绩效分成支付,科研人员按贡献大小取得开发酬金。广东金稻每年从创收利润中拿出15%反哺育种单位,保证育种者得到与新品种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相称的回报。
在四川,四川西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种业”)前身为西南科技大学种子生产经营部。后更名为四川西科种业有限公司并经多次增资扩股,现已变更为“四川西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59.2万元。西南科技大学现以绵阳西南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平台对西科种业进行投资和参与管理,是西科种业的发起人及唯一的国有股东,持有公司4.516%的股份。
西科种业与西南科大共同组建西南科技大学杂交水稻科研协助组,开展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良繁以及示范推广,协作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于科研成果,西南科大学享有所有权,西科种业负责制定方案并实施新品种良繁、示范推广,科技创新及转化。
李立秋说,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明晰了企业的产权关系,增强了企业实力;科研单位部分人员在企业兼职搞科研,实现了企业研发的平稳过渡。但也表现出了明显的缺点,就是企业自己的研发队伍还有待发展。改革的方向是企业抓紧组建自己的研发团队,利用现有科研团队,尽快把企业自己的研发队伍壮大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