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项下放至省级主管部门
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布消息,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目前省级政府已经着手研究承接事宜。自2013年起,国务院将多项工作下放省级,相关负责人表示,权力的下放,减少了办事程序,提高了效率,便民利民。
重大动物疫病采集:一个月缩减为10天
重大动物疫病采集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据广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介绍,政策改革之前,企业申请重大动物疫病采集审批需先经过省级政府再上报至农业部,以农业部收到申请那一天计起,20个工作日内解决,整个流程走下来大致需要1-2个月才能审批成功。现在下放至省级,基本上10个工作日内可以解决,缩短了审批时间。此外,申报采集审批的填写材料表格也简化了,但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减少。
“申请的企业也很少,基本上没什么变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省生物制品企业不多,采集样本最好在原发地区,及时向当地政府申请采集审批,而广东省的原发疫病也比较少。
由省政府审批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2013年11月8日起,“设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据广东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至2014年12月,全省核(换)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119家,其中:饲料添加剂企业25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企业44家、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50家。此项行政审批改革,简化了上报农业部审批程序,大幅度减少了审批时间。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再审核资格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据广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分数线还是由农业部来公布,此前执业兽医资格证由农业部来发,现在直接由省政府接手,对于考生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对考生有所影响的是考务流程,以前是考前把关,考生先报名,审核条件通过再考试,大约从2014年开始,修改为考后把关,考生考试成绩通过了再审核考试资格”,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一来也减少了很大的工作量,在此之前一年大概有2000多名考生需要审核,而改革之后,只审核了999名考生。
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按新建企业处理
2015年2月24日起,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示,对兽药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注销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应按照新建企业受理申请。
《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原则为:一家兽药生产企业原则上持有一张《兽药GMP证书》和一张《兽药生产许可证》;对同时具有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化学药品(中药)生产线的,核发一张《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分别核发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兽药GMP证书》。
后置审批:许可证可后续补办
2013年至今,国务院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核发改为后置审批。对此,广东省畜牧兽医局综合处调研员罗建民认为,这是工商制度的改革,此前要求企业要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现在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工作,再去申请许可证,后置审批主要目的在于便民利民。
民声:门槛降低利好小型企业
广州三行饲料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刘平祥认为,权力下放对行业来说应该是个好事,过去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比较慢,最快也要半年时间。现在省去了和农业部打交道的很多麻烦,办事效率高了很多。“虽然生产的门槛降低了,但是监管会更加严格,企业的硬件、软件实力更加重要。”
有行业人士认为,简政放权对企业的影响不大,在行情低迷的情况下,即使审批程序简化了,也不会有太多的人冲着这一点而投入这个行业中来。
“审批申请起来可能方便了很多,估计审批的时间也会缩短。”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畜疫苗产品经理谢优表示,对于像大华农这样的规模企业来说,已有成熟的流程,可能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于小型企业应该有很大的好处。
链接 文件细节解读
许可事项受理要求:对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因故不能按期复验的,企业应在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报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查同意的,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书面回复。复验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回复文件要同时抄报农业部兽医局和兽药GMP办公室。
许可证书管理: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1、证书编号:兽药GMP证书编号形式为“(XXXX)兽药GMP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GMP证字+编号(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2位数字+办理顺序号3位数字)。《兽药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形式为“(XXXX)兽药生产证字XXXXX号”,编制格式为:年号(4位数字)+兽药生产证字+编号(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2位数字+企业顺序号3位数字)。
2、证书发放:兽药生产企业仅申请部分复验、扩建、新增生产线的,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兽药GMP证书》时,应将“检查验收范围”并入企业已取得的最早核发的其他生产线《兽药GMP证书》并予以换证,有效期限与原证一致;换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保持不变。
3、生产线命名:《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兽药GMP证书》验收范围表述一致。属已有生产线的,按照已有生产线命名编写;属新生产线的,其命名应报农业部兽药GMP办公室核准。
准确及时报送办理情况: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补发、吊销、注销等工作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和信息,报农业部兽医局和兽药GMP办公室备案。农业部办公厅
《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 许婉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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