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草甘膦废液 除了投入还要决心

  媒体对草甘膦废液非法倾倒事件的关注从2013年延续到2014年,这一方面说明事件影响力大,另一方面,草甘膦废液的处理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这除了需要企业拿出真金白银加大投入外,更考验企业处理问题的决心。从大的讲,这影响行业格局,往小的讲,关系企业生存。

  偷排现象持续受关注

  2014年3月1日,中央电视台拉开了这年媒体报道非法倾倒草甘膦废液的序幕。央视节目以“雷霆出击,严查污染环境犯罪——水泥屋藏玄机,水管为何‘被伪装’”为题,指出金帆达下属的桐庐县横村镇方埠化工厂将草甘膦母液以每吨60-120元的价格交给没有处理资质的部分化工厂,再运至衢州、萧山、富阳、德清、上海等地非法倾倒。

  4月,浙江当地媒体报道杭州市富阳法院开庭审理替“金帆达”倾倒废液的其中一家化工厂。金帆达案件也在审理中。

  媒体对非法倾倒草甘膦废液问题的关注热度,从2013年开始,一直持续到2014年。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属严重污染情节,可入刑。严厉的条文被业内解读为严惩环境污染犯罪。

  几乎与两高司法解释同步,6月19日,业内传闻浙江金帆达等草甘膦生产大企业因为偷排废液而遭调查,有多名中、高层员工被抓。

  草甘膦作为除草剂中的“老大”,这些年,由于以抗草甘膦作物为主导的转基因作物持续发展,为此增长更为迅速,再加上环保核查靴子落地,种种因素使得草甘膦废液问题受到媒体高度关注。

  长远影响值得探究

  大众媒体更多地是从环保、司法的角度来观察,行业媒体则着重分析了背后的原因。在事件曝光后,南方农村报关注了草甘膦母液处理这一生产企业必须面对的大难题。

  这里先交待一个背景。2009年农业部发布了1158号公告,明确要求10%草甘膦水剂于2012年1月1日后完全退市。在此之前,国内生产企业的普遍做法是将母液和草甘膦原药勾兑成10%草甘膦水剂,这一产品因为价格低廉广受农民欢迎。但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10%草甘膦水剂就是草甘膦废液,含重金属、有机磷、盐类等众多危险废弃物。这些废弃物进入土壤后,会富集累积,造成土壤板结和酸化,严重污染地下水质。

  南方农村报报道,以国内普遍使用的甘氨酸路线来计算,每生产1吨草甘膦即产生5吨废液,以2012年40万吨/年的总产量来计算,当年产生的废液可达200万吨。

  事实上,生产企业必须直面这一问题。2013年5月27日,环保部办公厅发文,决定对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开展持续三年的环保核查,要求企业自愿申请环保核查,并对照《草甘膦环保核查指南》整改,环保部门将公告符合要求的名单。这迫使企业必须投入成本治理母液。

  但环保核查的目的远不止于此。南方农村报报道还指出,《“十二五”农药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要提高产业集中度,环保核查最终将不达标的中小企业挤出草甘膦行业,达标的大型生产厂家未来或有整合收购可能,推动行业向良性规范化发展,彻底告别散乱小。

  《农财宝典》记者 欧阳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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